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由各个区域不同情况决定设立的,一般包括民政所、税务所、电力所、卫生所、派出所、城管所等等,不一定都相同。
乡镇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农经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财政所、司法所、食药所、国土所、工商所、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乡镇卫生院,以及派出所、税务分局、运管、交警等,有的归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有的归县局管理,有的为派出机构,各地管理、权属不一,实际设置比较复杂。
乡镇事业单位中,有乡镇政府管理的,有县局垂直管理的;有统一设置的,有单独设置的;有几个乡镇综合设置的,有每个乡镇统一设置的;有全额供给的,有自收自支的。
随着新一轮党政、事业改革,乡镇党委政府及事业单位改革也将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多地试行乡镇事业单位设置“2+1”模式,即成立统一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便民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事项,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协调管理,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
B. 区级事业单位有哪些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质举办,从事教育让旅、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主要有:
教育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信拦凳息咨询事业单位、中介服务事业单位、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地震侧防事业单位、海洋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简滑旅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C. 什么是区属事业单位
区属事业单位一般是指城市中区级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如区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交卫生局等等。
由于我国现行区划级别的不同,区属机关的级别也相应不同。如同时区人事局,有直辖市的,有副省级城市的,有省辖市的,有地级市的,还有县级市的,差别比较大。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3)区辖哪些单位是事业单位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的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
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
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
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
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
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D. 县级事业单位有哪些
县级事业单位有:教育类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文化体育类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环保类事业单位。
一、教育类事业单位
县级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都是教育类事业单位,是县级事业单位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这些单位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师资培训等职能,是县级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E. 哪些单位有事业编制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编制分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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