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单位属于是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而是执行《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享受职务与职级晋升,享受车补、年终绩效等福利待遇。因此,虽然编制性质不同,但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基本没什么差别,都需要参加公考才能入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2. 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遴选# 导语】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加强党校及教育工作力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富锦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中共富锦市委党校位于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是中共富锦市委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锋告定编制人数28人,现有在编人员22人。
富锦市第一中学。富锦市第一中学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向阳路36号,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240人,现有在编人员232人。
二、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3人。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经济学、历史学、行政管理、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社会学类。
富锦市第一中学:数学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学科一致,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遴选范围对象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遴选范围为黑龙江省内、富锦市行政区域外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富锦市第一中学遴选范围为黑龙江省内、富锦市行政区域外普通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3.普通话标准,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具有从事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报考中共富锦市委银羡明党校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富锦第一中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未达到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富锦市党校(富锦市第一中学)遴选+姓名+手机号”。纸件邮送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室收。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29日。
3.报名时需提交《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的证明;(5)职称证;(6)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7)教师资格证书,作为申报条件的荣誉证书、相关证书。所有材料均按以上顺序装订。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结束后,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派好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和履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考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组织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职称聘用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市工作。
富锦市域外引进人才三年内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富发〔2020〕7号)的政策待遇,其中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批次)、域外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专指卫生系统),给予2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贴。以上安家补助从来富锦工作之日起按比例逐年支付。
如户籍不在本市辖区且在富锦市域内没有房产,三年内可申请居住人才周转房,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学历(职称)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454-2728808(富锦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454-272880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佳木斯航道局属于什么单位
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局,地处佳木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等。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4. 国家规定的可以参公的单位有哪些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申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①法律法规授权;
②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③使用事业编制;
④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
符合条件的单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列入参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拓展资料: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
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5. 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具体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三大类: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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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党校和档案局等单位;
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交通局的交通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等;
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
参公事业单位有哪些具体单位
6. 参公事业编有哪些单位
一、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
根据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规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必须具备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完全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就是其中一种。像供销社、粮食局、机关局、移民局、地震局、发展研究中心等等,都是2007年第一批审批参公的事业单位,类似的参公事业单位还有公积金中心、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等。本轮机构改革,这类参公事业单位已明确被取消,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今后,不再增设或单设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也明确不能出现委、办、局等字样。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后,根据职能性质划转,要么归并到行政机关作为内设机构,逐步过渡为机关单位,要么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原参公人员身份和待遇不变,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部分参公。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被明确要求全部撤销,行政权力划归机关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已经开始将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将三类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根据管理权限,全部划归到主管机关。同样,由于行政编制稀少,而且实行总量控制,完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全部划归行政机关,置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极小,绝大多数人员依然会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过渡期后取消参公身份,成为事业人员。
二、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
这一类别的参公事业单位有很多,主要集中在各大职能部门的二层,如文新广局的文化执法,交通局备伍的交通执法,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执法,国土局的国土清理执法,环保局的环保执法,等等,都被法律法规赋予了执法权限或委托执法,此前先后都被审批为参公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执法类机构是唯一被保留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中央出台具体规范文件之间,执法类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都将保持现状,随职能划转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交通、农业等五大领域橘仔执法队伍基础上,探索成立“5+N”模式综合执法机构。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行政执法职能只能由公务员身份的干部承担。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心在县区一级,设区的市,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一般是将市区执法中心整合,以区行政执法中心为主。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实行问题控制,行政执法机构主要是大队或者中心来承担,使用事业编制,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明确县区一级成立行政执法综合中心,或者成立农业、市场、环保、文化、资源等五个行业执法中心。改革后的行政执法单位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由于执政执法机构庞大,涉及执法人员众多,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问题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编制进行置换。根据辽宁省县区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行政执法综合中心依然是事业单位,取消了参公属性,已经参公的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于单位已经不参公,个人身份参否长久保留,情况并不乐观。
三、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参公
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是指党校和档案局之类的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参公管理。党校的改革方向,目前是维持现状,没有什么新的政策动向。档案局将其承担的行政权力职能划归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在党委办公室挂牌,其公益服务职能由档案馆承担,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群团组织是指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文联、科协等,在基层尤其是县区,由于行政编制实行控编减编,总量控制,工青妇使用的行政编制比较少,残联、文联圆滚汪、科协基本不使用行政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动向,群团组织将和党委机关一样,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7.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有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农迟吵誉机部门、人民银行、社保局、房产局、档案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统计局调查队等。
各级中共党校和行政学院,在中央层面施行参公管理,在地方通常也会施行参公管理。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并没有实行参公管理,但全国各省的农机监理总站却基本上都实行了参公管理。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人力码段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2]。
8. 参公事业编有哪些单位
事业编制单位:教育事早谨业单位、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农林牧水事业单位。
1、教育事业单位:包括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单位等。
9. 行政参公单位有哪些
参公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党委的下属事业单位和群团类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键脊位还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授于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一般为各委、办、局隶属的事业单位。10. 参公使用的是什么编制一般哪些单位参公
参公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简称。参公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就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所以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管理模式与公务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