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编制考试时间2021
1.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的报名工作将于4月8日开始,至4月22日结束。考生需关注当地具体通知,以获取准确的报名信息。
2. 笔试将于5月19日统一进行,各地试卷内容基本相同。公共科目笔试将参照国家人社部大纲,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重庆则考查《综合基础知识》。
3. 参与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的省份包括湖北、内蒙古、贵州、四川绵阳、江苏淮安、安徽、云南、青海、甘肃、江西和重庆。
4. 尽管官方通知中未明确指出具体细节,但学历限制已较为明显。
5. 截至目前,山西各市尚未公布具体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准备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应注重科学备考,并密切关注各地报名条件的变化。
6. 观察各地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情况,部分地区的事业单位招聘同样受到广泛关注。例如,据媒体报道,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共有76,477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达57,131人,其中30,589人缴费,平均竞争比为18.4:1。
7. 根据各地发布的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科目通常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岗位类型的不同,公共科目也有所细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
8. 参考资料:新华网报道,江苏有23万考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另外,10个省份在同一天举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❷ 事业编制考试时间2021
从4月份开始陆续启动报名;5月19日统一笔试,试卷基本相同。各地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集中在同一天举行已是近年来的惯例。去年5月26日,全国也有10个省份同日举行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考生中,这也被称为“事业单位联考”。
公共科目笔试参照国家人社部大纲,考《行测》+《综合应用能力》,重庆例外,考的是《综合基础知识》。参加省份:湖北、内蒙古、贵州、四川绵阳、江苏淮安、安徽、云南、青海、甘肃、江西、重庆。
笔试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分数计算方法
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10省份今举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多地强调考试纪律
❸ 2021年北京事业编制报考时间
2021年北京事业编制报考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6月4日。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户口,历史学科秘书可接收非京籍生源,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的报考条件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将通过短信发送,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笔试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2、面试。每个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如合格人员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考察。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无合格人员,该岗位空缺。
以上内容参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❹ 事业编考试时间2021
以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为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1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