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单位参公的标准和条件
1、事业单位参公的标准可在《公务员法》第辩腊消一百零六条中找到: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局悔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即《公务员法》中的相关规定为事业单位参公的标准;
2、《关于事业单位携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参公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第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事业单位,经审批,才能取得参公管理的身份。
❷ 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
事业单位申报参照管理程序如下:材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前,要以书面形式事先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待同意后再正式申报。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省将启动市一级申报材料的审批工作,县区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审批工作将于市级事业单位审批后立即启动。
❸ 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
答: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这个问题回答很简单,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你所在单位及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工作,这样就具备参公条件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文件精神,你单位可以提出单位及人员参公申请,经上级批准后,事业单位就参公了,事业单位的人员就成为参公人员了,根据公务员法,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属于一个系列,工资及待遇按照公务员法执行。
❹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什么要求吗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事业单位申报参照管理程序如下:材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前,要以书面形式事先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待同意后再正式申报。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省将启动市一级申报材料的审批工作,县区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审批工作将于市级事业单位审批后立即启动。
❺ 事业单位公示后,报人社局审批,具体审批什么
1、公示后,人社局要进行审批和办理入职备案手续。审知核内容一般是招聘单位主道管部门提交的体检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审查登记表、学历验专证报告等)、事业属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2、如果以很多单位一起招考的,那么要等所有单位全部公示完毕手续送到人事局后才一次性批的,人事局每个月都要召开一次会议通过的。我这里有一次一个应届学生在东北读书,结果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搞好。
❻ 事业单位怎么申请参公管理
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6)参公事业单位如何审批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3、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