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事业单位能参公
公务员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党政机关(比如工商局、人事局、市委、县委、宣传部之类的,这个很容易理解,一般人都知道),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国民党等)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工会、妇联之类的),在这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一般都为公务员,除了个别工勤编制(比如司机)。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从事一些服务性质的公益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但是却为事业单位性质,在里面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各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地方把这些单位归类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归类为一般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交警队等等,他们完全是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因为其不是独立的党政机关,一般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级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完全和公务员一样,只不过叫法不一样而已。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 在工资方面,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工资高于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比如,市里中学老师的工资就比市政府办的公务员工资要高,因为事业单位的补贴较多。在县级党政机关,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往往不区分,局机关里公务员编制很少,大部分都是下属事业编制的人,但是干工作大家都一样,很多股长都是事业单位的,而且在干部任用上也不区分。县委可以直接将事业编制的股长提拔为县局的副局长,自动就转为公务员编制了。到了市里以上的级别,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就区分得很明显,工作人员一般不大范围的交叉,都是各干各的,尤其是副科以下的人员一般不能交流,但是到了副科就可以相互交流。比如可以从事业单位里直接提拔人到局机关当副科长或科长,也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了。待遇和公务员一样
㈡ 事业单位人员能否调任到参公单位
是的。医院通常是自收自支或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可以调的;但是必须通过当地人事部门同意,也许还要参加象征性的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工资随着单位性质的变化参照公务员工资执行。如人事部门不同意那么你只能参加统一考试了,事业单位进人现在都推行凡进必考制度。但是对已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可以以商调的方式调进新的事业单位。不参加考试是不行的,你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的还加体能测试项目才能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一员。
㈢ 事业编可以转成公务员编制吗
事业编制可以转为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也可以转为参公事业编制,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参公事业编制就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以调任公务员部门工作,成为公务员,当然也可以调任参公事业单位工作。
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为有利于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领导干部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及公务员部门之间相互调动任职。
大家从媒体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中国铁路总公司、新华通讯社等企、事业单位领导调往公务员部门任职,或从公务员部门调来任职。
二、参公事业单位,全称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习称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组成部分有三。
(一)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来是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经多次的机构改革,因为压缩行政机构数额、缩减行编制,不得不退出党政机关序列,使用事业编制而成为事业单位,但仍具有行政职能,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公务。
(二)具有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其性质本身就是事业单位,当然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公务,实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
说白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