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编工资3600,转正以后的工资多少
4320元。根据相关资料查磨嫌询,事业编工资转正是原工资的基础上再加上百分之二十,得到最后工雀晌资为顷游锋4320元。
② 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
待遇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全国一个标准,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三类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核埋人员和管理人员套用的工资标准。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不同的级别,职称,技能等级,分别对照不同的工资标准。岗位等级是最基本的,关系着后续的各种待遇水平。岗位等级越高,岗位工资越高,基本工资也越高,其他各种待遇也越高。而薪级工资有点像工龄工资。每年只要考核合格就可以晋升一个等级。很多人可能听说过转正定级。刚毕业的大学生,如果转正定级的话,就是明确了起薪的级别。普通改帆蚂本科毕业生是7级,双学士九级研究生11级,博士14级。国家对于护士和教师也专门照顾,额外提升他们10%的基本工资。
2、津贴补贴。一般来说是地区性津贴,和事业单位的一些特殊岗位补贴。最简单的乡镇补贴,所有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都有。还有国家统一明确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说出来可能大家不信,北京市最高可达4000元每月。另外还有一些教师补贴,护士补贴,警衔补贴等等。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一般是有12个月的基本工资水平确定。是事业单位的另一个工资构成部分,主要包括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构成。根据不同的岗位,两部分组成比例不同。普通岗位5:5,医院卫生岗位6:4,教师岗位7:3。
4、改革性津补贴。这一部分是原先对职工福利的货币化显现,大家最经常遇到的叫住房补贴,一些地区还有提租补贴,物业补贴等名号。
通常来说还有第五部分就是奖金或者各种公会待遇,但这一部分广受争议。这些奖金主要核埋包括一些年终奖金。比如前些天很火的安徽教师3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西安教师是24000元。也并不仅仅是教师才有,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有的。还有精神文明奖,一般来说都是1到2个月工资。参公单位还有13个月工资的奖金。工会福利待遇是按照职工工资的2%划入,逢年过节可以发一定的慰问品,一般也是人人有份。除了教师之外基本上机关事业单位都可以领取,未休年休假补贴,如果20年工龄以上按照300%发放,高达45天的工资。教师比较郁闷的是,他们享受寒暑假,所以不能享受年休假。
事业单位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是非常优厚i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轿扒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改帆蚂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③ 事业单位转正后工资变化
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区别是: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转正后工资的80%左右,不一而论,不同时期工资水平不一样,这是正常现象,不存在补发问题。但如果你们单位有相关承诺,则另行讨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区别:
一、内容不同
1、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组成。
2、事业单位适用期员工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计时加班工资。
二、构成部分
1、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结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事业单位的适用员工的工资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