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专职消防员属于什么编制
专职消防员属于事业编制。专职消防人员(包括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是由市财政保障,在市消防局内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
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2.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3.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消防员消防救援衔主要包括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消防救援衔按照工作年限编制: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一级消防长;
(二)工作满二十年: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不超市二年:预备消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