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员工怎样才能当上政协委员
被选为政协委员有什么要求?
1,思想觉悟高、具有很强的政治敏感力2,在各行各业的优秀工作者3,党员、各民主党派人士的优秀者4,经各级相应所在的政协会议选举产生
要成为政协委员,首先在某一领域你是佼佼者,还有你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经所在选区的提名,再经选区全体选民的投票赞成,地方党政认可,与政协先建立关系,大家知道你、熟悉你、要员暗中推荐你。
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在将建议名单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 目前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虽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
当好政协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协委员必须首先是一个爱国者和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捍卫者。 新章程的补充条文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一个委员必须也是一个爱国者,要全身心地去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尤其在牵涉到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重大事件中�要坚定不移地站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立场上。 二、政协委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历史和中国革命的发展都证明了,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飞速发展。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可以取代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发展,越来越成熟。民主党派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坚定的同盟者和友党�在中国革命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生死与共。作为政协委员必须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共同为中国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政协委员必须拥护和全身心地投入社会主义事业。 新章程明确规定政协委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政协委员作为一个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者,必须同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并为其奋斗终生。爱国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决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具体体现在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事业中去,并做出显着的成绩。每个政协委员都是自身所在单位和领域的具有代表性和较高专业知识技能的专家学者,因此他们也必须成为这个领域中做出了巨大贡献的领头人。 四、政协委员必须把做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作为自己最重要的职责。 政协委员要把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看作自己应尽的重要义务和职责,也要看作是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该非常珍惜。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申张正义、沟通群众与党和政府的联系,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和威信,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要注意采用适宜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五、政协委员必须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新章程规定,政协委员应该“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政协委员要提高主动参政议政的意识,并通过参与参政议政的实践,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党和政府出谋划策,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参政议政的效果。因而政协委员不仅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参政议政意识,而且还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六、政协委员必须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新章程对委员提出了“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每个政协委员必须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各种违法现象和人进行坚决的斗争,同时也要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促使党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执法,努力维护司法的权威。 七、政协委员必须树立爱民、为民的观点和坚持群众路线。 在新章程第二条有关政协主要职能的补充条文中提到需要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问题中,包括“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条中在反映政协“参政议政”工作内容和形式的表述中,也明确提出了政协应“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在第二十四条修正后的条文中则更加明确地补充了一条对政协委员在这方面的基本要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政协委员所做的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因而一定要有良好的群众观点,要有爱心,要树立“群众乃父母”的观念,只要是有利于保护群众利益的事情,就一定要怀着最大的热情去全力做好,群众的事情即使是“小事”,也应该把它当作“大事”去办。 八、政协委员必须处理好参政议政与自身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政协活动。 政协的兼职特点,决定了政协委员应以搞好本职工作为主,兼顾政协工作。新章程特别强调了每个政协委员应“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通过政协的协调和本人的努力,取得所在单位的支持,使委员有更多的时间和条件完成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通过合理的安排,把政协的参政议政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政协委员应通过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活动来充分体现自己的作用和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九、当好政协委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 11年的政协生涯使我深切地体会到:一个政协委员必须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要做到对任何事情都要有责任心,为群众办事要有恒心,做群众工作要有耐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有决心,遇到困难的事情要有信心,而且对件件事情都要用心,都要做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好委员。
② 事业单位改革中在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啊
摘要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③ 政协事业编制能转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编制不可以转为公务员编制,公务员凡进必考。
事业编要想报考公务员需要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每年的11月份,地方公务员考试时间不一样。
④ 地级市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会如何改革谢谢了
现在从温总理的话来看,是要将现有事业单位中除了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比如教育、医疗)以外的事业单位全部剔除事业单位外,然后将有盈利能力,属于盈利组织的单位转为企业;将进行行政工作的事业单位编入行政单位(公务员)。你在政府办公室需要弄清一个问题,你的事业单位编制是属于哪个单位,是属于下属或者其他事业单位借调使用,还是就是行政部门中的事业编制。如果不属于政府办公室,那么就需要看你的编制单位属于上面说的哪一类;如果是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那么恭喜你,即将变成公务员。事业单位改革预计将在2020年完全结束。
⑤ 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大体如下:
1、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
2、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
3、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
4、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
(5)政协事业人员如何改革扩展阅读
改革内容: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2、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
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
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经费设施使用权、自主运营权等法人自主权。
3、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
5、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
参考资料:网络-事业单位改革
⑥ 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职工福利待遇。
⑦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1号)精神,现就本市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以下分别简称: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其中,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公益类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二、分类范围
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的事业单位列入分类范围,具体包括:
(一)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依法直接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如协会、学会、基金会等),不纳入分类范围。
三、类别认定
(一)关于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认定。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
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
2.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职权,具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的明确规定;
3.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职权,具有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的明确确认。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的具体范围: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解释;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其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原则性表述不作为认定依据。
(二)关于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认定。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类事业单位: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
具体认定依据:国家或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应当转企或逐步转企;实行企业化管理,且国家或本市有关政策未要求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单位收入主要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事业单位。
(三)关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认定。
1.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认定。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
(2)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
(3)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2.关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认定。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2)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
(3)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两类事业单位的认定依据:国家或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
3.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且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事业单位,纳入公益一类;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同时又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事业单位,纳入公益二类。
4.不符合行政类事业单位认定条件,但承担的职能涉及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暂时纳入公益一类。
以上两类事业单位的认定依据:国家或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文件;市、区县党委、政府文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文件。
对兼有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别,并对其他职能进行剥离和调整。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兼有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特征且职能难以剥离的事业单位,可按其主要职责任务确定其类别。
⑧ 在省政协正式在编的工人身份,发展前景如何,有无升迁的空间或转入其他单位的机会
省政协正式在编的工人身份,也就是行政单位的工勤人员。工勤人员占的是事业编制,“升迁”和公务员不同,工资待遇直接和技木等级(职务)挂钩。工勤人员也可以转入其他单位工作。
⑨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和规范政事关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特殊产物,它虽然有别于国外的非政府组织(NGO)和所谓的非营利组织(NPO),但是又同它们有着一定的联系。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定义,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我国的事业单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备以下特征:
服务性
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系统。如教育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医疗服务,等等。缺乏这些服务支持,或服务支持系统不健全,生产力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并影响社会稳定。经济愈发展,社会愈进步,对服务功能的要求标准也愈高,范围也愈大。服务性,是事业单位最简明的特征。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场管理等。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知识密集性
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手段。虽然事业单位主要不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总之,事业单位作为非政府、非企业组织,有着政府机构和营利性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优点。由此可见,改革后的中国事业单位应当是主要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组织。其基本特点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业(也非准企业);非营利(也非变相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