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人符合扶贫条件
一、被扶明芦贫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被扶贫需要符合的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的年人均纯收入要满足地方扶贫标准;
(2)通常要求申请精准扶贫的家庭没有小车、大型农业设备、高档家电、商品房、店铺门面等;
(3)申请精准扶贫户的家庭中必须没有人在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村里担任职务;
(4)个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发展规划,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育经费。
国家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法举办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第五十二条
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根据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要,可以提供无偿服务,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激孝带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收益。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对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二、审批贫困户有哪些流程
1、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由慎毁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受乡人民政府委托,在村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人民政府;
3、乡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
2. 精准扶贫针对哪些人
精准扶贫兜底对象条件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其对象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1、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扶,下同)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
2、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
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4、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
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5、其他原因
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3. 精准扶贫对象是哪些人
1、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
或其赡养、抚(扶,下同)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
2、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家庭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的困难家庭
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补助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
4、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5、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6、无房且自己无能力修建的农牧户,或只有一套住房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牧户。
(3)事业单位哪些人要扶贫扩展阅读:
扶贫标准
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
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调整为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仍被视作偏低。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一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更多低收入人口将纳入扶贫范围。
2012年12月8日起辽宁省扶贫标准将提高至3200元,比原来1500元的扶贫标准提高了113%。在这一标准下,全省低收入贫困人口数为314万人,约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4.8%。
精准识别
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
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
我省宜宾等一些地方探索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也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
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
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