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补交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一、补交养老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想要补交养老保险,了解它的补交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
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另外,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交养老保险。
在补交万养老保险后,就可以享受国家政府部门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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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
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省事省时间,一般想补交养老保险的人群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都喜欢选择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在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时,可以先了解以下的内容。
三、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1、具有参保地户籍,在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2、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以上人员在自愿原则下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交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四、一次性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参保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到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五、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基数规定
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其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比例
1、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补缴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2、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对于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内容介绍就有上述的介绍,有需要的人士可以认真阅读上述的介绍,让自己在补交养老保险时更顺利更方便。
补缴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给我们进行补缴也可以是我们个人进行补缴,如果个人进行补缴的话我们需要有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等证件,去当地的社保局提交补缴养老保险的申请,补缴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次性补缴和分批次补缴,要按照自身情况来进行补缴选择。
❷ 事业单位可以补缴保险吗
1、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2、协商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单位行为(可收集证据:银行流水,证明该学校按月给你支付劳动报酬;签到表、考勤表、工作证等;同事证言等),确认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4、向申请,控告你的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上班如何补交养老保险扩展阅读:临时工享受福利: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因此,临时工虽然没有所谓的正式编制,但其与单位间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单位的一名劳动者。
其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再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国家制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因为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临时工作为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完全有权享受年休假。养老保险具体要求: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❸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事业单位是不能补缴养老保险的。在2014年10月1号之前参加工作的,都是按照你入编时间进行视同缴费的。
❹ 事业单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谁来具体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统一由参保单位按月缴纳。1、缴费单位根据机关社保处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年度1月份应发工资减独生子女费)和缴费比例(单位18%、个人2%)计算缴费金额,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投保花名册》(一式二份)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基金汇总表》(一式三份)。2、缴费单位带缴费年度1月份应发工资表和1条中的《花名册》、《汇总表》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缴费手续。现行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1、行政类事业单位;2、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3、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中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才是《试点方案》适用的对象,其它两类事业单位前者要撤销与国家机关合并,后者则进行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不一样。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各地都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缴费比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结算方式不一样。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差额结算制。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工资由单位发放。如果是临聘人员,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饥空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了解了相关的问题之后,就能对自身的养老保险有一定的认识,从而对自身的利益有个明确的方向。
据了解,具体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自身情况有三个档次供存档人员选择,分别是: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还公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明确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养老保险费或中断缴费的,除了已领取待遇人员外,其他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均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多年来,受自身经济状况等约束,一些在职介、人才中心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按政策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个人无法补缴,导致这一群体退休后可能面临缴费年限不足或年限短,领取养老金水平较低,这也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自市人保局上月公布了补缴办法后,引起很多人的关注。目前,各区县已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各家职介、人才机构已经在陆续接受补缴申请。不过,工作人员接待最多的还是大量咨询。如何补缴、补多少钱是个人存档人员最关心的问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各年度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基数档次按照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记者看到,如补缴1997年1月至12月的,5%可计入个人账户;而2005年4月至12月的计入比例为11%。此外还规定,在以下四个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报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办理外端口户槐罩籍进京之前;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3、社保经办铅肢闹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