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事业单位在获得捐赠财产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用基金-- 接受捐赠财产
2、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峻工决算时:
借:专用基金--接受捐赠财产
贷: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根据捐赠物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
(1)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的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时,应该将该笔资金列入在"专用基金"中来核算,也即在"专用基金"账户中应增设"接受捐赠财产"二级明细账户来进行会计处理.
② 事业单位的防汛物资财务需要登记入帐吗
事业单位的防汛物资财务需要登记入的帐的。
③ 河南省黄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防汛物资储备调配中心经营管理岗位待遇怎么样
事业单位的工资是按照国家标准来套的,是管理岗位几级的,就拿几级对应的工资津贴,和其他单位没有什么区别的。区别在于工资以外的部分,就看那里的领导愿不愿意违规为大家多发福利,依现在省财政厅、上级管理部门的年年检查来讲,多数领导不愿去冒那个风险,为大家多发福利而最后问题留给自己的。
④ 购买防台防汛物资费用该计入什么费用(会计分录、二级科目)
防台防汛物资,一般均为一次性使用的物资,非经常性发生的支出。
所以可以在费用中一次性列支,在“管理费用---其他”中核算: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常用方法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以上资料参考:会计分录
⑤ 防汛沙袋什么会计科目
购进防汛沙袋自用的,使用前计入“原材料”会计科目;使用时转为管理费用。
购进防汛沙袋用于对外销售的,计入“库存商品”会计科目
⑥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一)表内核算说明1114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缴存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顺序排列在1113“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1231短期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农户生产、生活短期贷款。1232短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运销、农业科技等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包括个体经营)的短期贷款。1233短期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农村商业、工业企业短期贷款。1234短期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不属于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村工商业的其他短期贷款。以上1231、1232、1233、123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21拆放金融性公司”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短期贷款”项目。1241中长期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农户生产、生活等中长期贷款。1242中长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运销、农业科技等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包括个体经营)的中长期贷款。1243中长期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农村商业、工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1244中长期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年以上的不属于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村工商业的其他中长期贷款。以上1241、1242、1243、124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34短期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中长期贷款”项目。1251抵押质押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质押农户贷款。1252抵押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53抵押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质押农村商业、工业企业贷款。1254抵押质押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其他抵押、质押贷款。以上1251、1252、1253、125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44中长期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及一年以内的抵押质押贷款填列“短期贷款”项目,一年以上的抵押质押贷款填列在“中长期贷款”项目。1261逾期农户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1262逾期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1263逾期农村工商业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村工商业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1264逾期其他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其他贷款逾期后在本科目核算。以上1261、1262、1263、126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54抵押质押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逾期贷款”项目。1271呆滞农户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户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2呆滞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3呆滞农村工商业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村工商业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4呆滞其他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其他贷款逾期二年后在本科目核算。1271、1272、1273、127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64逾期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呆滞贷款”项目。1281呆帐农户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户贷款。1282呆帐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1283呆帐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村工商业贷款。1284呆帐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其他贷款。以上1281、1282、1283、1284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74呆滞其他贷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呆帐贷款”项目。1290待处理抵贷资产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通过依法收贷或办理抵押、质押业务取得的以资抵贷的待处理资产。顺序排列在“1289贴现”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入“待处理抵贷资产”项目。1422入股联社资金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向县联社入股的资金。顺序排列在“1421长期投资”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长期投资”项目。2012财政性存款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吸收的行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等财政性存款。顺序排列在“2011活期存款”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短期存款”项目。4621省辖往来本科目核算参加省级联行(包括人行、农行、其他银行、信用社自办省辖联行)的农村信用社与本辖区联行机构之间相互办理的款项划拨业务。本科目下根据管辖行规定设置二级科目。本科目顺序排列在“4612上年联行来帐”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根据借贷方余额轧差后的数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填列在“存放联行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填列在“联行存放款项”。(二)损益类所增帐户核算说明1.“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2.“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3.“农村工商业贷款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4.“调剂资金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之间,信用社与联社之间资金调剂所取得的利息收入。5.“拆出资金利息收入”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拆借给除信用社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6.“代理业务手续费”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代理农行,人行或其它单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7.“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因拆入资金所支付的利息。8.“同业存放款利息支出”帐户核算农村信用社支付的同业存放款项的利息。9.“其它费用”帐户核算不属于营业费用各帐户开支范围的其它费用开支。(三)表外科目核算说明102有价单证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持有的国库券等印有固定票面金额的有价单证。本科目应按单证种类设立登记簿,以单证面额记帐。104已兑付有价证券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兑付或代理兑付的国库券、债券、定额本票、股票以及有面额的储蓄存单等。应按已兑付的票面金额进行核算,按兑付的有价证券类别设置登记簿。105代保管有价值品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代客户保管的有价值物品。本科目应设登记簿逐笔登记,按代保管的有价证券票面金额、物品价格或估价金额进行核算。106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发放抵押或质押贷款时由借款人出具的用作抵押或质押的物品或有价单证。本科目应设登记簿逐笔详细登记,按借款单位(人)出具的有价证券票面金额、物品价格或估价金额进行核算。以上会计科目的调整,信用社应在年终决算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结转表进行余额结转。
⑦ 防洪保安基金计入什么科目
、征收对象
1、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合资、合作、股份制企业;
2、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城镇个体工商户;
4、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⑤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其它单位。
二、征收标准
1、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
2、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
3、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4、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如涉及到不同的征收标准,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关标准征收。不能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征收标准。
5、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该营业收入指事业收入(主营收入)、经营收入等计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营业额。
6、城镇个体工商户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无法确定营业收入的,可实行定额征收。征收定额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7、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纳150元。
8、企业单位在职职工每人每月工资(含基础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以下同)在15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缴纳150元;月工资在1000-1500元(含1500元),每人每年缴纳100元;月工资在500-1000元(含1000元),每人每年缴纳50元;月工资在500元(含500元)以内的,每人每年仍缴纳15元。
三、免征规定
(一)下列单位可以申请免缴防洪保安资金:
1、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政策性业务部分;
2、政策性亏损企业;
3、军工企业生产军品部分;
4、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
5、因生产、经营原因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6、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合资、合作、股份制企业的外资应交纳部分。
(二)下列个人可以免缴防洪保安资金:
1、无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城乡居民;
2、现役军人;
3、执行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职职工。
属免征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应向征收单位申请防洪保安资金,其中中央和省属单位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市县所属单位分别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乡(镇)企事业单位由乡(镇)财政所报县(市)财政部门审批。不属免征范围的单位,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自行批准减免。
四、征收办法
防洪保安资金对缴纳单位实行按季征收。可由缴纳单位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规定的征收机关缴纳。个人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一次缴清。
五、征收部门
1、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征收。
2、集体企业、建安企业由地税部门征收。
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工商管理部门征收
目前,市财政委托市地税征收的单位有:中央、省(部)驻宿(不含三县两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按以上规定征收范围不变。
六、文件依据
苏政发(1999)46号宿政发(1999)107号宿政发(2002)168号宿政发(2006)184号。
⑧ 事业单位防汛值班补助怎样处会计科目
1、事业单位防汛值班补助可计入“专项业务活动费”,暂时不计税。
2、根据事业单位值班性质的不同,由上级安排的专项值班、行政执法单位的夜间执法值班、重特大事件值班、公安局的110值班、环保系统的“12369”环境投诉值班、防汛值班等等归为专项值班类,可计入“专项业务活动费”中的。暂时不计税。 不可记入差旅费。
⑨ 防洪费用计入哪个科目
防洪费用一般是由地方税的开征项目,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1.防洪基金提取时做:
借:管理费用--防洪基金
贷:应交税费--防洪基金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防洪基金
贷:银行存款
注:新会计准则,使用“应交税费”科目。
防洪基金的征集标准各地标准可能不同,一般是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2‰征收.按年缴和按月缴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