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充实壮大基层慈善工作力量,加强基层慈善工作队伍建设
完善慈善立法,为慈善组织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慈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现实情况看,我国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法律制度很不健全,立法相对滞后,一些涉及慈善方面的法规零散地规定于其他法律中,不仅缺乏系统性,而且彼此之间难以实现有效衔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快慈善立法的步伐。
健全制度安排,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制度建设是加强和创新慈善事业的重要着力点。要确定政府对慈善组织实施监督的程序和手段,提高政府监管的透明度,加强与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配合;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和监管的需求,培育发展独立的专业组织、慈善行业团体等新的监管主体,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种监管主体的职责。目前慈善组织发育良好、慈善事业较为发达的国家,都有一套成熟的评估机制。我国应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吸引民间的第三方组织和机构参与评估、监督慈善组织的活动,这样既能节省政府部门的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和监管水平,又能提高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业的公信力。例如,可以在各级人大设立公益慈善委员会,专门负责规划各地慈善事业发展,统筹对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协调公益慈善组织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科学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
优化政策引导,加强慈善组织的自身人才队伍建设。我国的实践表明,公益慈善组织迫切需要建立一支具备相应知识和经验的从业人员队伍,特别是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和运作的人才队伍,实现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的专业化与职业化。目前,我国在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人才培养方面还比较薄弱,高等院校、职业教育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亟待充分发挥。实践中,可以在高等院校设立相关专业,设计科学实用的相关课程体系,着力培养专门从事社会服务、能够在慈善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在职业教育院校着力培养从事慈善事业的一线工作人员;科研机构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应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对人才的需求趋势、需求数量和需求结构,为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的数据和信息。还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会保险政策,增强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吸引力,不断壮大慈善工作队伍。建立全球化的交流和学习机制,使这种机制不仅适用于慈善家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也适用于从事慈善事业的其他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使所有成员在交流学习中摄取营养,提升对慈善事业的认知水平,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慈善事业、应对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在慈善组织内部,则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其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优化慈善组织自身的决策机制、民主机制、参与机制,使慈善组织的成员能够参与组织日常管理,增强其业务水平和对慈善事业的认同感。
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慈善组织的全面发展。政府要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鼓励更多的民间机构和社会人士依法独立开展慈善事业,形成与官办慈善机构互补、合作、竞争的局面。政府要着力从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和信任度入手,加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建设。政府要将一些适合转移的职能交由慈善组织承接,促进慈善组织职能的合理与完善,有意识地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向专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应当以政府为主导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慈善项目招标体系,公开透明地选择“消费”慈善项目。
㈡ 如何推到慈善公益发展
我们在建构慈善文化价值理念的同时,要从社会发展的大视野中把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在与各种文化的碰撞与磨合中凝聚共识,整合资源,提高公信力,推动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以德治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弘扬慈善文化发展慈善事业理应成为两者的重要载体。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为我们建设慈善文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慈善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慈善文化应该为塑造人性德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营造“以人为本”“助人为乐”的人文关怀的社会环境是慈善文化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2.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
中国五千年文明史,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其中许多优秀的成分,至今影响着我们的言行举止,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如何应对这把“双刃剑”,是我们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旧的道德传统已不适应新的环境,新的道德体系尚未成型,这中间的“断层”如何衔接?慈善文化应该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构建新的道德体系做更多的事情。“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等,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启迪,我们要做的实在太多。
3.与企业文化相结合
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离开了企业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企业的成功得益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离开了质量和品牌也是不可想象的。慈善机构的准市场化策略告诉我们,慈善文化必须积极主动地溶入企业文化,慈善机构要与企业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要积极倡导“公益营销”,利用公益平台,推动企业“品牌”的发展。要当好企业的“公益”顾问,使企业参与慈善事业视为一项有良好经济效益的社会投资。使企业为善不仅是“最乐”,并且是“好生意经”。要通过慈善文化与企业文化的结合,培养企业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慈善机构与企业达到双赢,并逐步培育一支慈善家队伍。
4.与社区文化相结合
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光靠几个机构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人文关怀的重心在基层。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推进,使慈善事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凸现。社区的原则是以人为本、互助互利、奉献爱心,民主自治。社区文化的核心是“志愿和奉献”,慈善文化与社区文化的结合,对于改善社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这样说,建设一个现代新型社区离不开慈善公益事业,慈善公益事业在基层社区建设中大有可为。
5.与消费文化相结合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加入WTO,全方位开放市场,国外知名品牌大举涌入,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中产阶层和高消费群体。当我们看到一些人花千元、万元买盒化装品买款新衣的时候,慈善机构也在为筹募百元千元去救助一个失学的学生,一个残疾人,而四处奔走。这中间难道没有我们应该感悟的东西吗?消费时尚和公益时尚这原本是社会发展的表现,我们应该在消费时代到来的时候,使慈善文化渗透到这个广阔的领域中去,推动慈善文化与消费文化的结合,使富人更多关注穷人,使人的外在美与内在美得到和谐的统一,使公益时尚与消费时尚一齐引领时尚的潮流。
6.与传播文化相结合
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现代传媒的作用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它改变着我们的观念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媒体的推波助澜。慈善机构与媒体合作开展慈善事业的宣传报道,策划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救助活动,呼唤社会公平营造“人文关怀”舆论环境等,都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样,慈善事业的宣传报道对于丰富传播文化,提升媒体品牌也起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慈善公益类的报刊杂志逐年增多就是一个例证,慈善文化与传播文化的结合已显得越来越紧密。
7.与宗教文化相结合
慈善不是宗教,慈善文化也不是宗教文化。但是,不论何种宗教,都有弃恶扬善,救苦救难的思想内容。在中国,不少佛教机构扶贫济困“普渡众生”的善心义举,为配合政府的社会保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台湾佛教慈济会多年来在内地开展赈灾救助工作,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开展的各项扶贫济困活动,浙江普陀山佛教协会创办的孤儿学校等都彰显“慈悲济世”的情怀,佛教机构参与慈善事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当我们看到大批善男信女烧香拜佛,无私捐献的时候,他们祈求的是平安幸福,健康长寿。他们得到的回报除了精神的抚慰和对未来希冀,是不是应该引导他们更多地溶入现实生活,把“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佛教精神化为爱心行动,使慈善文化与佛教文化有机结合,把慈爱的光和热奉献给社会。
慈善文化包涵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形成慈善文化的环境归根到底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当前来说,慈善机构必须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将全社会和整个市场环境当作我们的工作平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把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密切结合起来,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㈢ 慈善组织有哪些原则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公益慈善组织建设,应把握以下原则和方向:
一是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我国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使公益慈善事业面临很大的发展空间。要尊重公民参与社会事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政府自身职能转变的需要,因势利导,推动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大力发展。要尊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意愿,积极支持和培育社区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要根据公益慈善组织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做大做强。要切实解决登记难问题,使更多的企业、企业家和社会公众通过公益慈善组织这一平台充分展示和体现他们的社会责任。
二是要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公益活动。要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进入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最需要的民生领域,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公益活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有效承接公共服务,积极推动公共治理,如实反映群众意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当好社会管理参与者、社会服务提供者、群众权益维护者和社会矛盾调处者,以丰富多样的社会服务来实现宗旨和使命。
三是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做好公益慈善组织工作,不仅需要爱心、热情和干劲,更需要专业化的运作能力。要引导更多的知名人士和企业家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培育一批热爱公益慈善的领军人才。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要加强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建立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探索新型公益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方式,加强对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县市级公益慈善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完善年度检查制度,推进社会评估,加强执法监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组织。要扩大公益慈善组织募捐、公益活动、财产管理等公众关心环节的公开程度,打造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监督渠道。
㈣ 中国政府慈善事业如何发展
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说,“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对于如何发展,首先我们要分析一下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以及为什么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只有病源找到了,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
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现状可以用步履维艰这个词来形容,为什么会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归结于我们的国情决定的。因此它起步晚,发展比较落后。 而且慈善事业都是以国家的名义办的,对人私人办慈善法律上一直都是空白。所以很多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兴办,采用的是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其实在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慈善机构属于社会团体。社团也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或叫非营利组织。但是,在中国的制度语境下,它们却成了“半政府组织”(SGO)或者“准政府组织”。 这样的话其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不是由法律规范,而是由行政部门(即民政部)决定。
说难听一点,只要与政府挂钩的,难免都会产生腐败。因为政府是权利说了算,不是法律,但是权利又是人掌控的。而我们国家政府出现的腐败,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会说的不知道内情,知道内情的不会说。尽管国家法律规定大家言论自由。
对于尚属于“政府核准与管制型”的SGO组织,除了办事运作效率低下(缺乏像企业那样的科学管理运作机制,资金的登记和利用缺乏一个精准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廉洁度不够高(很多规定的透明度不是很高)之外,还因为无法全面释放社会的行善愿望。人们的行善成本太高了,法律制度没有给人们提供足够的行善条件。因此像这样的情况,出现“揭露希望工程内幕”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国家这个缺乏诚信的环境和风气。对于一下行骗行为,这里就不多说了,所以很多老百姓都想捐而又怕被骗。
其实原因很多, 暂时只说这两点。
对于措施,我也想不出很多,只是想谈几点
第一,首先要在法律上完善对于慈善事业和机构的规定,这要像国外学习,允许私人开办慈善事业,因为行善 的群体应该是大众。这样还可以将公司运营的管理机制用在慈善上。提供了管理效率。
第二, 对于以国家主导的慈善机构,应该增加监督。尤其是资金的登记与运用。要透明公开,减少腐败的滋生。
其他的您可以看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对于措施我最近也在找,可是多说写的都是一些问题 弊端之类的,方法和措施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