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满10年编外劳动合同工怎么安置可能失业!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如果单位继续保留,而且人员编制、职能等没有减少,那么不管是编内人员还是编外人员,都会维持原有的方式,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无需安置。但如果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职能等有很大的削减,甚至单位被撤销,那么单位的工作人员肯定要重新安置。如果是编内人员,大多数会采取分流的方式,由承担其职能的新单位接收,如果是距离退休年龄较短的人员,比如不足5年,那么也可以选择提前退休。总之,编内人员都会有一个较为稳妥的安置,不至于失业。但编外人员则不同,会面临很多种结果,有可能就会失业,要重新去找工作。2.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原有编制人员怎么办
1.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如果被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等政策的影响,原来的事业职工将会失去事业编制,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其他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但是在原单位里面的一部分员工是可以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转到新的单位继续工作的。
2.自谋职业,大家还可以自己另谋出路。而原单位将会按照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给大家一定的工作补助,根据参加工作1年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的形式,一次性来进行补偿。
3.提前退休,如果其中部分年龄比较大的员工,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再就业的能力比较弱,可提前退休的方式进行安置。提前退休,实际上就是内部退养,原单位需要为该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每个月发放基本的生活费涌,到退休年龄后,由单位为该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发放养老金。
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原有编制人员怎么办
3. 取消事业编制后事业单位人员何去何从
【导读】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事业单位人员有三种不同类别,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取消事业编制后,这些人去哪了呢?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1)公益一类公益一类包括:
①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②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③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④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⑤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⑥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⑦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⑧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2)公益二类公益二类包括:
①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②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③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④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⑤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3)公益三类公益三类包括:
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国家已明确: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以上就是取消事业编制后事业单位人员去向,转为企业的人员失去事业编,其工资待遇按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发放,若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的收入影响不大,若效益差的单位,职工收入将会下降。去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就联合发布通知,指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转为企业。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改革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实行授薪人员总额管理,开发区原来行政事业编制全部取消,所有人员重新竞聘上岗。此次改革像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经非常明确,到2020年底前全部改企。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完成改革,像辽宁就把全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精简了90%,力度之大,全国首屈一指。
4. 事业单位改革,原来的编制被取消了可以去哪
对于转制单位继续聘用的人员,将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取代之前的事业编制,身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本跟企业管理制度无二致,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的事业单位会逐步转企,转企后不具有编制,但转为企业职工后各项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如果在经过事业单位整合、撤销、核减编制完成后,既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身能力又达不到转岗重新就业的要求,那么就只有被辞退。
事业单位改革后人员去向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5.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如何安置
【 #事业单位# 导语】事业单位改革中,除了单位的正式职工会妥善安置,整合分流,或者按要求提前退休。事业单位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其前途则会根据单位实际使用需要情况来决定。机构改革要求精简机构,这个任务主要由事业单位承担;精简编制,方法就是撤销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类编制;精简人员,主要是从机关事业单位中超过1000万的编外临时人员入手,这其中就包括劳务派遣工。以下内容是 考 网为大家准备的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的编外临时人员,实行的是合同制管理,依照的是《劳动合同法》,不管是财政统一供养的,还是单位自主招聘的,其结果都是一样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改革,机构撤销、整合等,都是合同主体发生变化,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素和变更事项。事业单位改革后,对于编外人员安置,是按以下顺序进行的:
1、优先保证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就业: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优先采取保证原合同人员就业的方式,调整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对于编外人员安置,会根据实际需要,由人事部门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各机关单位使用;或者由人事部门指定劳动派遣公司,派遣单位服务,这两类用工方式,一般都由当地财政统一供养。部分有收入的单位,主要是指医院,可以由人事、卫生主管部旦禅滑门同意后,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自行供养。
2、对自主择业人员进行补偿:对于愿意自主择业、创业的人员,或者因机构改革,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编外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包括使用十年以上的无固袭皮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都是如此补偿。对于部分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的人员,可考虑安排公益岗位就业。失业人员也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补助,在政府的引导下,重新就业。就业部门要加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寻找新的工作岗位。
3、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安置:劳务派遣工不直接与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关系,其劳动关系在劳模腊务派遣公司。因此,这部分人员的安置,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另行派遣新的岗位,也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已经注销或者破产的劳务派遣公司,则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进行补偿。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按要求必须妥善安置涉改人员,尤其是编外临时人员。要积极协调、帮助其自主择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将由社保部门保障,确保改革顺利开展,同时也要保证社会稳定团结,人民生活不受影响。
6.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满十年的编外劳动合同工怎样安置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劳动合同工,连续工作满10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非因正当理由,或者协商同意,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正值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对于因改革原因造成下岗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用工人员,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2、继续聘用。机构改革后,劳动人事管理日趋规范化,编外人员会统一由人社部门雇佣,由财政部门统一供养,分派到有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自行聘用的,医院等个别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差额单位,可以在人社部门的批准下,自行聘用编外人员。部分地区为了避免麻烦,还会由人社部门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申请提前退休。满足社保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恢复自由身份,自主就业,或者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