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额事业单位转参公最新规定
2018年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在各地循序渐进地推行着,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话题从未停止过,由于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改革也十分复杂,但总体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向:
1
行政执法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关改革中完成,或并入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类,根据2018年3月4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执法类事业单位暂时没有统一政策,但是执法类和行政类有着很大的相似性,预计将比照行政类的改革方式。
2
公益类
公益类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等基础性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改革基本保持现状,根据职能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
公益二类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以通过市场调配,如高等教育机构等,这类根据单位效益薯绝和职责情况进行改革。效益差,主体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职责改公益一类;效益一般的,可以维持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效益较好,主要职责是收费和经营的,剥离公益职责转企。
3
生产经营类
这是受改革冲击最大的,按照计划将全部改企,剥离事业属性脱离体制。目前,改革最难滑手州,涉及利益纠葛最多,担心最多的也就是这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
审批办法补充说明
其中,作为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
确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包括:
另外,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2
审批办法影响
对照第一部分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中所述,本次《办法》与我们的改革方向一致,是更加明确的落实措施。
其中执法类和公益一类大多符合《办法》要求,既是承担公共事务职能,也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可以申请转为参公;公益二类情况较为复杂,既有全额拨款,也有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而不是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则不在《办法》讨论范围内。
所以《办法》明确了一部分人的改革前景,单位转为参公,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我原在编人员肯定不用担心会受到冲击,新进人员也不会没有编制。
B. 事业编可以转公务员吗
可以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六种途径如下:
一、被提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干部管理体系的人员,都是在国家干部后备力量选拔的范围之内。在满足一定任职条件后,可以被提拔到行政机关任副科级以上领导。
二、调任
调任这种方式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在公务员法中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悔衫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三、被选任到机关任职
被选任到机关任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大部分是已经达到一定行政级别。在组织提名前提下,经过法定选任程序成为机关领导,从而实现从事业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四、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这种方式主要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选拔考核干部,到机关单位任职工作。公开选拔这种形式在2006年之前较为普遍,目前并不多见,我们不多展开介绍。
五、公开遴选
虽然公务员遴选只是针对公务员和参公事业人员的,但是细心的同志可能会发现,在有些地方,公务员遴选的范围是包含工作5年以上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这也就是说,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公开遴选这种方式到更高一级的机关单位任职公务员,从而实现从事业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六、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
刚入职的年轻事业编制人员,很多人会选择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没含通过这种公枯前笑开考试的方式成为公务员的一员。目前在职的公务员不能再报考公务员已经是主流,但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是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但在资格复审的时候,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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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乡镇事业编怎么转公务员编制
有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种:换届选举
为了增加干部的来源渠道,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每年乡镇换届选举都会允许公务员、事业单位、第一书记、村干部这四类群体参加。只要通过换届选举,就可以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序列,并登记为公务员身份。只要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达三到四年以上,并符合乡镇公务员任职条件的,就可以参加换届选举,不过这种途径通常比较困难。
第二种:组织部调任
除换届选举外,也可以通过组织部调任的方式实现转岗,但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一是晋升为副科级职务,尽管难度比较大,但至少是有希望的;二是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处级干部放宽至50周岁,难度同样非常的大;三是调任单位必须有空余的编制,难如上青天。
第三种:参加公务员考试
满足基层最低服务年限后,乡镇事业编人员即可在职参加公务员考试,属于骑驴找马。考上了就是公务员编制,考不上也可以继续在事业单位工作。
一、乡镇事业编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以岗位要求为准,一般是在35周岁以下。
3、拥有与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能力。
4、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来说,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事业编岗位报考。
二、公务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D. 乡镇事业编怎么转公务员编制
乡镇事业编转公务员编制的途径:提拔到事业副处以上领导职务,转岗行政机关置换身份。
调任科级以下只能通过调任方式解决。事业单位调任行政机关,是有政策依据的。
新《公务员法》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即国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即可转换身份成为公务员。
科级以下只能通过调任方式解决。事业单位调任行政机关,是有政策依据的。
新《公务员法》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即国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即可转换身份成为公务员。
在具体操作中,事业编调行政,必须具备几项硬性条件:
有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有空编;
取得事业副科(管理岗位8级)。
除此之外,根据有关地方规定,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按照规定,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专技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县区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职。
4、管理岗位人员调任。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同等调任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E. 事业编制主要分为哪几种想要事业编制人员转变为公务员的方法是什么
事业编制的话主要是分全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参公事业编;想要从事业编制人员成为公务员的话,首先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成为机关的公务员或者是参公人员。
F. 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会怎么改革,会参公吗
街道和乡镇属于同级政府,改革方式大致相当。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轮机构改革,省市县乡四级的机构和编制都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按照规定严格设置。 不存在因改革大面积置换参公或行政编制“逆向流动”的现象 。
因此,像题主所说的事业管理岗转参公,基本不可能。一方面是因为上述的编制总控影响,另外一方面参公事业编本身就要取消。本轮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清理范畴,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类机构外,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职能,就失去了参公的依据,参公编制取消势在必然。既然参公都要取消了,更加不可能再允许其他身份的事业编转参公。
街道办在行政规划上,和乡镇一样,机构改革也是参照乡镇进行改革。
乡镇和街道的事业单位,都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应县(区)局设置的。承担的职能,有行政职能,有执法职能,有管理职能,也有公益服务职能。由于行政级别关系,乡镇的事业单位即使承担行政职能,也不可能设置为行政机关。
街道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参照市县改革同步推进,实行事业综合改革。由于县区级以上将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如此一来,街道和乡镇的事业单位也将取消参公的可能,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不管管理岗位,还是其他岗位,事业人员将来都不再参公。
街道和乡镇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将统一成立行政执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 事务综合中心。行政执法职能确定为事业单位,但在新的《公务员法》修正草案中,提出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能否单独成为参公单位,有待修正案正式颁布实施之后,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规范。
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怎么改??了
街办下属某服务中心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参公。
分流了!街道就是公务员了!没其他编制!以后也没有参公编制!
1、就目前改革方向看,不要心存幻想,不会参公。
2、一般都会保留原有编制进行改革,但可能会混编混岗,也就是你可能以事业身份在行政单位借调。
3、目前最有希望参公的主要以综合执法类为主。
祝好运。
参公不可能,下一步将不会再有参公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会根据其职能确定为相应的公益一类或者二类事业单位,至于财政经费保障比率还得需要根据你所在地一般公共收入情况确定。
回归事业身份、不再存在参公事业单位。
这个要看你从事的岗位了,比如社保所,农服中心,文体中心等单位,基本不会参公,但是各类执法部门还是有很大概率参公,比如文化执法支队,市政执法支队,国土执法支队等,因为现在这些执法支队都还在等国务院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很大概率参公,还有一类就是省市等部门已经参公,但基层相对应的部门还没参公,这个也有可能办公,比如国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其它的概率几乎为零。
在这里问没用的,每个市县地区的改革不一样,自主权比较大,所以要看当地政府改革的三定方案,否则都是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