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哪些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三个类别。其中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两个类别。
一、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概念按照改革要求,
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政教育培训,教育辅助和助学,考试考务;
2.科研:基础性科研,决策咨询,知识产权服务;
3.文体:公共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基础资料馆,考古及文物保护,体育指导服务,农村广播电视服务,文学艺术创作源历服务;
4.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疾病预防控制、
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计生药械管理服务;
5.农口:基础性农、林、畜牧业服务和技术推广,农村能源,新农村建设,农村经营管理,种子(苗)管理,动物防疫,植物检疫,动植物保护和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供水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移民管理;
6.福利:社会救助,涉军服务,减灾防灾救灾服务,老龄妇幼工作,社保资金管理,社会保险经办,公共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社会福利,慈善服务,离退休干部服务,戒毒康复,社会捐助指导服务,雹早搜助残服务,基层公共社会事业服务;
7.监测:网络、无线电、价格监测,食品药品、地震、气象、环境、水土、地质监测预报和基础服务,饲料监测管理;
8.行政辅助和行政支持:保密管理服务,专用通信,政府资金和项目经办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招投标管理,政府派驻联络,调解仲裁,审计事务,机关信息服务,价格认证,招生管理,劳动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收费票据监管,财政投资评审,能源监察,散装水泥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测绘管理,房产管理,其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等;
9.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专家服务,公路维护管理,经济社会和民意调查,国土事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供水服务。
常见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有:公办小学、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农业服务中心、社保中心、环境监测站、机关事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等。公益二类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教育:成人教育,中职教育,学前教育,行业技能培训;
2.文体:时政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妇女儿童活动服务,青少年活动服务,职工活动服务,体育设施服务;
3.卫生:非营利医疗;
4.其他:交流促进,气象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测绘服务,房地产交易,物资储备,殡葬服务,土地矿权交易平台,其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等。
常见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有:综合性公立医院、公办高校、公证处、报社、电视台等。二、如何区分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核心在于“公益”属性,是政府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 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提供服务的部门。
区分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关键就在于辨别其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以及资源配置的主体是由政府还是市场主导。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称之为“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全额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准确区分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把握:1.从职能看:一类完全由政府指定、政府供养,其职能不能或者不宜睁尘由市场供给,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如公办小学所缴纳的书本费、学杂费等,都是成本费用,而非“服务”费用。二类则是全部或者部分具备收费职能,可以收取服务费用,如公立医院的手术费、门诊费等。
2.从财政保障方式来看:一类一般是财政全额保障,二类一般是差额保障。即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人员薪酬等,全部由财政供给;二类则是大部分由自身保障,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解决,或者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收入部分全额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按实际情况发放工作经费和人员薪酬。一般而言,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待遇普遍比一类事业单位高很多。
3.从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来看:参公事业单位一定不是公益二类,公益一类中既有参公也有非参公。还有一部分正在推进专项改革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其人员一般为参公身份,但机构将逐步剥离事业单位序列,依托行政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三、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公益类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序列的“中坚”力量,占所有事业单位数量中的绝大多数。一类和二类除了经费保障方式的不同,在事权、财权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
一类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管理等权限一般都在其行政主管部门,涉及“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都需要经主管部门审批,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除外。二类事业单位在人事、财务管理方面有较大自主权,往往由单位自己决定即可。
需特别说明的是,一类和二类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等级晋升等方面没有任何区别,编制内的人员也可以相互交流、调动。从发展趋势来看,二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取消编制,实行备案制或员额制管理。
② 哈尔滨市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有哪些
哈尔滨市血液中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等,其运营所需的全部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无需自行筹措资金的事业单位。
哈尔滨,别名冰城、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北部,黑龙江省南部,是黑龙江省省会。
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
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
中国的公益一类单位有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
总结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
④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有哪些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又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其运营所需的全部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无需自行筹措资金(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例:图书馆、博物馆、环境监测站、水文站等。
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因为关系国计民生,其运营费用由国家财政提供,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分类。
事业单位按拨款方式划分为三大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主事业单位。
一类事业单位,也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类事业单位,也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三类事业单位,也叫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所在单位依据政府,或物价部门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项行政性收费,然后按当地财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资金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开支及工资发放。
⑤ 行政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有哪些
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
⑥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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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一般都是承担科研、教育、文化、基础医疗卫生服务的事业单位,比较常见的有公立中小学、养老院、福利院、环境监测站、科研单位等。判断某个单位具体属于哪个类别,可以查看具体的单位性质。
2、公益一类大部分全额财政拨款,除了普调和一次性奖励等等,工资从年头到年尾基本固定,属于比较稳定。如果想报考此类公益单位,大家可以查询各个单位的效益怎么样,创收多不多,效益好的话待遇还是不错的,是值得报考的。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有哪些
⑦ 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的区别是什么
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的区别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不同。
一类事业单位基本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类事业单位并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2、收费职能不同。
一类事业单位收费只能不具备。二类事业单位只有部分的收费职能。
3、财政供给方式不同。
一类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供给。二类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差额供给。
一类和二类事业单位的部门有:
1、一类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聋哑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科教所、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科技馆,情报所、体彩中心、福彩中心、疾控中心、防疫站、福利院、血战、救助站、乡镇卫生院、法律援助中心、婚姻登记所等。
2、二类事业单位包括: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高校、电大、老年大学,幼儿园、文化宫、公园、体育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立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