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十二年士官转业有编制吗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安置到事业单位,是什么编制,是由事业单位本身的编制决定的,而不是转业士官的身份来决定。满十二年的士官是符合安置政策的,但并不能决定你有没有编制岗位。
(1)士官转业安置全额事业是什么身份扩展阅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2. 满十二年转业士官安置事业单位是什么编制
满十二年的士官是符合安置政策的,但安置到事业单位,是什么编制,是由事业单位本身的编制决定的,而不是转业士官或者转业军官的身份来决定。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士官转业安置全额事业是什么身份扩展阅读:
转业士官待遇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3. 请问部队转业士官分到地方事业单位工作后,自身身份是工勤人员还是干部身份呢
士官转业是干部身份。
士官转业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
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住房补贴等,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3)士官转业安置全额事业是什么身份扩展阅读:
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推出四个放宽:
1、 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
2、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
3、 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
4、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的三个加强:
1、 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
2、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
3、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待遇保障。
4. 士官转业是什么编制
士官转业是事业编制,士官的职责是:1、认真履行士兵职责,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刻苦钻研本职业务;2、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军官做好工作,为义务兵作表率;3、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事业编制是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编制分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