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和谁签合同
与事业单位签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事业编30年工龄如何签合同扩展阅读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事业编制签什么合同
问题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那种合同?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那种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分为两种
(1)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性质人员,不签合同;
(2)是专业技术人员,以前也不签合同,最近在发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改革,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说没有实行参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签合同,有的地区签3年、有的地区签5年,但事业单位的聘用制改革并没有到位,所签的合同还有名无实。
2、“第一次签三年,买五金一险,请问我签此合同是否属于编制内人员 ”:
(1)如果你是新进入人员:签这样的合同,没有入编的可能性大。
(2)如果是老员工,已经有编制的,应当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一般事业单位老员工社保和公务员一样,是三险一金。
3、至于你到底是否在编:核实方法一是可以到单位办公室查阅单位的文书档案,其中应有你单位编制限额、岗位安排核定表等材料,能知道你单位的编制数有多少,再看一下原有在编人员是几人,就能明白你是否在编了:事业单位的编制在2004(各地时间不同,大致都在那段时间内)定岗定编后,一般不会增加编制,进人需要有空编、是有人退出编制才行。
另外,如果有熟人,可以直接找人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人事局)或是你单位人事部门查看你的调令,上面应有你是否入编的记载。
问题二:事业编到底签5年合同什么意思啊? 按正规套路来讲 拥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是通过社会事业单位考试被人事局分进去的 那种不用考试直接进事业单位的 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关系相当硬的 另一种就是临时的签合同的 不是在编制的
问题三:事业编制需要签合同吗? 现在没有事业编制了?你是不是听错了 那现在进行的如火如荼的事业编考试是干什么的呀 是这样的 事业编制有些单位要求进去后签最低工作年限合同 有的不需要 但是都是有编制的 你可能没弄懂吧
问题四:事业编制一般要和单位签订合同吗 现在的事业编制的职工,一般是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问题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现在事业编是不是也签合同 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它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工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这就是由编制和没编制的区别。饥为你和单位是人事关系,所以你的待遇是国家统一拨款,且待遇是合同人员的3倍左右。
因为你与单位是人事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所以不能根据《合同法》要求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
所以编制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编制外的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问题六:事业单位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事业单位这块国家管理相对混乱,要看这些单位的具体管理制度。如果是全额拨款,饥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用管合同的事情,因为只要你进编制,你就完全可以得到保障。如果是自收自支的,相对有点儿风险,不过问题也不大。所以,只要有编制,你就大可不必担心自己没有保障。至于劳动协议,有也好,没有也无所谓。
问题七: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制,但签了聘用合同,编制和合同同时存在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哪里都是聘用合同,不要惊慌.
编制代表你是正式工了 ,和聘用不冲突,就是你聘用期间是正式工~~
他们说的对,只要你在岗位上不犯什么大的错误 合同到期后会继续帮你续签的鼎者继续让你参加竞聘,这时候你都有工作经验什么的,就算竞聘你也是优势啊,一般单位不刷人的,想办法让你竞争上.
不用担心 这个聘用就是鞭策职工好好工作,打击那些以为有了铁饭碗,工作不上心的人.
好好做 一辈子都可以在这个单位里做
问题八:合同制和事业编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事业编制的是正式工,合同制的要比正式工差点,没有编制,而且工资也差多了,可以根据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身份的人员只要有事业编制就是正式工,按照工人工资档次发放工资,其余按照管理类别和专业技术类别发放工资。
追问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区别吗?事业编制的是正式工,正式工也签合同啊,他们不能象合同制那样解除聘用关系?
回答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区别吗?有区别,事业单位合同制就是正式工,其实签不签都一样,他们不能象合同制那样解除聘用关系,签合同也是人事局要求的,现在就不要求签了。事业单位临时工可以随时解除关系,相当于打工的。
追问
合同制的要比正式工差点,没有编制,而且工资也差多了,可以根据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合同制就是正式工,其实签不签都一样,他们不能象合同制那样解除聘用关系
这两句话矛盾啊?不明白。
回答
事业编制的是正规的正式工,不犯重大原则性错误是不会解聘的。合同制的差点,说清楚点其实就是计划内工人,没有编制,已经入了一半门了,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在基本上没了,现在事业单位进人也规范了、也要逐步通过人事局考试了。清楚了?
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公益性的、企业性的、执法类的。按照改革方向,公益性的以后还是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发)、执法类的改成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工资发)、企业性的改成企业单位(老人按照事业工资改、新人一律按照企业工资发)。
问题九:一般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合同签几年? 我所在的单位就是部属事业单位,也就是国家事业单位,开始是三年一签,以后根据你的业绩,如果你骇单位作出了很大贡献,比如评上什么人才培养计划,获得国家级奖项等等,或者就是工作满二十年,而退休又不满10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问题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编制的吗?编制还需要签聘用合同吗? 你说的情况,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至于还需要签聘用合同,是因为从2009年开始的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聘任制。
尽管目前各地进度不一,但按照国家改革时间表,到2015年,要全面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度。
3. 事业编跟谁签合同
法律分析:1、事业单位签的是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4. 事业编签劳动合同吗
事业编需要签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需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事业编需要签订合同吗
事业编需要签合同,签的是聘用合同,其不决定劳动关系,决定人事关系,因此该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与事业编对应的是合同工,合同工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要签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属于招聘性质,签聘用合同,但是没有事业编制,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待遇和薪酬。
一、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3、监督管理部门不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7、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0、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