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有那些
你好,我是新东方北斗星培训机构公务员考试部门的咨询人员
具体的有很多,不可能一一列举出来,给你说一下这些单位的定义和特点吧
1993年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经各级人事部门批准,很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了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范围之内,<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也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所谓依照公务员管理,就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的人事制度,人员享受公
务员的待遇和权利,履行公务员的义务.很多省份都规定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主要区别:
1、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是法定的行政主体,而事业单位则是国家基于公共目的成立的公共事业组织,除过法律授权的事业单位,均不是行政主体。
2、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部分事业单位也是行政主体,比如国家地震局、中央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等。
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员的人事制度,工资待遇以及工资构成和公务员相同,而且不得实行职称工资,人员也和行政机关一样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
参照,就是等于公务员。如党委、人大、法院、法院、检察院等。因为按照暂行条例,只有政府机关的才是国家公务员。
依照,就是相当于公务员。如收容遣送站、质监局的稽查大队等。
所谓依照是针对政府部门,所谓参照是针对党委系统的事业单位!依照参照公务员的单位一般都是执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一般这样的单位都是挂靠在行政单位下的附属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局下设的规划室.
其实<公务员法>关于事业单位参照的条件是很苛刻的
<公务员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按照法条的规定,必须是经过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什么叫法律:全国人大经过立法程序通过的才能叫法律,什么叫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出台的条例、办法,地方性法规是省或较大市人大通过的条例和办法。
什么叫法律法规授权:就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项公共管理职能由某类事业单位履行。比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再比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由此可见,铁路、交通部门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劳动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是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服务性。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如教育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平;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医疗服务;科技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揭示自然和社会规律,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等等。缺乏这些服务支持,或服务支持系统不健全,生产力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并影响社会稳定。经济愈发展,社会愈进步,对服务功能的要求标准也愈高,范围也愈大。服务性,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
(二)公益性。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同时,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家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知识密集性。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手段。虽然事业单位主要不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此外,事业单位在各类社会组织中是较为活跃的部分,其组织形式、服务手段、人员结构、活动方式等,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体制改革的深人,不同程度地发生相应的变化。
事业单位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事业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这些服务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是公众生活不可缺少的,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设立企业的目的是为了在竞争性领域中获取利润;设立社团的目的是为了不同的社会群体表达自己的合法意志;设立党政机关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因此,事业单位的设立目的同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有很大的区别。
二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国家机关、党派团体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在政治体制 运行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企业是在经济领域进行竞争性经营活动,通过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事业单位主要是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中,从事社会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对政治体制的运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持保障作用。
此外,区分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从举办主体和资金来源等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其中,是否利用了国有资产,是一个重要区别。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而事业单位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需要指出的有两点:一是“利用国有资产”没有数量和比例的限制;二是它既包括国有有形资产,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具有实物(或用货币计量)形态的资产,也包括国有无形资产,即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如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
㈡ 事业单位晋升是什么意思具体应该弄些什么
楼上的回答虽然是地方性规定,但在全国也基本适用,建议你仔细学习你们当地的相关文件(一般是地市一级的文件)。
事业单位的岗位主要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50%以上。
管理岗位晋升与公务员晋升类似,就是提拔,从科员到副科、正科、副处等等;
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指的是晋升职称,从技术员到助教、中级、副高等等,当然本科生转正定级就直接定为助教了,晋升都有年限要求,部分类别职称需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如会计类,另外,晋升还受单位职数限制,并不是说具备了晋升条件就可以晋升,如果没有职数空缺就得等着,当然,可能有一部分人是不受职数限制的,如获得了某项荣誉称号;
工勤技能岗位晋升与专业技术类似,但是等级设置不同,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从高到低),晋升也有年限要求,还要通过统一的考试,部分地区是允许工勤人员竞聘前两种岗位的,当然各地要求有所不同。
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参照什么规定执行
1、否定了贪污罪,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则监察局应该撤销和变更处分;2、变更处分从08年受处分时间开始算;3、变更处分应该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来执行。因为是2013年12月改判的;4、新处分应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
㈣ 哪些事业单位可以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是指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不是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这样的单位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被称为参公管理单位。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在晋升时可以和公务员之间流动。简单的说参公管理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相同,但是不是公务员编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㈤ 省科协是什么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的单位
一、职位不同:
科技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里面就是所谓的公务员。
科协属于社会团体,但比较特殊,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由组织部确定,属于同级相关主管部门管辖下,相同性质的还有作协,红十字会等。
二、职能不同:
科协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中国科协以及省市区科协的一些下属单位是事业单位。
科技局是管理科技事物、行政执法。
(5)科技事业单位可参照什么执行扩展阅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科学技术发展和用科学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科学技术资金合理配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科学事业费、“三科技费”和其他集中管理的有关经费的预算、决算。
3、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和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的工作;参与高科技风险投资管理。
4、研究制定加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农业种植产业化计划、国家科技创新试点城市计划、可持续发展示范工程;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结合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