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
1、法定代表人对外全权代表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唯一能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代表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均是代表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文书。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2、法定代表人是事业单位内部行政事务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3、按照事业单位职权范围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7、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② 我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单位有什么权利不让辞职
对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提出的辞职,单位的确可以不批准,个人仍可以于6个月后,再次提出辞职,此时,无需单位批准,且单位有协助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
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五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对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不适用此项规定。
(2)其他事业单位有哪些权利扩展阅读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三条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③ 哪些事业单位有执法权
事业单位拥有执法权有两种途径:1、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享有委托范围内的执法权。2、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执法权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执法权。例如,烟草局等单位。
④ 直属事业单位哪些有行政权
直属事业单位是直接隶属于核心政府部门,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与财务权、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所有从业者的待遇均比照公务员。这类事业单位不应考虑经济收入,其活动经费来自财政预算拨款。比如,目前大量的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如果主要是为政府决策服务,就可以成为直属事业单位。“而大量的学校、医院则适合成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有些可以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这类事业单位,拥有独立的法人制度、独立的核算权力与人事权力,单位像企业一样由等同于董事会的理事会来监督管理。“独立事业单位可以创收,但必须遵循严格的会计、审计和报告制度。”
⑤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权力各自是什么
1、政府机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具有行政权利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一般为公务员编制。
2、事业单位是法律 授权的组织,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是一个行政主体。就是干些法律授权的事情,事情比较具体。一般为事业编制的。
⑥ 所谓的事业单位都包括什么啊什么行业啊什么职业的
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以及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城市建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涉及到的行业和职业就是以上。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事业编制的人员只是属于一种统称,而不是职业比如正式教师就是事业编制,他的职业是教师 。
(6)其他事业单位有哪些权利扩展阅读:
1.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2.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为生产服务,为改善人民文化生活服务,为增进社会福利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组织,它不同于机关,也不同于政党和企业,它是通过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发展和享受的需要。
⑦ 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有那些义务和责任
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义务和责任有: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两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事业单位职权范围和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法律分析】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学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