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协会收到赞助如何开票
协会收到的赞助应该开具公益捐赠票据,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❷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什么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捐赠票据对慈善组织、捐赠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捐赠票据是慈善 组织接受用于慈善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就捐赠人而言,捐赠票据是进 行慈善捐赠的法定凭证,也是申请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就慈善组织而 言,其开具捐赠票据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进行。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于已开具的捐赠票 据存根,慈善组织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此外还有免于开具慈善捐赠票据的情形,是开具票据原则的例外。 一是捐赠人要求匿名的;二是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对与上述无 需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做好记录。
❸ 捐赠票据怎么开
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捐赠人、开票日期、捐赠项目、数量、金额、实物(外币)种类、接受单位、复核人、开票人及联次等。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捐赠票据由独立核算、会计制度健全的公益性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领购。
第十一条捐赠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购新的领购制度。
第十二条公益性单位首次申领捐赠票据时,应当提供《财政票据领购证》和领购申请函,在领购申请中需详细列明领购捐赠票据的使用范围和项目。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还需提供社会团体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