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改革后,如何转为公务员编制
2016年,人社部召开会议,决定对公益二类中的高校和公立医院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削减目前过多的事业单位编制。很多人在看到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后,把目光看向了公务员。有的人在事业单位已经工作了不少年头了,事业编怎么转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编制转为公务员有哪些条件限制呢?
事业单位编制是没法直接转为公务员编制的,如果想要转为公务员编制,有下面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参加省级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级公务员招考,主要岗位设置在乡镇,部分岗位为公安干警、法院、检察院岗位等。如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要去参考,工作年限务必要超过1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较广泛,主要是技术岗位居多,海关、边检等岗位较多,部委文秘岗位也不少。
第二种方法: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公选)
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地级市或者县政府会面向本地区或者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储备干部)。这类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最少具备3年工作经验,年龄也有具体要求,总体来说,要求很严格。(比如五年一次的乡镇换届,全国很多地方都面向县直机关、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开展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选,不少事业编制干部由此进入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行列,不仅编制解决了,而且直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为这些兄弟姐妹点赞!)
第三种方法:破格提拔的情况(要努力争取)
原则上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如果某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特别突出、年度考核连续都是优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见的有,某单位引进高科技紧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为副科级干部等。不过这类情况很少见,而且对人的要求特别高。
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的方法和条件:
专业要求
根据具体职位不同,对专业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这也是考生在具体报考时所要“对号入座”的其中一项。专业要求历来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现象,在这里给考生一些建议:
有些考生的认为自己的专业和招考职位非常类似,但其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专业的要求非常严谨,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文件,详细叙述了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招考机关对于专业的具体要求不同,比如同样要求新闻类专业,对于摄影、编辑、出版、广告这种类似专业,有的招考机关就认可,有的招考机关就不认可。对与这种容易出现歧义的问题,考生一定要打电话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具体咨询,得到官方的明确说法。
此外,考生在填写专业名称时一定注意和学历证明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如果考生在报考时稍不留神,填的有所偏差,那么在初审时就会面临通不过的情况。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在这点上很大程度上是考生是否细心的一种表现。
基层工作经验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在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天津中公教育在此提醒各位考生,首先要了解自身情况,适合自己的一向都是最好的,切不可眼高手低,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职位,这样只会离公务员的梦想越来越远。所以,考生务必从从实际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要输在公务员的起跑线上。
⑵ 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该如何改
参公的事业单位有三种情形:一种是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一种是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第三种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
1、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 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党校和档案局之类的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党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维持现状,没有什么新的政策动向。档案局将其承担的行政权力职能划归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在党委办公室挂牌,其公益服务职能由档案馆承担,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群团组织是指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等,在基层尤其是县区,由于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总量控制,工青妇使用的行政编制比较少,残联、文联、科协基本不使用行政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动向,群团组织将和党委机关一样,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参公。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行政执法职能只能由公务员身份的干部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心在县区一级,设区的市,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一般是将市区执法中心整合,以区行政执法中心为主。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实行问题控制,行政执法机构主要是大队或者中心来承担,使用事业编制,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明确县区一级成立行政执法综合中心,或者成立农业、市场、环保、文化、资源等五个行业执法中心。改革后的行政执法单位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由于执政执法机构庞大,涉及执法人员众多,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问题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编制进行置换。根据辽宁省县区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行政执法综合中心依然是事业单位,取消了参公属性,已经参公的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于单位已经不参公,个人身份参否长久保留,情况并不乐观。
3、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 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部分参公。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被明确要求全部撤销,行政权力划归机关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已经开始将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将三类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根据管理权限,全部划归到主管机关。同样,由于行政编制稀少,而且实行总量控制,完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全部划归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极小,绝大多数人员依然会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过渡期后取消参公身份,成为事业人员。
2018事业单位改革席卷全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转企、撤销、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进,不少单位涉及其中重要规划,现在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编制改革从高校和公立医院入手,工勤岗也被减编
人社部召开的新闻会议上,相关发言人表示,在事业单位的3000多万人中,教育和医疗系统的人数占了大头,教育系统的人数约占了一半左右。由于参编人数众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很多岗位不能人尽其才,所以国家财政要开源节流,精编减编。
还有一种岗位也要进行编制的改革,这个岗位就是“工勤岗”。“工勤岗”里面,也是分为编内和编外的岗位,但是目前很多岗位已经外包出去了,其目的也一样,精简资源。
事业单位改转企业
部分事业单位因其职能消失或严重弱化,或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以及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或者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采取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私营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
公车改革在2018提前完成
2017年12月12日,湖北省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部署工作会上指出:湖北省将开始实行公车改革,改革先从省直事业单位开始,其他单位仿照省直单位办法进行改革,全省改革预计在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迈出关键性一布,为其他各省进行公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目前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这对于改善政事不分、政事人事管理部分、政事产权不分具有积极的作用,那么在全国范围的铺设也是可以预见的。只是,任何改革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实践中步步为营。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适用公务员法,不在此次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国家目前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三类,即具有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这三类事业单位适用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不是公务员法。到2020年,这三类事业改革完成,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转为企业,具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要么成立行政机构,要么并入行政机关或者职权收归行政机关,职权收归行政机关后的人员一般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最后就是具有 社会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这是需要保留的事业单位,例如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不利于由 社会 资本配置的事业单位,是必须保留的,体现纯公益性目的,也就是说到2021年后,事业单位就剩下这一类了。
至于,参公事业单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单位内,因为参公事业单位参公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国务院及党中央的决定等才能参公,必须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参公单位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是因为公务员行政编制总量控制,职数有限,将来合入行政机关也是趋势,当然需要事先修改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等措施,这是后话,总之目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每天都有新鲜事。事业单位职工必须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后哪些事业单位人员可能会被单位“炒鱿鱼”?长期“请假”的员工将有可能被解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大了以后会被单位扫地出门吗?不会的,十年以上员工可申请签订“终身合同”对于已经有十年以上工龄的事业单位员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本人可以申请签订一直到退休的合同,这一张合同就从十一年以后一直到退休,这样有利于一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虑这个聘期到了以后下一步怎么办。
3. 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会被削减吗?福利待遇将向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倾斜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目前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差距比较大。未来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方面将会逐步缩小差距,改革会兼顾边远地区、基层岗位、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这些政策今后倾斜的力度应该更多地向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倾斜。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人员会涨工资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受市场因素影响,可升可降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 社会 的平均工资,看物价,看企业。
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要补缴养老保险吗?条例施行后在职员工要缴纳养老保险,已经退休的不用缴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 社会 保险。
已经退休的人员还需不需要补缴社保?据说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保可能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实施。
《条例》出台以前的,按照老办法不用再缴纳社保,这样做有利于稳定退休人员的待遇,退休金的补贴还是要同时考虑共享成果。《条例》实施以后的人员,按照新的办法来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
2018年事业单位在全国陆续开展,基本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标准的逐步推进。笔者从梳理各地文件,认为参公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是原样不懂,就是划转为公务员。理由如下:
第一,参公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执法类事业单位。 在全部参公事业单位中,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占绝大多数,而这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着具体的行政职能,如果将他们改为一般事业单位或者推向 社会 ,行政职能就会落到公务员身上,这部分工作可能会无力承担。这种形势下,参公要么不变,要么转为公务员。
第二,党校等参公单位已明确要向行政转变。 在中央的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中,可以看出党校将由原来的参公事业单位向行政过渡,也就是说要转为公务员。
综合来看,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不用太担心会离公务员越来越远,笔者认为只能越来越近。
更多公职机构改革信息,欢迎关注“东爱雨公考”,专业答疑解惑。
如题主话题,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大部门的地方,这种编制是在调入行政部门直接转为行政编的,在车改中也是享受车补。按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这部分单位极大概率是会转为行政单位,人员为行政编也就是公务员。
参公事业单位一般都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改革的方向是,行政职能转移至行政机关,今后事业单位只保留公益职能,也就是说将来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再有参公事业单位,当然,会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过渡期人员身份和待遇不变。需要说明的是,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巜公务员法》管理,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完全和公务员一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不适用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参公事业单位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直接转轨行政执法部门,以后没有参公单位了。
有的参公单位省上批的,要上面发文件那些参公的转行政,有些转公益一类。
总之参公事业单位以后改革中不存在约灰色地带。因为实际现实中有很多地方弄的参公上级部门没有批的灰色地带。甚至同一事业部门有的参公,有的没参公,都是领导拍脑门决定的,随意性很大。
参公单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等上面通知发文那些参公并入行政部门,那些参公转公益性事业单位。所以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上级部门没发文取消转公益维持现状。
参公单位改革人事调整,各地有所差异,有的地方通过公招的参公人员直接登记公务员,事业编区别对待,有编制的考录一部分,分流一部分转公益事业编。也有的政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接近5年退休的不改身份,维持原身份退休,年轻的优秀的机关有编直接考录。也有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保留事业编并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你好!我一直关注这方面问题,有些认识给大家分享分享:
第一,先说下改革中的分类,分类搞清楚才知道改革方向。2011年中央国务院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职能作为唯一分类依据,将事业单位分三大类分别推进改革,行政类,公益类(包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经营类。
第二,再说下,编制部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分类,事业单位按经费供给形式,也是分为三大类: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而参公事业单位是人事制度管理方式,即全供事业单位中承担公共 社会 管理职能,并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承担相应职能,人事部门确定的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公务员登记,待遇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完全一样。即全供包括参公。
第三,改革分类与日常管理分类因为依据不同,存在问题,存在问题啊。其他不多说了,只说参公单位改革方向,参公事业单位在改革中有两种分类,一是列为行政类,一是列为公益一类。
第四,参公单位如列为行政类,则或划为行政机构,或是将行政职能剥离,保留公益职能。当然划为行政机构,职工就相应调整为公务员。不过受行政机构和编制数限制,难度较大。
第五,参公单位如列为公益类,一定是列为公益一类,纯公益,就继续保持不变,除非遇到大动静,人事制度改革才可能变动。公益二类一般是医院、职业院校等有收入的单位。
总的来说,参公单位都会相对稳定,不用担心改革走向,运气好的话会列入行政类,有机会列入行政机关,从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发展空间会更好,只是待遇不变。
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实是改革中的权宜之计,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两个不突破”,即机构个数限制在现有个数之内,行政编制数限制在现有总量之内。由于行政编制实行的是总量控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又不能立即转成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构,但是国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将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制度的。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文件中指出:“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 社会 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3.其实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机构划转与人员过渡政策。2016年两办出台了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改革意见,可以参考。关于人员过渡安徽省近期出台了《安徽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安徽是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这个办法应该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导意义,需要完整文件可以私信我。
⑶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改革属于那个
就业服务中心属于残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分成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
(3)残联事业编如何改扩展阅读: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主要职责是:
1、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指导。开展残疾人的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
2、组织实施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
3、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就业和农村残疾人种养业。
4、组织实施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和中国手语的培训、推广、管理等。
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省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
2、指导全省各级残联康复机构业务建设,并提供示范服务。
3、指导全省各级聋儿康复机构开展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4、承担全省残联康复机构业务培训。
5、为全省”三瘫一截”和智障儿童提供康复教育与康复治疗。
6、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⑷ 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事业单位的改革分三个方向。
第一个方向就是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立为行政单位。这部分唯数不算是很多。但是在一些行政机关中确实有一些行政跟事业的混编混岗的现象。改革会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单位性质改变的同时个人的身份状态会继续延续,保证有效地平稳地推进改革!
⑸ 事业单位职工怎么调动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动,手续都差不多,只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就可以办理调动:有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有空编并同意进人;原单位同意放人。
上述三个条件看起来简单,蕴藏着很大学问。
1、如果在辖区内或本级调动,相对较为容易。比如从乡镇调县区,从市某个单位调另外一个单位,因为不涉及到财政增加供给,操作起来相对简单,原则上只要有单位接收,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并报县区领导批复,报编办审核备案即可完成调动,调动周期一般两三个月。
2、如果本辖区或本级逆向调动,难度有所增加。比如从自收自支到差额,从差额到全额,从事业编到参公或公务员,要转换身份必然涉及到财政增支以及编制增额问题,因此按规定都要过编委会,经过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才能调动。编委会的主任一般由地方行政主官担任,成员包括常务、组织部长、政府秘书长、财政局长、编办主任等主要领导,要过这些领导的手,没有一个领导牵头协调很难完成。加上编委会开会非常不容易,有的地方一年也就开两三次会,调动需要的周期也比较长。正常情况下,逆向调动从开始办理到最后报到没有半年以上根本办不了,有的甚至要等上一两年时间。
3、如果是跨区域调动,最为麻烦。编制之所以重要,与它的财政供养性质息息相关。因此,编制其实有地域性。你考取了这个地方的编制,换到另外一个地方是不被承认的。哪怕是从县里到市里,因为县市财政分立,两级编制也相对独立。因此跨区域调动,原则上要求主官签字,并经编委会研究同意才能完成,难度非常大,需要具备强大的推力才行。
事业单位职工怎么调动?
目前两种方式,一是借调,人走编不走;二是调离,编随人走。具体介绍下两者的流程。
一、借调借调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也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种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段。
自中央、省委巡视以来,要求不允许长期借调、严格规范借调程序,且一次借调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目前借调现象有所改观,但仍然比较普遍。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只需要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统一意见即可。
具体借调流程为: 原单位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表决同意人员借调,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两份报组织部及借调单位。 如要长期借调,每3个月要重新形成这么一份证明。
二、编随人走,直接调离我亲手办理过几个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手续,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我以乡镇政府事业编人员调至区直部门为例,简单说一下调动流程。
1.前期操作 。这里有三个必备条件: ①原单位要放你走;②要去的单位同意接收;③需要当地主要领导签字 ,比如区内调动,需要区委书记签字。
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工作做通了,主要领导签字这一步,一般由当地组织部长操作。
由接收单位与组织部门对接,组织部长再向主要领导汇报,请主要领导签字。这三个前期流程,是必须要走完的,要不然人事关系是无法调动的。
2.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开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我们俗称“调令”, 一式两份,分别给原单位和接受单位。有的地区需要你本人去送这两份“调令”,有的地区人社局直接就发给这两个单位了,用不着自己跑。
3.原单位和接收单位收到“调令”后,分别办理“减员”手续和“增员”手续。
4.原单位开具《工资介绍信》给接收单位, 然后原单位就会停了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一切待遇的发放。接收到位收到《工资介绍信后》,办好“增员”手续,你的关系就算是正式转到接受单位了。
三、如果想跨市调动首先大家要明确一点,事业编只是在地级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有备案,在其他省市是没有备案的,简单的说,其他省市并不承认你的事业编身份。 这与公务员不同,公务员是都有备案。
所以事业编想要跨市调动是非常非常难的,不是一般的人脉背景可以操作的。以省厅从各地市选拔人员为例,第一个硬性标准就是要求必须为行政编,即公务员。
另外,针对事业编的遴选非常少,至少我连续关注了4年,只有一次事业编遴选。我们平常所说的遴选,只是针对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事业编没有资格参加。所以有的朋友说通过遴选,那就是在忽悠你。
最后,不管从哪调到哪,对于能力一般、没有关系的人来说,都是挺难的,程序和流程一直在,但调动的门槛也一直有。
第一、
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领取“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一式X份(根据地区差异性,有可能是“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人才引进审批表“等等,具体以当地人社局的表格为主,可以事先问一下你的主管人事部门,是什么表格)。
第二、
现在要分成两层同时走,这样会快点。
第一层: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到接收单位将商调表的“调入单位意见”和“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再到调出单位将商调表的“调出单位意见”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调入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可先不盖章,不用管它。(在这里须要说明下,调入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都要开局务会议或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吸收你进入单位/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领导也要同意才可)
第三、
第二层: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使用空编,办理出“编制使用通知书”。
第四、
到时,凭着”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
第五、
凭着”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办理调档手续,然后人事档案转移到人社局,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会进行查档,如果没有任何问题,再开具“调动通知”或“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调动。
第六、
凭着“调动通知”或“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转移,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第七、
凭着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到人社局办理。人社局再开出介绍信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把人事档案也转移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再开具介绍信到所属事业单位(调入单位)。你凭这介绍信就可以到新单位报到了,恭喜你!
第八、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第九、
事情还未结束喔,你还有社保,公积金没有转喔。接下来你得自己继续办理。首先,你了解新单位什么时候缴社保和公积金(别到时新单位缴了,旧单位又没有帮你缴,你的关系又转出来,那么这个月你就漏了)。确认后,让旧单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报停,报停后,新单位到社保局和住建局报增,你的社保关系和公积金就转移过去了(公积金账号挂靠银行不同,可以申请提取,提取的话,去旧单位的住建局拿表申请)。
事业单位福利待遇好毋庸置疑,每年都能吸引大批考生参考。可对于很多在异地上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面临着各种关系、圈子、人脉的重新建设,会给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头疼的事情。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其实还是有办法的,那就是工作调动,如果大家对此不了解,重庆中公教育事业单位的我今天就给大家强势科普一波。
可以肯定的是:事业单位可以调动,事业单位也可以跨省调动,但是比较难。
如果想从事业单位调动,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单位。 若想要跨省调动,则你的调动申请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长或者市长签字后才可以调动。每年也只有几个名额,这种情况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调动是可以的,只是要看政策和运气的成分。对于跨省调动,总体来说,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个好单位,而这也是最难的一个步骤,然后确定你现在的单位同意你离职,再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事业单位调动函,再到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档案移交,社保结算等等。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材料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的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这个应该不用你自己跑了,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另外大家 需要注意的是,调动这种事情千万不能心急,而且在试用期内是不能够调动的。 由于事业单位的调动程序比较复杂,因此我建议有此想法的新录用人员,与其花费大精力去操作调动程序却不能预知结果如何,倒不如脚踏实地在现工作中安心“改造”, 只有自己发挥出了特长,自己的职业发展前景才会更为乐观。
1.最重要的是你要找到一个接收单位,而且这个单位有你对应的编制
2.其次你的所在单位领导要同意,通过单位常委会(党组会)研究通过你的转任。形成会议纪要,报人社局审定。
3.人社局经过会议研究,出同意调动的提案报组织部,一般情况下组织部部长为人事调配会常务副组长,地区主要领导为组长,报组织部后,还会在审查,审查你是否符合调动条件,有没有违纪违规问题,有没有服务期未满的问题,如果没有一般情况下属于调动工作业务范畴不会为难,如果考虑到干部年龄结构等问题可能会不同意。如果地区内单位调入程序比较简单,填写人事调动调配表,上面需要所在单位,组织部,人社局,调入单位签字,当然还有你本人同意签字。人事调配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
4.如果跨地区调入就比较麻烦了,还要报上级组织部们批准,他们程序和在下一级一样,时间会很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
不过话说回来了,有一种叫特事特办,就看你了,说白了没有一个调动背后是简单的
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调动分为逆向调动(差额财政向全额,自收自支向全额或者差额财政调动)、同向调动(全额财政向全额财政调动,差额财政向差额财政调动,自收自支向自收自支调动)、顺向调动(全额财政向差额财政或者自收自支调动,差额财政向自收自支调动)三大类,要实现逆向调动几乎不可能,顺向调动应该很好办理,毕竟能腾出一个编制,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般都是同向调动。
事业单位职工调动程序其实很简单,你先找一个愿意接受你的事业单位,再说服单位主要领导愿意放人,然后去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开一个介绍信(调函),调动工作基本就完成了,剩下的编办、财局上编制和变换工资关系都是公对公。但是现实中真是这样的嘛?大错特错,比这要麻烦得多。
我大姐事业单位调动工作,折腾了将近一年,特别难办理。主要是调动工作要主管人社局常务副县长签字, 教育、卫生系统跨系统调动和乡镇干部调到县城需要县长和县委书记初审后,上县委常委会决定, 然后编办、财局签字和手续还要个人自己跑,没有一定人脉关系还是别想调动工作的事,太难了,比重新安排一个事业编要复杂的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事业单位职工调动需要先经过领导同意,再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
事业单位调动和公务员调动一样,目前还没有特别完善的调动规定,除了自己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以外,一般情况下想要调动都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签字同意。
具体的调动程序是:①个人先找好单位,由本人或者拟调入单位向主管领导提出调动申请。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转给主管组织人事的领导或主要领导。③有关领导全部同意后,由编办进行核编,在不超编的情况下,编办出具核编证明。④拿着有关领导签批手续和编办核编证明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⑤到编办转调整编制、到财政部门转工资手续。⑥到目前为止,调动手续基本完成。
这就是目前事业单位调动的基本程序,虽然各地各部门掌握的程序有所不同,但也都大同小异。最主要的是都需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这种调动方式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时解决职工问题,可以随时发现人才,可以随时解决单位人员配备问题。但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首先需要经过领导同意,如果领导同意还好说,万一领导不同意,你再有能力,再有实际困难也是白搭。我身边就有那种两地分居二十多年也解决不了调动问题的情况。
总之,当前事业单位的调动方式还存在一定欠缺,不利于真正解决职工实际问题,也不利于真正发现和使用人才。 欢迎关注中省直遴选,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分两种方式!1、商调。就是需要你去托关系自己跑调动,原单位同意放人,接收单位要有空编空岗并且同意接受你,同时还需要你单位和分管领导、县长同意签字,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满5年工作年限,当然如果你关系特别硬的另算。
2、遴选考调。这种方式首先要在招考简章上看看有没有符合你条件的职位,然后给主管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县长打报告,然后拿上考调申请表挨个签字盖章,其目的就是同意你去参加考试同意放人,如果你运气好笔试 面试 体检全过,你考调的单位人事科会派人去你原单位考察合格就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完了以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这种方式难度大竞争激烈,但是一旦考上只要不干违法乱纪的事调动是很稳的,没人敢卡你!注意:这种方式千万不能干先斩后奏的事,我知道的就有很多考前不报告不申请跑去考试,结果考上了不放人白考了……
说简单非常简单,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说难也难,拎猪头找不到庙门。
1、事业单位调转程序
事业单位调转程序最根本的就是调令,也就是编委开出的调动介绍信,然后落户新单位即可,当然需要新单位有空余编制和原单位同意。
2、具体流程
一般都是某个单位出现空余编制时,由想调入的人向单位和编委提出调转申请,在调出单位同意情况下,编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调转和调转到什么单位,然后出具调动介绍信,同时调整人员编制并办理人员调转相关手续。
组织关系、工资转移、人事档案等一般都由接收单位相关人员拿编委调令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自己单独去做,也有单位让本人去做的情况,不过从程序上讲本人去做是不太好的。
3、 关键
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编委的会议研究和之后的调动介绍信,其他相关手续都是以调转介绍信为基础办理的。一般来讲都是政府一把手担任编委办主任,同时还有一位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就是大家常说的主任,但实际一把主任是政府一把手),编委会议都是政府一把手召开并主持决定的,所以只要实际的编委主任(政府一把手)同意,调转介绍信就很简单,那么调转就水到渠成,所以就看你能不能联系上政府一把手,当然不一定直接联系,你可以曲线救国。
4、 其他
事业单位调转还需要注意一下人员的具体财政供养情况,一般原则上来讲,全额拨款内部、差额拨款内部、自收自支内部可以无障碍调转,相互之间一般是不能调转的,但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成立大事业中心,其中既包括全额又包括差额和自收自支),这种情况在逐渐打破,不同供养情况单位之间在相互调转,但是编委编制登记上仍然是原供养方式,无法改变。
调动的时候程序不关键,最关键的是你现有单位能放你走,接收单位愿意主动接收你。
机关事业单位调动都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但是这个确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先协调好愿意要你的单位。
我总结了一下,大概需要办理下面几个事情。
一、与接收单位对接好。 比如你要调到某单位,先要了解这个单位的情况以及去了后的岗位和待遇问题,不可盲目,要不然会后悔。
调动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找到接收单位,因为人往高处走,你调动的单位肯定比目前单位要好,好单位又岂能容易进入。所以协调好这个才是调动的关键环节。
二、给单位领导报告自己的意愿。 通常来说,你要调走,单位也不会阻止你的,毕竟不能影响别人前程啊,而且你走了以后还能空出一个编制,岂不是两全其美,所以这一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三、办理相关调动程序。这 个事情不是你做的,双方单位人事部门会进行对接,他们都比较熟悉操作流程,所以你不必担心,等着就行。
在体制内,这个调动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关键问题是能否找到愿意要你的单位。一般来说想要跨地区调动难度很大,跨省就更难了。但是现在很多省份出台了相关文件,就是鼓励家乡人回原籍工作,这样就有很多人可以用这个政策回到家乡,为家乡的建设做贡献了。
⑹ 事业编制2021年如何改革
很多事业编转为企业,转为企改制,同时相应的事业编制也取消,签订劳动合同,改友丛革完成之后,人员将有以下变化。
第一、工资待遇“变动大”。
第二、编制变化。事业单位改革后,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好山樱活动额,逐步转为企业,对公益服务类更是强化公益属性。
第三、事业单位改制后,高校、公立医院、工勤岗、技术岗等群体虽唯衫然大部分编制取消采用合同制,但对这些人而言机会更大了。
第四、晋升。改制后,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将更加强,行政级别有些单位待遇势必提高。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已规定有编制标准的,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编制标准的执行方案。
国家对事业单位未规定编制标准的,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制定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及执行方案时,应充分听取财政部门的意见。
⑺ 机关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怎么改革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编制实施范围如下: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⑻ 事业编能直接转公务员吗
您好!事业单位编制没法直接转为公务员编制想要转编只有三种方式进行:
第一:参加国考、省考、市考
如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要去参考,工作年限务必要超过1年。
第二: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
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地级市或者县政府会面向本地区或者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储备干部)。
这类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最少具备3年工作经验,年龄也有具体要求,总体来说,要求很严格。(比如五年一次的乡镇换届,全国很多地方都面向县直机关、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开展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选,不少事业编制干部由此进入了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行列,不仅编制解决了,而且直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
第三:破格选拔的情况
原则上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如果某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特别突出、年度考核连续都是优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见的有,某单位引进高科技紧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为副科级干部等。不过这类情况很少见,而且对人的要求特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