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维修办公楼需要什么手续
各地的政策会有一定的差异的,但都应该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吧!
以下是湖北省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暂行办法》,仅供参考: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省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规定和市政府关于从严审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综合楼及其他需要市级财政拨款及补贴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审批。
第三条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后,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须包括项目提出的依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资金筹措、安全环境评价及使用功能等内容。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书填写项目申报表,市监察部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市计划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进行初步审查。
第五条经市计划部门初审通过后的项目,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准。
第六条凡总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申请财政补助50万元(含50万)以上的项目,报政府常务会通过;凡总投资在100万以下,申请财政补助50万以下的项目,报经分管副市长签署意见后,报市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七条计划部门根据市政府的批准意见下达计划任务书,项目单位根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第八条对建设规模及投资较大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议书的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初步设计,由市计划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论证。
第九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建设资金落实之后,由市计划部门下达开工计划。
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