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县委办下属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县委编办借势借力、同步谋划、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职责边界、优化布局、明确定位,走好“三步棋”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剥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对县惠民帮扶中心、县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管理办公室等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并入相关党政机构;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规范事业单位设置,根除“事业局”,对原有名称为“局、委、办”的事业单位统一按程序进行规范,统称“所、站、院、馆、中心”。
二是突出优化协同高效和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属性,落实与党政机构改革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转隶、调整和优化整合工作。结合实际,拟订《三台县事业单位调整方案》,共调整隶属关系316家,更名38家,规范名称11家,整合4家,撤销7家,重新组建1家,新设置5家;对村镇规划建设所等因为主管部门职责调整而需要对应调整的事业单位职责进行同步调整。
三是按照精干高效原则重新设置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县委直属事业单位由5家调整为6家,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9家调整为7家,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总数净减1家。
四是强化事业单位的总量控制。改革后,全县事业单位个数由改革前768家减少至改革后764家,净减少4家,其中科级事业单位净减3家。
❷ 事业单位改革中在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啊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2、如果是执法类机构,保持现状。本轮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已经非常明确,除执法机构外,其它事业单位都不在参公。执法机构的改革,具体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执行。目前现状,执法类机构如果没有转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参公现状不变,其人员参照执行。
3、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一类保持现状,二类视情况而定:效益不好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自负盈亏,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的,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能是经营或收费的,直接改企。其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改为企业人员。
(2)县直事业编制如何改革扩展阅读:
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
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❸ 县级事业编可以调入市级事业编吗
县直事业单位可以调动到市级。事业单位如果工作需要,且有相应的编制,可以向社会招聘,也可以从其他单位调入。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聘用制,只要有空缺编制就可以向社会招聘或从其他单位调入,不受市级县级限制。
县级事业单位调入其他市级事业单位需要的程序:
1、让接收单位开具《商调函》;
2、携《商调函》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提取档案;
3、携档案、回函等材料,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基本条件
1、本单位具有相应的人员编制空额和职数(岗位)空缺。没有人员编制空额和职数(岗位)空缺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
2、调入机关的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机关工勤除外),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具有事业编制身份。森旦
3、调入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坦乱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调入党委工作部门的,一般应是中共党员。
4、调入人员一般应具备调入单位所在地规定的落户条件。
选调原则让春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范围及条件
各地市市直各部门、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科员、全额事业编制中级以下职称人员。行政身份考生以全额事业身份选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因任职回避等其他原因不宜调入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❹ 县事业编制可以调市里吗
可以。
县财政编制能明芦调到市里,公开程序就两个:
1、市级单位从各县市区遴选干部空毁;
2、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考。
走其他程序的话,就需要县级单位同意调出,市级单位同意调入,市编办、人事局同意调动。
在县局下属单位工作的人员能调到市上工作吗?
事业单位编制是可以的,但是公务员是不可以调动,公务员是需要激亏带参加考回试的。
2、事业单位编制答县局调动是需要领导批准才可以调动,如果领导还没有批准是不可以的,公务员编制的是需要领导同意报考才能参加报名市局招聘考试。
从县直到市直相比于乡镇,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考到市里去的就更多了,有的是直接调的,也有通过考试的,甚至有人为了去市里还放弃了公务员编制。先来说直接调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市直单位先借调,觉得不错就走调动程序,但很少有人能这么幸运,能直接调的都是有真本事的人,主要体现在写作上。另外就是考试,每年事业编遴选很多,可供选择的岗位也很多,竞争实际上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至少比入编考试竞争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❺ 单位变为行政单位,原来的工作人员如何安排
1.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市县部分事业单位将改革为行政机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整体改革为行政机构。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连人带编划转到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转换为公务员。
2. 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以后,只有单位领导等可以转为公务员,大部分人员会被分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大趋势,将来主要向公益性质转变。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把行政职能划归到相应行政单位,另一种是直接将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
3. 事业人员转为公务员主要通过公务员考录、调任、选任以及机构改革划转。前几种方式都是比较困难的,考录考察的能力要求最高,需要和社会上其他人员共同竞争;选任、调任就是职务提拔,对于很多人来说也不是容易实现的事情。而机构改革划转的机会更是可遇不可求,所以如果有考试过渡的机会的话一定要抓住。
4. 事业单位变成行政单位,对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如果不能转变成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那么在行政单位,他们将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或将失去晋升发展的机会。而极个别人员能够转变成行政编制,将获得更好的发展。
5. 事业单位变成行政单位,原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有以下几种安排方式:第一种,就是原单位的原有行政身份或者参公身份的人员,自然转为公务员身份。第二种,就是原单位的事业身份人员,不能根据机构性质的转变而直接转变身份。这样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就是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另一种就是分流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