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业单位不发工资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在编在岗,手续齐全,档案记载完备,如果不给发工资,就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所处的单位是“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