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哪些
公益类事业乎慎单位有:
1、公益岁扒敬一类是没有独自创收的单位,完全由财政拨款的单位,效益一般看当地财政以及单位属于市级还是省级,包括公共图书馆及档案馆等;
2、公益二类属于有一定的创收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主的盈利性单位,这类单位一般都是由财政补贴,包括高中、职中、公证处等;
3、公益三类属于自收自支,主要是指宾馆、招待所、公用汽车站、房产交易中心、环卫园林绿化等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可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随企改制,距离退休年限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此渗退休。
B.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哪些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知宏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有:
1、教育事业单位,包括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包括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3、文化事业单位,包括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4、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包括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卜氏位。
6、体育事业单位,包括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型猛散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7、交通事业单位,包括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航务事业单位,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哪些?
C. 村内公益事业包括哪些
1、如村(镇)规划和建设,农村道路的规划、修建和维护,公共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各种文化设施的建设等。如开展拥军拥属活动,优待军烈属。如办好村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和扫盲夜校等。
农村公益事业通常指:在构成农村社会中不以盈利为目的,涉及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切身利益需求的,靠一家一户自己独立进行是办不到,也无法办的一些事项。如道路、沟渠、河道、文化娱乐场所建设、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等,就是农村公益性事业。具体到一个项目就是农村公共工程。
它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公共设施的建设。如村(镇)规划和建设,农村道路的规划、修建和维护,公共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各种文化设施的建设等。
②社会优抚工作。如开展拥军拥属活动,优待军烈属。
③救灾救济和扶贫工作。
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工作。
⑤实行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如办好村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和扫盲夜校等。
⑥搞好公共卫生,整顿村容村貌,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实行计划生育。⑦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
⑧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农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与村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这些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全面发展具有十重要的意义。
D. 公益项目有哪些
有: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建城管、路政交通、河道管理等公共设施工程,另有社区治安联防、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门卫等项目。二是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有: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敬老院、家庭小饭桌、家庭护理、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活动及社区兴办的各种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便民利民等非盈利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是指指那些非赢利性和具有社会效益性的项目。其具体含义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 广义的公益性项目包括政府部门发起实施的农业、环保、水利、教育、交通等项目,也包括民间组织发起实施的扶贫、妇女儿童发展等项目; 狭义的公益性项目是有民间组织发起的,他利用民间资源为某些群体谋求利益,创造社会效应。 不管是广义的公益性项目还是狭义的公益性项目,其都是以谋求社会效应为目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规模大、 投资多、 受益面宽、 服务年限长、公益性项目是指那些非营利性和具有社会效益性的项目。公益性项目是以谋求社会效应为目的,具有一般规模大,投资多,受益面宽,服务年限长,影响深远等特点的投资项目。现阶段关于公益性项目的解释有两种,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大众或社会中某些人口群体的利益而实施的项目,即包括政府部门发起实施的农业、环保、水利、教育、交通等项目,也包括民间组织发起实施的扶贫、妇女儿童发展等项目。狭义的公益性项目是有民间组织发起的,他利用民间资源为某些群体谋求利益,创造社会效应。公益性项目评价,是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宏观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用效益费用等分析方法,考察公益性项目给社会公众带来的效益是否大于项目投入的费用,为公益性项目的选优决策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