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该怎么入账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一般账务处理: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在实际支付购买价款时确认为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1)事业单位调入资产怎么入账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1、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3、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其中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变价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转入修购基金;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比照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5、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会计年度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② 事业单位机构划转无偿调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如何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9
③ 事业单位收到上级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如何做账务处理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1号》,事业单位收到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应按调出方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即净值+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基础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产业革命)以前,会计上几乎没有折旧概念,此后,由于大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铁路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人们产生了长期资产的概念。
并要求区分“资本”和“收益”,因此而确立了折旧费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费用。折旧概念的产生即是企业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
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