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是上海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属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能:建设和维护市民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和共享数据库,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设和维护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社会保障卡发行系统、承担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化制作、发放和换卡、补卡等日常管理任务。
建设和维护市民服务的声讯系统和市民服务信息网站;指导上海市各区县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开展社会保障卡和居住证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是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连日来,万秀区29个新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挂牌投入使用。至此,该区41个社区均建立了公共服务中心。
据了解,万秀区针对居民办事难、活动场所少等问题,投资900多万元并通过部门单位对口帮扶、居企共建、社会捐助、区街两级盘活社会资产等形式筹措资金,为29个没有办事大厅和专门活动场所的社区新建公共服务中心。
新建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设有综合服务、民政计生、社会保障等窗口和党员活动、纠纷调解、计生服务、图书阅览、会议、警务等功能室,为群众提供十余项贴心服务。
此外,万秀区于今年9月在城东街道、城北街道办事处试点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将石鼓社区、云盖社区并入大东社区,将桂江社区并入钱鉴社区,进一步优化配强社区服务力量。
❷ 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是干嘛的
法律分析: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是老人们生活、学习、娱乐的重要场所,建设文明、整洁、舒适、优雅的养老供养场所是民政部门及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和院民的共同任务。因此,为了确保为老人提供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是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首要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❸ 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是我国地方政府下属保障组织。
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直接面对的是农村困难群众、孤寡老人、优抚对象等,民政事业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服务中心去宣传、贯彻落实。民政服务中心在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处于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也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前沿窗口和纽带。
(3)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是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社会保障服务的对象:全体参保人和用人单位,个人包括各类职工、自雇人(包括农民)和无业居民(包括城乡居民),合伙组织属于个人状态;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项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总人次反映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需求。
社会保障服务内容:包括为居民参保登记和建立账户、保管权益记录和社会保险基金、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信息披露、支付待遇和提供相关服务等。
社会保障服务的原则:方便参保人,准确记录和及时更新参保人数据(包括缴费、领取待遇等),保障参保人权益、提供终生的、规范的、社会化和信息化的服务;以共性服务为主,适度考虑必要的个性服务。
❹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
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直接面对的是农村困难群众、孤寡老人、优抚对象等,民政事业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服务中心去宣传、贯彻落实。民政服务中心在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
一、社会保障服务的对象与内容:
1、全体参保人和用人单位,个人包括各类职工、自雇人(包括农民)和无业居民(包括城乡居民),合伙组织属于个人状态;
2、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项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总人次反映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需求。
3、包括为居民参保登记和建立账户、保管权益记录和社会保险基金、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信息披露、支付待遇和提供相关服务等。
二、社会保障服务的原则:
1、方便参保人,准确记录和及时更新参保人数据(包括缴费、领取待遇等),保障参保人权益、提供终生的、规范的、社会化和信息化的服务;
2、以共性服务为主,适度考虑必要的个性服务。
3、用情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鞍山市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方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良好办事环境。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规范使用办理登记权限,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办理登记手续,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等,不断满足群众享受便利的婚姻服务需求。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第三条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 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