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的工资什么时候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2015年已有退休金调整。具体调整政策如下: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于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包括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根据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除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外),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2.5元。
三、对于调整基本养老金前养老金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基础上,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满10年的(除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外),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第二、三条规定调整基础上,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对于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第二条和第四条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调整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精神,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根据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❷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什么时候涨工资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