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编教师如何申请援疆
向当地教育局报名即可,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
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要求规定:
1、建立援藏援疆教师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根据人员管理权限,由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单位)和受援地市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以受援地教育部门为主,对援藏援疆教师进行考核。
2、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3、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是在对口支援机制下,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赴西藏、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为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Ⅱ 如何才能申请援疆或者援藏
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等。
选派援藏援疆的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对口援藏援疆省市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方式选派教师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集中委托,组团派出,可直接面向社会开展选派,或向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购买服务,选派的教师应当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师范专业毕业优先。
(2)事业单位副科级如何去援疆援藏扩展阅读:
援藏援疆的相关要求规定:
1、援藏援疆教师在藏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西藏、新疆共同管理,以西藏、新疆各级党委(党组)管理为主。
2、各受援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对口援藏省市前线指挥部、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援藏援疆教师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西藏、新疆各有关部门应把援藏援疆教师作为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管理上严格要求。
Ⅲ 如何申请援疆
援疆教育人才的选派方式为学校、教育部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由市教育局、省直属有关中职学校择优遴选推荐、等额上报省教育厅。
选拔人员条件:
(一)以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省级示范高中为主选派援藏教育人才。援藏专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原则上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承担支援任务学校的从事相应学科教学的一线教师中选派,原则上一年一轮换。
(二)援藏教育人才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进藏前须经县级甲级以上医院针对性体检,能适应高海拔地区环境。
(三)选派方式同援藏。
(3)事业单位副科级如何去援疆援藏扩展阅读:
援疆干部在疆工作期满后,一般应当按照“哪里派出回哪里”的原则,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在疆所任职务和表现情况,妥善安排工作。对在进疆工作前担任领导职务的,返回后按相应职务安排,不要安排非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干部应按在疆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
各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对援疆干部要通盘考虑,预留岗位,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援疆干部的使用,对那些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及时提拔使用或安排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