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退休政策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规定如下:
一、公务员以及与公务员相关的一些人员的退休条件:
一是在国家规定的年龄之内退休或者是丧失了能够继续工作的能力;
二是按照工作年龄来进行计算,满三十年;
还有一种是工龄满二十年,但是据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时间还有五年,以及一些符合规定的其他的相关情形。
二、其他相关人员的退休条件:
一是男性六十岁,女性分为两种,一是女性干部级别的达到五十五岁,工人级别的达到五十岁,连续工龄在十年的应当给予退休;
二是提前退休,其中分为三种:
1.因公导致的失去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者其他的某些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男性为五十岁,女性为四十五岁,连续工龄十年的;
3.具有特殊工种的,像是高温等的,男性在五十五岁,女性在四十五岁,同样的工龄要在十年。
三是由于一些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但是又不在退休的范围内的称为退职。
1.一般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都是要及时办理手续的,也不需要本人去申请。离休人员按照离职前的职务级别工资来进行离休费的发放;
2.公务员退休后按照退休前的职务工资来发放退休费,工作年满三十五年的按照百分之九十来发放,三十到三十五年之间的,按百分之八十五发放,二十到三十年的,按照百分之八十来发放;
3.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时候和公务员分布的情况一样;
4.工人退休像是技术工人等按照在职是的岗位工资以及各自所具有的技能来发放工资,发放比例以及工作年限与公务员相同;
5.具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若是从事机关、或者职工的,在退休后会在本人工资的基础上多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B. 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因工致残退休,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因工致残退休,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