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市人才补助政策
合肥市针对人才推出的补助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1. 对于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其目前在肥没有自有住房,可以根据其人才层次,免费租住人才公寓长达3年。对于选择自行租房的人才,3年内也可以获得住房租赁补贴,且此政策不受落户条件的限制。
2. 对于新到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如其无自有住房,也可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的房源3年。同样,自行租房的人才在3年内也可获得住房租赁补贴,落户条件同样不受限制。
3. 针对人才对住房的刚性需求,政策提出允许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对于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根据其人才层次,可获得对应的购房补贴,同时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也会适当放宽。
4. 为了加大稳岗力度,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对在合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将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的2年减半补贴。
5. 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市外人才,对于重点产业企业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实付工薪的30%获得引才补贴。
关于合肥人才租房补贴的办理条件,以下两点需注意:
1. 已经根据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2. 正在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房后,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以上政策表明合肥市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提供住房补贴和优惠,吸引和稳定各类人才,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2. 合肥紧缺人才补贴
1. 合肥市为紧缺人才提供的生活补助经费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50%,年度发放一次。对于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所有生活补助经费由市政府承担。
2. 生活补助的发放标准为:一旦符合条件并通过申报审核的申报人持续在申报企业工作,他们在3年内可按照既定标准享受生活补助。
3. 满足基本条件的技术骨干和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及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还有那些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可享受3000元的生活补助。
4. 另外,具有中级职称(包括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人才,合肥市急需的“双一流”高校和原“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紧缺人才,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生活补助。
5. 合肥市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的申报基本条件包括:在合肥市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年龄限制。
6. 根据《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在3年内可享受生活补助,具体标准如上所述。生活补助的经费承担比例和发放方式也已明确。
3. 合肥失业补助金几号到账
合肥失业补助金几号到账
失业补助金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合肥失业补助金几号到账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肥失业补助金几号到账
合肥失业补助金是每个月25号后到账。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
发放期限
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
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
对2020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150元/月计发;
对2021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5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350元/月计发。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档失业补助金标准一致。
停止发放情况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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