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业编被辞退的条件
事业单位辞退编制内员工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连续旷工已经超过10天,一年内累计旷工的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的,没有经过事业单位的同意就随便出国,因当事人自己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事业单位可以直接辞退。Ⅱ 事业编怎么样会被辞退
事业编也会被辞退。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等情形的,会被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斗银脊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空渗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搏肆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Ⅲ 事业单位会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
在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是不会随意辞退或者解聘员工的,除非员工违反了相关的条例,具体是什么呢?大家可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1.如果是该员工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旷工的,该单位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如果是该员工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调整工作岗位的,或是两年的年度考核都不合格的情况,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该员工,按照规定解除该员工的聘用合同。
3.如果是该员工出现违法乱纪被处罚的情况,事业单位也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会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
Ⅳ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制度是怎样的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制度: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
1992年10月16日人事部印誉培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辞退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
一、辞退的含义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
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5、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的程序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四、辞退的法律后果
(一)人事关系的消灭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后,就解除了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再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辞退后的待遇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
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困虚握(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2.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3.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失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三)被辞退人员的身份及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按规定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四)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被辞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汪庆作时,由接收单位向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被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五)被辞退人员的住房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五、纪律
被辞退人员被辞退后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严禁单位负责人滥用辞退权。对借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对比,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
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参考链接:事业单位相关资料
Ⅳ 事业单位辞退在编人员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辞退的含义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5、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三、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四、辞退的程序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Ⅵ 事业单位什么情况下会开除职工
如果劳动者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地39条规定情形之一,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员工关系变动不同于一般企业,这些企业国家有明文规定。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
人事部(1992年10月16日)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