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奖金怎么发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奖金是第13个月工资。
从相关规定看,第十三个月工资,其实是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俗称,实际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奖金,属于年终奖励,不是普通工资,凡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都有这个奖金。
事业人员的奖励,其实一直都在执行。公务员按《公务员法》规定奖励,同为体制内的事业人员,同样不会少了这种待遇。
在2014年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就有对于事业人员进行奖励的规定,各地也有实施细则,和公务员考核一样,一同实施。
事业人员奖励,总体分为阶段性奖励和实时性奖励。阶段性奖励主要是指年度考核时的奖励,或者聘用制事业单位中聘用期奖励;实时性奖励,则是具体工作进展或者项目工作奖励等。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四类,并有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章,以示正规。
❷ 事业单位年终奖有哪些
机关单位年度先进个人重要,好处在于定期奖励以年度或聘(任)期为周期进行,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奖励具体时间由奖励决定单位根据行业实际、工作特点等确定。
定期奖励的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结合事业单位数量、液盯纯人员规模、职责任务、工作绩效等因素统筹确定,给予工作人员嘉奖、记功,一般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2%。
奖金制度须知
政府年终奖金发放相关规定不是由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部门只是根据有关规定对闹咐各单位的奖金支出进行审核把关,是正常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其次说明奖金的类别:
1、公务员荣获各类表彰年终一次性奖励。具体文件由市纪委联合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共六个部门制定下发,文件下发对象为一级机关单位。在具体执行中,下属二级机构(包括参公二级事业单位)原则上都是比照一级主管部门标准发放奖励则高,所需经费在单位经费结余中自行解决,财政不予拨款。
2、政府给予的专项奖励。如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是由财政按单位编制数与人均奖励标准核拨至获奖单位,这是按政府考核办法执行的。
3、政府其他奖励。如招商引资等奖励,是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表彰决定将奖金拨付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分配。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❸ 事业单位有年终奖吗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没有年终奖一说。那么事业单位年底就什么都没有吗?
并不是的,事业单位除了工资、月奖金,年底会有这几类福利,一是年底全额十三薪,二是精神文明奖,三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有的事业单位还有综合治理、档案管理、党建等等这几种奖项,不过这种奖项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而是需要根据大家的工作表现来评定的。十三薪的发放情况是和当地的财政情况挂钩的,绩效考核考核奖则根据个人的表现金额不等。
那么,公务员这方面的福利待遇是什么样的呢?公务员主要就是年终绩效考核奖(很多地区的精神文明奖、综治奖等也是汇总在这个里面发),十三薪,还有平时的一些补贴(车补、加班补贴等等)。
事业单位有年终奖吗
❹ 事业单位奖励规定
事业单位奖励规定如下:
1、绩效考核奖励:事基竖业单位通常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年终奖金、岗位津贴、荣誉称号等;
2、技术创新奖励:事业单位鼓励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并根据其创新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
3、先进工作者奖励:事业单位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会给予先进工作者奖励,表彰其贡献和业绩;
4、岗位竞聘奖励:事业单位推行公开竞聘制度,对于成功竞聘到高级职位的工作人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5、其他奖励:事业单位还会根据不同的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制定一些额外的奖励措施,如节假日奖励、劳动竞赛奖励等。
事业单位奖励实施细则如下:
1、奖励范围:明确哪些工作人员可以获得奖励,一般包括在编、事业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等;
2、奖励标准:规定奖励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例如绩效奖金按照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先进工作者奖按照贡献和业绩等级确定等;
3、奖励类型:明确不同类型的奖励名称、奖励对象、奖励金额、颁发时间等;
4、奖励流程:规定奖励的申报、评审、审批、发放等流程,以确保公正、公平、透明;
5、奖励管理:包括奖励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成、奖励申报资料的管理、奖励资金的管理等。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奖励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和所在单位的规定为准。同时,工作人员在获得奖励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保搏孙大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工作风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凯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