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业编人员丧葬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退休员人丧喊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1、《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答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3100元。各县区可参照上述文件制定当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一次性发放抚恤金,其金额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3100元。各县区可参照上述文件制定当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从200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一次性发放抚恤金,郑举举其金额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Ⅱ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怎么算
不同的地方,丧葬费的标准是不同的,大体上来说,会发给去世员工直系亲属,上一年度在职员工三个月的工资,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领取丧葬费,需要提供火化证明,个人档案,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一、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怎么算?
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丧葬费是家属用于安葬死亡的亲属、处理后事的必要费用。因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至今还未实现全国统筹,目前仍属于省级统筹,所以并不存在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而是由各省自行制定发放标准,由此造成了各地的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差距较大。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二、教师退休后的退休工资怎么算?
1、离休教师的工资:xxx年7月1日后离休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教师的工资人员: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4、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5、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教师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教师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教师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三个月内申报丧葬费。由于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的员工,因此,退休金是按照事业单位的退休金计算的,与教师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密切相关。这两个工资之和的90%,就是在学校教学满35年的老师所获得的退休金。
Ⅲ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1、纳入了社会统筹的,退休费是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
2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死亡退休职工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到社会保险机构申领。
3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除需要相同证件外,有的单位还需要合法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