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单位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主要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教育类、卫生类、政府各部门辖下的事业单位,那么具体怎么区分呢?像中学和小学,大专和中专院校之外,都是属于教育类;而卫生院和其他不同类别的公办医院,就是属于卫生类;像发改委、农业局、新闻广播出版部门则是属于政府各部门辖下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比较常见的类型是公益类的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是面向社会,为社会服务的,发挥政府相关的只能,会参与到日常生活的管理中去,还要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例社会民众提供服务。
哪些单位是事业单位
2. 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1、行政单位
城建局、交通局、房管局、公、检、法、司、税务等部门、烟草局、审计局、发改委、市长、林业局等。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3. 什么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有哪些部门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4. 事业单位包括哪些
我以一个县具体的部门举例:
1、直属事业单位(14个):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正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科),航运管理局(正科),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正科),规划局(正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科),工业区管理办公室(正科),房产管理局,商业贸易服务中心,物资流通中心,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2、部门领导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31个):地方史志办公室(正科)(由政府办公室领导),政府机关事务局(副科)(由政府办公室领导),招商引资办公室(副科)(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信息中心(副科)(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由商务局领导),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科)(由农业局领导),棉花办公室(副科)(由农业局领导),蔬菜办公室(副科)(由农业局领导),移民办(正科)(由水利局领导),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科)(由统计局领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科)(医疗保险中心)(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就业服务中心(副科)(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人才交流中心(副科)(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副科)(由财政局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副科)(由财政局领导),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科)(由财政局领导),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副科)(由财政局领导),会计核算中心(副科)(由财政局领导),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科)(由建设局领导),公路管理局(正科)(由交通局领导),交通规费征稽所(副科)(由交通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局(副科)(由审计局领导),第一高级中学校(正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第二高级中学(副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第三高级中学(副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副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教师进修学校(副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第一人民医院(副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第二人民医院(副科)(由教育体育局领导),中医院(副科级)(由卫生局领导),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科)(由卫生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