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考事业单位要做哪些准备,看哪些书
备考事业单位,首先需要确定报考哪个地区的哪个岗位,再了解所报事业单位的报考条件以及考试内容等相关信息,先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针对考试内容来制定备考计划进行考试备考。事考备考咨询
事业单位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中《职业能力测验》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个别省份还包括写作方面的题目。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关于事业单位备考,考生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备考:
第一步:了解考试内容,夯实基础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首选要知道考试考什么,自己基础怎样,考生可以通过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人社网了解所报单位考试内容,再通过做模拟题来检测自己的水平,最后根据考试内容大纲和自己的基础情况制定备考机会,夯实基础,无论是上班族还是应届毕业生每个人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不到最后一刻,断然不能放弃。
第二步:刷题练习,提升综合能力
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积累之后,就需要大量练习刷题,刷题同时要及时认知并记录自己的优劣情况,并且按照考试时间来掐点练习,严格控制时间,充分暴露自己的优劣势。最后结合优质的答案解析来分析试题,了解自己的弱点。
对于没有时间复习备考的上班族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及时掌握各个知识专项的重点题型,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以及各专项出题的新趋势,但这些却都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摸索的,因此,需要尽可能的多拿出时间来学习,或者可以考虑报个班,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效率。
第三步:差缺补漏,考前冲刺
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学习,知识储备已经基本可应付考试,因此,最后的阶段的重点不再是知识储备,更需要的是注意查缺补漏,可以每天抽出一定时间, 进行复习备考,要善于利用错题集,举一反三。最后在考前的两三天,再模拟几次考试,让自己保持良好的状态,准备考试。查看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⑵ 报考事业单位的要求是什么
事业单位招考常见问题解答 一、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实行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
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员配置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措施。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办法补充工作人员,目的是扩大选人视野,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各类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使之能够自主选择到所需的优秀人才。
二、事业单位进人要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有什么要求?
答: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和政策性安置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该在编制内进行,必须在本地区发布招聘公告,采用公开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如何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分类管理?
答:财政核拨(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采取统一组织笔试的办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核拨(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或授权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省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指导。经费自给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或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三)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五) 应聘工勤岗位的,应具备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和技能;(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农民、非公经济社会组织人员能否报考?
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之一,就是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不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只要符合公开招聘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受原有身份限制,均可报考。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正常程序是怎样的?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考核;(五)身体检查;(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七)公示招聘结果;(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事业单位招人,是不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答:不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八、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答: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实行招聘信息公开制度、拟聘人选公示制度,强化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是明确了公开招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三是强调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管指导,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四是健全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进人的事业单位和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都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这些监督措施和办法,对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九、事业单位负责人私自聘用人员,属违纪行为吗?
答:当然是违纪行为。以下情况均属违纪行为,必须受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七)其他违纪情形。
十、对事业单位拟录用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公示?
答:对拟录用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十一、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时,哪些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答: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对职工有哪些保护性政策?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单位应该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1、现役军人的配偶;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残疾人员;
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
级伤残的;
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十三、事业单位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有的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怎么办?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中,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十四、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要不要实行聘用制?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十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时,对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
十六、怎样认定聘用合同为无效合同?
答: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面四类合同为无效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2、采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3、权利义务显失公正,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聘用合同;
4、未经本人书面委托,由他人代签的聘用合同,本人提出异议的。无效合同由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
十七、什么情况下,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时,应当向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有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根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此外,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受聘人员不能安置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规定,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文件精神,关于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工龄核定补偿标准,不是对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工龄补偿。
十八、我们单位是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听说将统一取消依照性质,我们是通过江苏省公务员统一招考进单位,单位改革对我们这些人有什么说法呢?
答:目前没有出台取消依照事业单位的意见。关于事业单位的性质认定、日常管理等问题,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统一办理。
十九、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是否只能采取一种形式?
答: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实质上是要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组合。一个单位不一定只有以岗定薪一种分配制度,年薪制、项目工资等也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单位,所以,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单位、岗位、人员等实际情况,选择9种主要分配制度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在一起,形成行之有效的分配方案。
二十、什么是事业单位的多元化分配制度?
答: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制度是指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下,事业单位享有充分的内部分配自主权,遵循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经过一定的审议程序,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它不再是国家统一政策、统一标准、集中管理的工资制度,而是具有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的更能体现个人劳动价值的分配制度。
二十一、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制度有哪些主要形式?
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01〕107号)中规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实行不同的分配制度:
1、工资总额与单位效益挂钩的分配制度;
2、工资总额与单位贡献挂钩的分配制度;
3、按岗定酬、岗动薪变的分配制度;
4、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
5、兼职兼薪的分配制度;
6、高新技术作价入股的分配制度;
7、职务技术成果按收益比例奖励的分配制度;
8、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收入与工作目标和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
9、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的分配制度。
(其中:第1、2条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分配总量的宏观调控制度,第3-9条是事业单位的内部分配制度。)
二十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后如何保证职工利益?
答: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要切实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深入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的同时,要帮助试点单位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稳妥地把改革推向深入。事业单位对职工工伤、享受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等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制度。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时,要保证职工最低收入水平。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努力提高全部职工收入分配水平。
二十三、事业单位制定分配方案,职工拥有哪些权利?
答: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努力争取广大职工对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在分配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根据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人员大会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事业单位职工享有对分配方案的建议、修改、审议、表决权。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收入分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审批。
二十四、事业单位实行分配制度改革是否可以取消职工的档案工资?
答: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赋予事业单位充分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可以由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总额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分配方案,经考核后发放,将个人业绩、贡献与收入紧密挂钩,从而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档案中要记载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职称,应当享受的国家以及所在地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当工作人员调动或退休时,按照档案中记载的基本工资及津贴介绍工资或核发退休费。因此,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并不是取消档案工资,而是要严格规范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管理。实际收入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科学的分配方案,建立严格的考核、发放制度;档案工资要按照国家工资政策按时调整,及时归档,保证职工工资档案记录准确完整。
⑶ 事业单位跟公务员哪个容易考,待遇哪个更好一些
从目前的考试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的考试比公务员稍微容易一些。原因有两点:一是事业单位目前在考生心中的认可度比不上公务员,大部分考生认为公务员的行政编制比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要好得多。第二是事业单位每年考试次数非常多,事业单位考试大部分是由单位自己举行的,所以有人担心公开性不高有失公允。但是,如果你长期关注事业单位考试会发现事业单位通常会出现两个极端,而且这两个极端会持续加大,这会造成对于部分人来说,事业单位的考试难度会持续加大,甚至和公务员齐平。
事业单位考试与公务员考试有何区别?
一、发起机构不同
国家: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
公务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或公务员管理局。
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三、举办的统一性不同
公务员考试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招考一次,有的2次,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
事业单位无全国招考,多为全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发公告招考。
四、报名方式不同
公务员多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的采取现场报名。
五、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笔试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基和专业课,警察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验。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申论与公文写作、专业测试。
六、分数计算方法不同
国家公务员会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
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七、人事编制不同公务员有行政编制:主要是管理人才。行政编制按级别划分,如: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
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主要是专业人才。事业编制按职称划分,如: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等。
八、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
国家公务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用人单位。北京市考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命题并组织实施(非考试中心)
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指导下自己组织。
九、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各省公务员考试则发布在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网站。
事业单位在各级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网站,发布网站是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
十、试题难度不同
公务员考试较难。
事业单位考试相对较容易。
十一、上报职位需求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将职位需求数量和描述上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中心(省)。
事业单位考试由本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己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报名审核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审核环节和报名环节同时进行。
⑷ 事业单位到底是怎么考
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遵循以下考试流程,但不同事业单位考试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所以具体考试流程请参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笔试阶段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
笔试备考
(1)认真领会考查范围
主考部门颁布的考试大纲是命题和考试范围确定的依据,也是考生进行复习准备的参照系。每相邻两次考试的大纲体系变动不大,考生可依据上一年(或上一次)招考大纲和大纲备考,并有意识的调整复习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范围广,熟悉考试大纲,做到有的放矢地备考。
(2)准备备考辅导资料和练习题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具有复杂性,考生要依据考试科目有计划的准备备考资料。如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具有题量大、考试时间短等特征;专业科目考试题目专业性极强等。
考生要切忌对考试内容及应试技巧"半生不熟",也不要陷于题海战术而过犹不及。
(3)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适时调整保证计划有效性
制定复习计划,既要充分利用时间,又要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复习的质量和效果。复习计划中要安排适当数量的自我测试,自我测试同自己的备考活动协调一致,其具体的实施依据复习的时间和内容等因素进行灵活的安排。
笔试
1、综合类
①行测
事业单位行测的考查方式有三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与国考、省考一样,一张试卷只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分为公基和行测两部分,一般各站一半的分值;还有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包括公基、行测、写作三部分。
②申论、写作及其他主观题
目前事业单位主观题考试,以申论、写作、案例分析(也称材料处理、材料分析、综合分析等等)、公文书写和改错等类型多见。考查内容上,侧重考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③公基
事业单位考试相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更简单,其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就相当于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部分,但难度明显降低了。从考试范围上来讲,一般涉及政治、经济、管理、公文、事业单位概况、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识。从考查方式上来看,绝大多数题目为识记性考题,考试题型上以客观题居多,所以考生如果提前复习,很容易得高分。
2、教育类
①教育理论
从考试形式来看,各地市不同的考试之间也有着明显的差异: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 (3)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②专业学科
近两年教师招聘考试的笔试有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就是越来越多的地区加考学科专业知识。这一变化的原因可能是仅仅考核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难以测试出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的扎实程度。而目前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素质教育和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测试音乐老师的乐理知识和音乐史音乐鉴赏和分析能力、音乐的编创能力成为一种必要,测试理科老师中考、高考及大学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掌握和熟悉程度成为一种必要,测试文科老师的学科知识的宽广度成为一种必要。
3、医疗卫生类
各地甚至各医院的考试侧重差异很大。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属于它自己的优势产业,或者说是特色专科。而医疗招聘考试的命题人又往往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说命题人喜欢侧重于考查自己所研究领域内的专业知识。这就需要考生要熟悉当地考情。
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由于各单位情况不同,详情请查看简章或成绩公告。
事业单位•面试阶段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备考
很多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了充分的复习,上考场前志在必得,但是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失败的原因不是知识储备不足,而是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前功尽弃。在面试当中,考生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紧张,二是无话可说。前者说明自己信心不足,后者说明自己的社会认知和分析思考的能力还有欠缺。但更为重要的是,考生没有端正心态,对事业单位面试的理解存在误区。通过关于心理问题的讲解,相信会对考生的面试有较大的帮助。
1、 初步认识面试:约占考前时间的四分之一
了解面试的基本框架要求,包括面试真实场景、场内设置、场内人员身份及职责;
全面认知并把握考试题型、题量,做好初级面试应试策略。
2、 精确准备面试 :约占考前时间的三分之二
通读面试教材及具有理论指导类的面试书目,逐步把握面试的考核核心;
掌握各类型面试题目的作答思路,可参加面试辅导班培训;
在全面掌握作答思路及技巧的基础上,再优化,做到融会贯通。
面试
1、综合类
①结构化 事业单位的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六大题型:自我认知、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管理、情景应变、言语表达。
②无领导 无领导可以分为选择类、排序类和开放类三大类。
2、教育类
①说课、试讲 笔试成绩排名之后,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筛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所以教师岗位的面试一般和普通岗位的面试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性,事业单位其他岗位一般用结构化的方式考核,而教师岗位的考核形式多数地区为试讲或者说课。 具体的考核形式试讲还是说课要依照公告为准。
②结构化 事业单位教育类考试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两大部分内容,目前来说,这两类考试在形式上各省份并未达成一致,在考情上也呈现出多元、多变的特点。
3、医疗卫生类
从目前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情况来看,面试工作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而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事业单位•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事项
第一,要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备好体检表上需贴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第二,要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第三,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考录机关提出。
考察知识
1、录用考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2、录用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对象在考录期间的表现情况,可以作为考察的一项内容。
3、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是如何进行考察的?
对香港、澳门等境外报考人员,尽可能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详细情况,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难以出国(境)进行考察的,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在录用考察中,遇有考察对象缺额时,招录机关是否可以递补考察对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5、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有救济渠道吗?
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应将考察结果告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6、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事业单位•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