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奖金怎么发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奖金是第13个月工资。
从相关规定看,第十三个月工资,其实是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俗称,实际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奖金,属于年终奖励,不是普通工资,凡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都有这个奖金。
事业人员的奖励,其实一直都在执行。公务员按《公务员法》规定奖励,同为体制内的事业人员,同样不会少了这种待遇。
在2014年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就有对于事业人员进行奖励的规定,各地也有实施细则,和公务员考核一样,一同实施。
事业人员奖励,总体分为阶段性奖励和实时性奖励。阶段性奖励主要是指年度考核时的奖励,或者聘用制事业单位中聘用期奖励;实时性奖励,则是具体工作进展或者项目工作奖励等。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四类,并有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章,以示正规。
㈡ 事业单位怎么发放年终奖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