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依照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② 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作答与备考技巧指导
A类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之中 公文写作是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道题目,其与公务员申论测试之中的贯彻执行类题目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就是明确的格式内容。但综合应用能力的公文写作科目之中的题目相较而言写作文种类型要更为丰富多样,并且材料内容要更加灵活,因而在写作过程之中需要结合材料进而联系工作实际适当延伸补充其他内容,因而相较而言有一定的难度,仍需要仔细应对。
【例题展示】
假如你是A市调解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赵佳,请根据背景材料完成以下任务:
四、A 市调解中心准备在官网“工作风采”栏目对“牛哥”调解工作室进行宣传。请根据给定材料五,拟写一份宣传稿。(45 分)
要求: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层次分明,语言得当,不超过 600 字。
【思考步骤】
第一明确身份为办公室主任助理赵佳,文稿写作为中心官网服务,因而需要以官方口吻格式规范明确。第二针对工作任务即写一份宣传稿,格式为全格式需要标题发文对象正文和落款。工作对象为介绍牛哥调解室,内容之中需要在开头中以背景和简介导入。正文中则具体介绍牛哥工作室的优势等内容。结尾之中进行总结,最后以中心名义进行落款。第三结合设定的思路内容在材料中梳理信息进行补充从而完成公文。
【梳理要点】
梳理材料得知,牛哥调解室来是自本市开展创新人民调解新方式活动以来出现的一批优秀调解案例,可将此事作为背景导入。后续总结牛哥调解室的优秀行为可知1.态度真诚热心,不断创新方法。2.开设普法课堂灵活宣传。3.定期充电学习,补充法律知识,做到调解有理有据。4.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调解工作。将此部分要点内容作为重点总结形成文章正文主体部分即可。
【具体书写】
人民矛盾人民解:“牛哥”矛盾调解成先锋
我市从 2016 年开始,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打造贴近群众的“调解明星”。由牛富贵和其他 4 名老党员组成的富强村“牛哥” 调解工作室成绩卓越,发挥了“法治宣传员”“维稳信息员”“矛盾调解员”作用,用真心真情、专业务实赢得群众信任,成为基层调解工作的典范。
态度真诚热心,方法不断创新。真诚为民,热心耐心服务,“牛哥”硬把冷板凳坐热了,还总结出“5+1”调解法,通过“望、闻、问、切、诊”加“舆论评议”,解决了众多棘手的调解案例,“大事小事喊牛哥”成为村民的一致共识。
开设普法课堂,宣传寓教于乐。调解室结合身边案例,编排法治小品,在下雨天和农闲晚上开设普法小夜校和田间地头法制课,普法内容贴近生活,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定期充电学习,调解有理有据。为了更好提升调解专业性,“牛哥们”一方面参加司法局的专业培训,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学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调解工作。“牛哥”不断完善基层调解制度并纳入展板,从“谁调解谁负责到底”的责任制度、调解回访制度、工作流程图、服务规范和工作纪律, 再到台账管理制度,牛哥调解室将调解工作做出了新水准。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调解无小事,事事总关情,真情解疙瘩,群众才欢迎。“牛哥”调解室的成功,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词“真心”与“勤奋”。只有付出真心真情,才能让获得群众信任;只有手勤、脚勤、嘴巴勤才最管用。
③ 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与单位发生纠纷,应当劳动仲裁还是人事仲裁
选择人事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与机构适用于地方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你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仲裁形式为人事仲裁,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的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人员安置等问题发生的人事等争议,应该采用人事仲裁解决。
(3)事业单位纠纷调解题如何做扩展阅读:
人事仲裁的处理程序
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7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庭成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或者仲裁庭认为不宜开庭的,可以书面仲裁。
决定开庭处理的,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前5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仲裁。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只有经过质证认定的事实,才可以作为仲裁的证据。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钎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仲裁庭应当在裁决作出后5日内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庭成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