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按照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支付,并不是全额的工资,如每月基本工资1500,总工资5000,那么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就是1500。
事业单位第13个月工资规定:
一般为三项基础工资之和.这还要看你们单位具体性质.一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用的钱都是由财政拨款,这种单位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也是由财政拨款;
另一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指一些非营利性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13个月工资属于人员费用,也是由财政拨款;
第三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全部由单位经营所得支出,所以,它的13个月工资也是单位自支。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B. 十三个月工资发放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性工资,也就是所谓的“十三薪”,指的是年终发放的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只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这里面有误解,也有人为夸大。“十三薪”发放的对象,仅指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并不是所有的机关事业人员都会发放。而且从实际收入来讲,“十三薪”每人也就2000块钱左右,并没有多少。年终奖发2000,如果是在企业,估计老板会被骂死,但因为是给公务员的,所以被骂的反而是公务员:凭什么1年是12个月,你们要发“十三薪”!
“十三薪”发放的对象,虽然是公务员,但其实是机关事业人员都有。只不过公务员是直接发放,事业人员是将发放的“十三薪”计入绩效工资,平均到每个月按绩效发放。这就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区别,实质上都是七个栗子,发放的时间不同,造成的误解是:只有公务员有,事业人员没有。实际上,真正没有的是在公务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中,没有登记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事业身份人员,他们没有绩效工资,当然就没有“十三薪”了。这部分人员身份尴尬,没这没那,委屈着呢。而且现在还在清理这类人员,把编制腾出来招聘公务员,他们的去向也成了问题。当然,这是题外话。
《公务员法》规定,年终考核结果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公务员,有享受年终奖的权利,因而“十三薪”的发放,是有法律依据和支撑的。造成不同地区间公务员工资收入差异的,其实是各种福利、补贴,是精神文明奖、年终考核奖等地方性奖励,奖金由地方政府按照财政收入情况,决定是发放还是不发,决定发多少。这才是拉大东西地区间公务员收入差距的最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