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做到以下几条:
一、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正视目前事业单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正视问题、找准症结,才能开对药方、把准方向,才能啃掉难啃的硬骨头。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看,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管办一体化的事业体制,政府举办、管理乃至供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得太多、管得太死,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职能甚至运行模式等具有决定性作用,既当“家长”又当“保姆”。事业单位缺乏自主权,对主管部门而不是服务对象负责,需要看主管部门“脸色”行事,极大束缚了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事业单位自身运行发展情况看,当前,群众对事业单位意见较多、反响强烈,有的是因为事业单位不作为,长期松松垮垮,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有的是因为事业单位乱作为,该履行的职责没履行、该提供的服务没提供,却干了一些与自身职能不相称的工作;还有的单位工作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虽然干的是份内之事,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较低。从事业单位的监管现状看,在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对单位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多,对设立后的管理运行和公益服务情况了解少,特别是对单位履职情况跟踪监管不够、监管方式单一,缺乏有效手段和刚性约束。有些公共服务职能突出、运转高效有序的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有些职能弱化、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的事业单位,长期占用公共财政资源和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及时规范和清理。
二、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与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起来
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社会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必须紧紧抓住体制机制改革这个关键,通过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现有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三个大类。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或者直接转为行政机构,或者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出来,交给行政机关,公益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为企业,进行企业注册,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通过分类改革,真正把“该分的分出去、该收的收回来,该放的放到底,该管的管到位”。
三、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必须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考核机制
一是登记管理严格化。事业单位设立前要对设立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公益属性不强、职能定位不准或交叉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单独设立,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数量。确需设立的,合理配备人员、配置资源,使公共服务资源真正配置到那些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大的领域。对已有职能已经转移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审核,重新核定业务范围。对于原有职能已经弱化甚至消失,或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已经不再需要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该撤销的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二是监督考核常态化。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统一规范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探索通过“网上民声”、“民意通”等形式,在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平台,开设群众投诉举报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受理服务对象投诉。同时,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和激励事业单位改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监管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绩效考核、专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机制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内容全方位、监管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监管体系。顺应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一套有效收集、评价、发布、管理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的信用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增加事业单位守信利益,提高事业单位失信成本,激励、引导事业单位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真正起到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作用。
四、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应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长远目标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应立足于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通过明确理事会等决策层的决策地位,减少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通过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加决策层,扩大参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范围;通过明确决策层与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而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转变观念,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将部分事业单位由半独立实体改为独立实体,并逐步取消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使事业单位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要负责人能够拥有应该具有的管理权限,事业单位成为真正独立运作的法人,拥有在人事、财务和活动方面的自主性。要逐步打破事业单位垄断局面,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事业单位之间形成适度竞争,由社会来评价事业单位业绩,由业绩来确定事业单位命运,从单一的政府控制过渡到社会选择,实现优胜劣汰,整合资源,壮大有实力的事业单位规模。
㈡ 如何区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
1、职能不同
党政机关大多为执行管理或监督职能的部门,属于监督者;而事业单位大多为党政机关的下属机构,大多以公益服务或辅助类职能为主。
像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组织宣传部等单位均属于当真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养老院、文化馆、邮局等机构均属于事业单位,其中也有一小部分事业单位由党政机关统一管理。
2、改革方向不同
在面临机构改革的时候,党政机关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改革方向也主要是从职能和领导权力和职位上入手。无论怎么改革,党政机关的职能最多也只会保留到其他部门,不会出现空缺现象。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大批事业单位面临撤编、转岗、合并,这就是最好的例子。承担行政职能的职业单位被划分到行政部门;以生产经营职能为主的事业单位全部改企,从此事业单位再也没有这两类职能。
3、管理制度不同
事业单位职工通常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统一管理,职工在退休的时候也按事业单位身份退休;而公务员由《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公务员在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也不是事业单位职工能比的,虽然同处体制内,但这其中也是有不小的差距。
除此之外像住房补贴、车补、提前退休等政策,事业单位职工也无法享有。就连事业单位试行的“职级并行”政策也远远达不到公务员的职级标准。
㈢ 政府如何对公共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政府如何对公共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的,那肯定是按法律管理呢,不可能是自己想怎么管就怎么管的。
㈣ 如何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
关于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体制机制的建议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人才管理方面提出一些粗略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上,坚持科学发展观
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体制机制,其实质是如何处理好“党、政、事”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体制,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中心内容,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基本目标,实现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管理内容上,坚持政事分开原则
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向。所谓“政事分开”,就是指政府行政职能与公共事业运作功能的分开,“管办分离”是监管与承办任务的分开。
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体制机制,着重于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监督职能和改革方向等重大战略问题上,使党的意图贯彻到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中,不具体干涉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和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
三、管理模式上,实行分类指导原则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不同,将事业单位划分成行政类、公益类、经营服务类三种不同类型,并实行不同的管理和运作模式。这也是健全党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的重要依据。对行政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是以清理归并于政府部门为方向,对其的管理宜将纳入到政府党务管理系统中;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以调整优化、增强社会服务功能为方向,对其的管理应着重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完善适应不同行业的各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是以市场化企业化为改革方向,对其的管理宜纳入到对企业或国资委的党务管理系统中。
四、组织领导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干部任用选拔制度,在不同的改革阶段,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党委任命、公开竞聘和党(支)委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制度。
五、管理使用上,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以推行和完善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健全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考评和管理制度。
1、强化服务功能,创建科学完善的考评考核机制。事业单位的功能在于服务社会,促进科学发展。而健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评考核机制是其关键。要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把扩大考核民主作为基本途径,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着力探索和完善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有机联系、互为印证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机制。
2、构筑创新团队,创建人才汇聚的队伍建设机制。人事管理要向人才开发观念转变,以人为中心,选拔和培养一批创新团队骨干力量,并纳入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建立有利于发挥创新性人才的激励机制,完善科学的团队建设和创新成果评价体系。通过构筑创新团队,汇聚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的建设。
3、强化绩效挂钩,创建公平高效的动力提升机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和职位晋升机制,实行与工作业绩挂钩,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潜能。
4、鼓励人才交流,创建进出有序的自由流动机制。完善岗位聘用制度,打破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消除行政壁垒,鼓励人才的自由流动,进一步完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
5、提倡公开竞争,创建择优选拔的评价任用机制。建立完善由德、能、勤、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倡导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适用”观,形成高中低合理配置的人才梯队。
六、队伍建设上,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1、以提高理论素养和实践本领为重点,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能力决定着执行力、创新力。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2、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加大对执行重大决策和完成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力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进程。
3、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和谐班子”创建。
4、以增强生机和活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实施争先创优活动,突出抓好事业单位组织运转、干部选拔、党员培训、支委建设和党内帮扶五项重点工作,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财力支持到位、措施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