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算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即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如下:
(1)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酒吧等;
(2)广告业。是指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电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哪些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1、广告代理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广告发布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广告宣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广告播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5、广告展示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