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报考事业单位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没有法定的规定的回避制度,但有的事业单位有自已制订的回避制度。
所以,你要了解一下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你所述,一般你是不能任职你丈夫副院长直接职责或下属或者是财务类的主要工作。
目前公务员是有回避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条,你也可以适当参考一下: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任职有回避制度。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⑵ 事业单位夫妻回避制度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所以事业单位的副职领导,可以和妻子在同一家单位,妻子可以在丈夫不分管的部门任职,主要是避免直接联系,防止发生内部作案,也是为了保护干部。
⑶ 本地区事业单位招考条件中是否有关于回避关系的限制,哪些关系构成回避关系
看了各地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内容,不得报考条件之一里就包括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而且在今年10月23日,人社部官网也发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考生报名前要看看,事关你的饭碗。
其实,任职回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公务员任职里早已存在,只是事业单位方面的回避一直没有明确。事业单位回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岗位回避、一是履职回避。
岗位回避,是指有关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任职相关岗位时,必须回避;履职回避,是指在特地的工作岗位或工作中,涉及的人员需要回避。比如:有近亲属关系的招考单位人员或工作单位的人员,凡存在可能影响招考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岗位。
回避亲属关系,一般包括四类人员,分别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堂兄弟姐妹)、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另外,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有相关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⑷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近亲属范围包括那些
01近亲属要求范围
在事业单位中亲属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任职招聘或者是事业单位考试等。在规定中亲属有属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相关人,这些人不能担任双方有关的直接隶属同一个领导的职务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也不可以,凡是父母子女关系的,也不可以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可以,也不能够担任对方领导职务单位的人事工作或者相关的监察工作。主要是为了在执行上面更加严谨,不允许有包庇的行为,为了显示公正程度。
02不可从事的岗位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如果是具有近亲关系的,是不可以在聘用同一事业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的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也不可以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中,去聘用从事人事、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组织工作等岗位,也不可以聘用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以上的工作的相关机构正职岗位。如果有近亲的亲属在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等监管工作时,该人员需要进行回避,不可以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评议、讨论、评分、审核等活动,也不可以采用任何的方式进行施加影响。
03隐瞒关系的后果
事业单位的回避规定在原则上需要按照干部的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设定,对于已经成立的专项工作组织邀请外单位人员的,由成立工作组织的单位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来进行权限的设置。并且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服从回避决定,并且应该主动向单位报告应回避的情形,如果有职工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但不及时报告或者是有意隐瞒的,造成了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近亲属范围包括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