㈠ 事业单位编制怎么调动工作
按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可以调动。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异地调动的很难。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1)事业编想跨市调动找哪个单位扩展阅读:
调动申报材料:
1、拟调人员申请调动工作报告;
2、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
3、编制审核通知单;
4、考察材料[个人总结、单位鉴定(含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
5、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体检表;
7、个人档案(转正定级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务员的需有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等)。
(以上《干部(工勤人员)调动呈报表》可在《福安人事人才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㈡ 事业编可以调到别的地方吗
事业编可以调到别的地方。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如果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可能更容易些。
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如下:
1、找到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现单位的负责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2、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
4、调入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发出调动函;
5、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调入单位报到;
6、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原来工作单位的财会部门办理工资迁移手续;
7、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㈢ 事业单位跨市调动的具体流程难度大吗
真没有怎么见到过可以跨市调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基本都是逢进必考,调动的话,只有提拔的时候才会出现调动的情况。不过,帮你搜索了一下,也有事业单位跨市跨地区调动的,相关的程序如下,不过程序较为复杂。
由申请调动人员或单位填写《调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
二、调入事业单位的需先到编办办理编制和到人事部门办理增人计划。
三、流动调配与就业科受理《调配登记表》等调动材料后,属顺向、同一性质之间及系统内流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逆向流动和非正常流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1、同意调动的人员,由流调出单位向对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档函。
2、调入单位和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与调出单位对调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对审档合格的发出调动通知。
3、调动人员持调动通知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个人工资福利待遇结转等关系。
4、调动人员持主管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工资转移手续到市一级人事部门开具行介绍信,再凭介绍信到人事部门工资科办理工资套改或转移手续。
按照现有政策,事业单位编制分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三类,事业编制人员调动时,通常只能进与自己原编制性质相同的单位或岗位。
㈣ 事业单位跨市调动,如何调动。。
事业单位调动程序:
1、找到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现单位的负责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2、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
4、调入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发出调动函;
5、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调入单位报到;
6、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原来工作单位的财会部门办理工资迁移手续;
7、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事业编想跨市调动找哪个单位扩展阅读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
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㈤ 有事业单位编制,想换单位,能相互之间调吗
按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可以调动。但是,真正能够实现异地调动的很难。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收通知准备报道。
(5)事业编想跨市调动找哪个单位扩展阅读:
见习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核处理的;不符合调配条件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有关规定不准调动的等情形之一的人员,一般不得调动。
不适合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严禁调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跨县区、跨部门、跨系统调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八级以上职员);市委部门及其代管单位、市人大、市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市委党校、兰州日(晚)报社、市广电总台、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干部;被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到本市县(区)、部门、单位工作的优秀大学生的调动由市委组织部审批。
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科员(九级职员)以下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调动由市人社局审批。
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县市区如何调动
方法如下:
1、到县人社局领取《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一式X份,也有可能是《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人才引进审批表》等,请向当地工作人员咨询。
㈦ 省内不同城市之间事业单位能调动吗
事业单位之间是可以办理省内调动的。
一、由申请调动人员或单位填写《调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
二、调入事业单位的需先到编办办理编制和到人事局办理增人计划。
三、流动调配与就业科受理《调配登记表》等调动材料后,属顺向、同一性质之间及系统内流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逆向流动和非正常流动由分管局长和局长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1、同意调动的人员,由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对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档函。
2、调入单位和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与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对调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对审档合格的发出调动通知。
3、调动人员持调动通知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养老保险结转等关系。
4、调动人员持主管局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手续到市人事局流动调配与就业指导科,开具行政介绍信,再凭增人计划和行政介绍信到人事局工资科办理工资套改或转移手续。
㈧ 请问现在事业单位编制还可以跨省调动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条件
可以。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只要调进单位、调进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调进县、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就行了(虽说是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市、县主要领导的)。如果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可能更容易些。
(8)事业编想跨市调动找哪个单位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调动程序:
1、找到接收单位,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现单位的负责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2、由接收单位提交用人申请书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领导;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入并加盖公章;
4、调入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发出调动函;
5、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调入单位报到;
6、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到原来工作单位的财会部门办理工资迁移手续;
7、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㈨ 事业单位跨市调动难吗
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别说是跨市,就是同一市辖区内跨县调动,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人可能说,跨县调动的人多了,跨市、跨省调动的人也有,怎么不能调动了?
确实,跨区调动,有好几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领导职务晋升。县区级副处级以上党政干部,要实行异地交流,提拔在邻县当副县长(区长)、副书记,基本上是常态。市级及以上,跨地交流任职的也非常常见。
除了晋升,还有垂直单位之间的交流任职,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挂职锻炼,招考,遴选,领导家属和随军家属的安置,等等。跨区交流的方式很多,情形也很普遍。
为什么要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呢?原因如下:
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地区总量控制,最基本的单位是县级。也就是说,一个县内的编制总量是固定的,可以在区域内不同单位间统筹使用,也可以受上级机构调整、控编减编增加或者减少(基本不增加,经常精简)。除此而外,编制是死的,不能动的。也就是说,编制不能随人员跨区交流,就可以将一个区域内的编制,带到另一个区域内。
编制代表着经费、工资、财政供养,编制不变动,和人员未调整,是一样的。所以从编制的意义上来讲,人员是不能跨县调动的。调走一个人,没有减少一个编制,也没有减少财政供养数额;调来一个人,没有增加编制,也没有在原来财政供养的基础上增加一毛钱,调来的这个人,使用的是固定的财政供养的一部分。
跨区调动,对于接受地区来讲,等于新增加了一个人员,只不过,这个人员是有经历的。
认为跨区调动是可以的,是因为跨区调动时,接受地区要承认新晋人员在调出地区的工作经历、职务、级别、学历、工龄等基础条件,然后按本地区标准进行一一对应,重新核算。这就是跨区调动的意义所在。当然,这是对于领导干部调动来说的,一般人员则不一样。
对于一般人员调动除干部家属、随军家属安置,需要承认在调动地区的工作经历之外,其他人员基本上都是按新入职人员,重新核定(工龄是通用的)。尤其是招考,例如:某某在甲地已经提拔为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又重新考上了乙地的公务员,那么在乙地入职时,是不承认甲地的副科级职务的,要重新入职,从实习期做起。翻翻招考公告,就可以验证。
㈩ 求事业单位跨市调动工作的具体程序
事业单位调动一般程序如下:
1、有单位接收,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商调函;
2、原单位同意调出,申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申报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调函;
3、接收单位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开具接收函,然后到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等办理调动手续。
具体还可直接咨询两地人社部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了解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