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税收入类票据有哪些
“非税收入类票据”有“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种: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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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属于什么发票这种票据可否验真,如何验真
行政事业单位点子票据,也是正规发票,也可以联网验真。以杭州为例:2020年,杭州市已率先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双百”覆盖,即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100%覆盖、电子票据种类100%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市5841家领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全部完成所有17类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涵盖了:医疗收费、教育收费、交通罚没、公益捐赠等多个非税收入项目,共开具电子票据9630多万份,总金额超过2230亿元,服务群众6417万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时间74605小时,节省票据工本费738万元。
拓展资料:
2010年,财政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和《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概念、使用对象、适用范围、管理要求、监督检查等作出了统一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管理,有效防治了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单位资金往来结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单位反映,针对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付款单位往往需要收款单位提供票据。同时,也存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按照财综〔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2.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财综〔2010〕1号、财综〔2010〕111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得利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非税收入、会费收入、捐赠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也不得利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
4.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财综〔2010〕1号、财综〔2010〕111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结合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可否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便于用票单位执行。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乱收滥支行为,切实规范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
5.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财综〔2012〕104号)要求,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行票据印制、发放、使用、保管、检查核销、销毁的全程监管,切实改进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手段,提高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水平。各用票单位要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充分利用电子化手段管好用好财政票据。
Ⅲ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收据一样么如何区分使用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么
问题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企业收据不一样。
非盈利性质的资金支付凭证使用“收据”;盈利性质的资金支付凭证使用“发票”。
非盈利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问题二:行政事业单位正规的“收据”是国家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据主标题处印有红色“财政”字样,财务部门监制。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
另外,部队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
问题三:行政事业性开具的专用收费票据是可以入账的。像公用事业和特殊行业收据,税务局承认可以入账,如医疗收据、解放军收据、行政机关收据等。
具体如下:
①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②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③捐赠收据;
④工会经费收据;
⑤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⑥军队收据
具体规定请参见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3)行政事业资产收益票据是什么扩展阅读: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
1、正规的“收据”是国家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据主标题处印有红色“财政”字样。正规的“发票”是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收据主标题处印有红色“税务”字样,用途不同。非盈利性质的资金支付凭证使用“收据”;盈利性质的资金支付凭证使用“发票”。
国家为了监控纳税人,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发票的合法地位和使用范围,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2、发票是经国家机关验证的,用大数据对企业进行稽查监控;而收据不一样,除了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开具的财政监制的收据外,其它收据收到方是不能计入税前成本费用的。
普通的收据不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成本费用的要求,不能税前扣除。这些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自制收据,就属于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