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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3-08-13 10:25:25

A. 事业单位职级晋升

事业单位有哪些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有哪些?具体设置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什么时候实施?政策内拦稿庆容是什么?
今天就详细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1年以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身份管理,即事业人员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身份进行管理。2011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后,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类三个类别。其中,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简握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公益类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将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目前改革情况来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还在继续推进。同时,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具体为: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经费预算方式;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敬码行“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的财政预算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预算形式,并且公益类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可自由流动。
同时,今后将严格控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区别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或备案制管理,逐步探索主要不以增加编制、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台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身份管理,即事业人员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身份进行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人员由身份管理转为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人事部2006年11月17日公布)及其《实施意见》,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每一种岗位类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行政意义上的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从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趋势明显,很多学校、公立医院已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岗位:按照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细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一至四级也称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也称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
另外,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又称特级岗位,一般为“两院”院士、有重大贡献或重要成就的专家学者等,其岗位设置及人选确定,需逐级报人社部审批。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特设岗位:又称临时岗位。临时行动是根据机构职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情况而确定的临时措施。临时岗位不受机构内岗位总数、最高级别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职责后,应按照管理机构的规定予以撤销。限制进行核对和删除。
2.各类型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
(1)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专技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
(2)以管理职能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以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为主的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近年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已逐步社会化,相应岗位设置也受到严格控制。目前新设的工勤岗位,一般都是为了保障退役士兵等政策性安置。
事业单位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没有明确比例要求,一般最高等级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为准,如七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职员,按照编制数量及领导方式可设一定八级职员(一般为1-5名)。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岗位:工勤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以及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只是全国总体控制指导目标,一般各省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规则进一步细化,或根据行业类别单独明确岗位结构比例。
3.各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至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以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四级职员以上要求本科学历。工作年限方面,三级、五级职员,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工作三年以上。 一级、二级职员已经属于部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中级、高级专技岗位要求分别具有中专、大专、本科以上学历。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技人员,也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
在符合条件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专技人员可以跨级别晋升,从初级晋升中级、从中级晋升副高、从副高晋升正高,即我们常说的大晋升;也可以在级别内晋升,即在职称岗位内晋升等级,比如中级职称从十级晋升九级、从九级晋升八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晋升”。级别内的小晋升,原则上不允许跳级。
“大晋升”的时间比较明确,一般初级满4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请晋升中级十级岗位;中级职称任职满5年,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可以晋升副高七级;副高任职满5年,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请晋升正高四级。
“小晋升”的时间各地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在一个等级任职满2-3就可以晋升下一个等级。
(3)工勤岗位:一级、二级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岗位。
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公务员有职务职级并行,事业专技、工勤人员岗位等级不受层级限制,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受机构规格限制,发展空间很小,很多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干到退休都是九级职员。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问题,2021年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从2022年1月开始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实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也迎来“职级并行时代”。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目前全国除少数地区落实政策外,其余地区仍处于政策解读、方案制定、酝酿套改阶段。参照2019年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经验,预计全国县以下事业单位要全部普及“职级并行”至少要到2023年底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执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主要有三个核心关注点。
1.晋升上限
按照政策精神,县一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理论上最高可以晋升五级职员,即正处级。相比以前的正科级天花板,改革后,理论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晋升空间和公务员已经差别不大。
2.职数限额
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一样,事业单位管理岗晋升等级也有职数限制。其中,五级职员一般不能超过管理岗位总数的2%,六级职员不能超过10%,七级和八级职员不能超过60%,且七级职员不能超过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总和的50%,九级和十级职员没有限制。
一般来说,五级、六级职员名额会由组织部门在县域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统筹设置。
3.晋升规则
晋升五级职员,要求任职六级职员5年以上;晋升六级、七级和八级职员,均要求在下一个等级或岗位任职满四年以上。从十级晋升九级,年限要求是两年。所有晋升过程中,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一次均可减半年,与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一致。
需要特别强调两点:
一是晋升制度只针对县区和乡镇两级事业单位,地级市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二是晋升对象只针对管理岗位人员,专技和工勤人员不适用政策。实际上,改革后专技人员晋升空间仍然比管理岗位人员大得多。

B. 事业单位改革的改革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011年3月23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0.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1.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五、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2.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13.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七、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2.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
23.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需求。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6.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九、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9.加强领导。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任务复杂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为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交流改革情况、研究共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央编办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30.稳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注意把握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C.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始于哪一年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D. 事业单位的改革什么时候结束,目前都改了些什么

事业单位的改革什么时候结束?都改了些什么?
按照原来的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事实上,这项工作并没有完成。2021年、2022年,两年中负责事业单位改革事宜的机构编制部门,在年初的工作任务安排中,依然说的是“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何时完成改革,目前看来,遥遥无期。
事业改革虽然没有完全如期完成,但事业单位改革动作依然很大。这些年陆续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也体现出了这些:
1、部分省、地区,完全了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比如,辽宁省承担了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工作,完成了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事业机构减少90%以上。辽宁的参公类事业单位,除了执法机构,几乎全部取消参公性质,几十万人失去了参公身份。
2、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参公的依据消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中,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完成,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相应的政府部门承担。今后,将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也不再允许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不再允许部门授权事业单位承担执法工作。没有了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失去了参公依据,参公事业单位变成纯事业性质,是早宴岁晚的事。
3、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自筹、自定、自晌耐睁收自支类编制撤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完成,机构撤销,全部改企经营,人员或者随企改制,或者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实行事企分开。相应地,自筹、自定编制全部撤销,自收自支编制也不再增加,撤销也是早晚的事。
4、事业局全部取消,事业单位不再称局办等行政类名称,几乎都变成了“**中心”。
5、高校、公立医院改革正在进行中,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亩兄,实行备案制管理,促进人才流动,实现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
事业机构不断在精简、整合,机构越来越少,职能越来越单一,公益服务属性突出。事业人员也在向“全员聘用制”管理转变,铁饭碗似乎不再那么铁了。虽然没有像公务员那样,事业人员有公车补贴,但类似的职级并行却全面开展,管理职级晋升制度已经全面在县区以下事业单位中推行。职称改革也全面推进,名额扩大,门槛降低,越来越贴合实际。等等。

E. 2022年事业单位还改革吗

说起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改革的道路还很漫长。包括事业单位的改革在2022年以后还将继续深入。

事业单位改革,首先就是编制的变化。事业编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精简机构和职能精简和弱化可以由市场代替的服务职能。分类改革中自收自支单位确定取消编制。有32类事业编取消了,编制这些人的编制将被合同替代。

第二就是医务人员涨工资,公立医院逐步取消编制与其他群体取消编制就相当于打破饭碗不同,医生群体取消编制是打破壁垒的第一步,针对公立医院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的试点允许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院务以科室为单位将利润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奖励,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合理看待人才流动,良性竞争,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就是教师薪资的变化,教师工资不得高于或者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薪资水平乡村教师班主任一线教师优先享受补贴福利。

第四就是改变了管理模式,事业单位从以前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改革之后更加促进了公平性。总之改革的趋势就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严肃查处内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等各类违法违规的案件。

第五点就是职称制度的改革。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淡化唯论文唯学历的职称评价标准。

第六就是鼓励事业单位员工创新创业。事业单位的态度是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也能以个人为单位兼职,还能再创办企业如果离职创业能够保留三年的人事关系。 最后,建立了定期涨薪的制度,在现有的两年一调的调薪基础上再做规划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逐渐提高基本工资占比的同时推进绩效工资制医院或成为此项制度第一个全面推行的群体。

F. 事业单位改革的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也在不断推进,已经在部分行业和某些地方取得了重要进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这一阶段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社会事业,适当下放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权,大多数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对本单位有经营管理权、机构设置权、用人自主权和分配决定权。1985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改变许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按照《决定》,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逐步发展成为经济实体,有的在联合的基础上并入企业,有的自我发展为科研生产型的企业,或者成为中小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在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同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对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要求:扩大卫生机构自主权,实行院、站、所长负责制;发展集体卫生机构,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和街道组织举办医疗卫生设施,支持个体开业行医,村一级卫生机构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也可以承包给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集体举办,也可以由卫生院下乡设点。5月,中央又下发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对教育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之后,中办、国办又转发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对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作出了部署。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从1985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在科研、卫生、教育、文艺等领域陆续展开。
第二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1993年,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中央和省级机关要减少对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下放;打破部门所有制和条块分割,拓宽事业单位的服务领域,使事业单位成为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促进事业单位与经济建设相结合;鼓励集体、企业、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能、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都要与党政机关区别开来。事业单位按照经费的不同来源分为三类:一是经费自收自支的,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由国家实行差额补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三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其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这期间,事业单位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同步进行。在此基础上,199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党和国家就事业单位改革下发的第一个专门文件。文件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措施: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行政管理职责原则上交归行政机关,党政机关分离出来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工作由事业单位承担;遵循“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中央和省市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为所在地服务的,下放给所在地管理;积极发展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急需又在经费上实行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压缩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位。按照这一文件,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改为企业;一些实行企业化管理可以主要由市场引导资源配置的应用技术开发单位等,并入企业或改办为科技先导型企业。为了使事业单位改革有可供遵循的具体政策,这期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具体文件,主要有:199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办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1998年12月,国办转发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编办《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1999年2月,国务院转发了科技部、中央编办等5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1999年4月,国办转发了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体改办《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1999年8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报刊结构的通知》;1999年8月和2000年5月,国办分别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 2000年2月,国办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的意见》; 2001年8月,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所有这些文件,对各类事业单位的改革都提出了具体政策,事业单位改革分领域不断推进。
第三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至2007年党的十七大。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这些精神,各省区市都选择了一些领域和若干地市开展分类改革的综合试点。这期间,有9个省、区、市出台或研究拟定了分类改革方案,13个省、区、市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7个省、区、市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模拟分类,13个省、区、市推进了改革试点工作,其中进展较快的省、区、市已完成试点。各地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试点的主要做法有:合理划分政事职责,把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把机关承担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实行横向联合,变事业单位由国家举办、靠国家花钱为“花钱买服务”;对重复设置、业务相近、规模过小、任务已完成或严重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合并,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并入行政机关。这期间,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亮点。从 2003年7月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国9个地区和35个单位进行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将文化事业单位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前者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后者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经过试点,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有了较大突破,一大批事业单位通过改革焕发了生机与活力。2005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在从2003年开始的农村配套改革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把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结合乡镇行政机构一并进行改革。
第四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至今。党的十七大要求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的要求,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深化。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在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配套改革措施。为了探索经验,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整体推进,各地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改革继续扩大范围,深入发展。为了推动改革,2008年10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到2008年底,全国333个地级市中,开展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已达117个。2009年,对出版社进行改革,全国出版社除保留4家外,全部转企改制为企业;杂志社的转企改制工作也逐步展开。多年来,卫生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没有停止。在新农合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健全后,200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事业单位改革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着力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等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2月,卫生部、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各省、区、市已经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同时,国家选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G. 事业单位改革什么时候完成

很多人一直都在关注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信息,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日前,中央已经确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从2011-2015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昨日在北京召开。一度雾里看花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勾勒出了清晰脉络。
根据近日下发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过3000万,900万名离退休人员。1995年,我国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如今这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那么,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哪些方面?改革进展如何?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工又将何去何从?
分类改革市场公益各归其位
所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让事业单位真正回归到公益属性,使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回归到本来属性。具体看,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把其职能划归至行政机构或将其转变为行政机构;对于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将其转变为企业,推向市场。
现在,这项改革正稳步推进,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一大批经营性科研院所已经在几年前完成转制,变身为企业,部分科研院所还成为上市公司;去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招聘改革明年公开招聘全覆盖
近几年,事业单位招聘中信息不公开、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地实施公开招聘制度。为此,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于2012年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用人制度今年全部实现聘用制
人社部近日发布的《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10年,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国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出台,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申诉、竞聘上岗等单项规定。今年,我国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行工作。
职称改革按类别逐步实施
我国现有专业技术人才4500多万人,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2009年,吉林、山东、陕西的部分地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项改革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改革后,这些地方建立起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今年,我国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研究提出会计、技校、中专等其他职称系列的改革意见。
工资改革绩效工资全面推开
我国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始于2006年,事业单位随即实行了岗位绩效工作制度,工作人员的收入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
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2009年基本兑现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抓紧实施,部分省份基本兑现,其他事业单位正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同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进。2009年,我国出台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省市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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