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人员会怎样
总结来说,参公人员身份比较尴尬,介于行政编和事业编之间,但本质上还是事业编。不过不管如何,目前来看,以前的参公人员,基本上还是按照公务员来管并芹理的,在没有新的改革出来之间,是没有太大影响的。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之后,参公人员的安置问题,部门不同、地方不同,方案也是不同的,总结来说,参公人员身份比较尴尬,介于行政编和事业编之间,但本质上还是事业编。不过不管如何,目前来看,以前的参公人员,基本上还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的,在没有新的改革出来之间,是没有太大影响的。
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调整方式:
第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一刀切”,在正式文件下发前的参公人员,一切照旧,新进人喊蔽乎员按照改革后的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待遇,在人事晋升上,按照改革后的管理规定执行。也就是老人仍是参公管理,新人则是纯粹的事业编制。郑悉
第二、参公事业编转行政编
有不少参公事业单位,在此前的改革中,采用这种方法。但由于公务员是“凡进必考”、编制数量上也很紧张,所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转成行政编,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但这些岗位,是定向的,不对外开放招录的。如果在考试中失败了,身份也就只能定格在事业编上了。
Ⅱ 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是不是公务员如何变成公务员
你其实你的概念不准确,行政单位或者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事业编也算是公务员的,你的意思应该是说怎么从事业编转为行政编吧?
现在事业编转行政编基本是不可能了,以前的话还可以通过调任行政编,但是公务员法施行后基本就不能了,调任基本绝迹了,而且如果你是在省市事业单位的话,那就更难了,因为这些单位如果提拔的话,只是要提拔副处级才转行政编,当然如果你是县乡,那就还能操作,以前就是提拔副科——也就是副乡长——能转行政编,但是现在很少了。
不过如果你是参公事业编的话,那无所谓,所有工作待遇跟行政编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差别,而起事业编也能有行政级别,比如事业编的正科。
所有不要纠结这个问题了,当然如果你有路子有关系,现在中国没有办不了的事,你应该懂是什么意思吧。
Ⅲ 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改为行政机关或参公;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将逐步转为企业;承担公益服务功能的,将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服务职能,弱化事业单位属性。所有改革将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后,其人员编制将分成三种类型:
1、过渡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后,其原来行使行政职能的在编人员,将统一通过过渡考试的方式,整体转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其余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保留到现单位(已剥离行政职能)继续从事公益服务职能。
2、继续保持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保持现状,继续保留事业编制。
3、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余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为主,将全部转为企业,人员编制除耐弯部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将全部取消编制,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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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并亩扰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原则上,我国公共部门根据不同的编制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参公事业单位就是我国编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虽然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来说,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
原人事部部长赵东宛在其题为《机构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中提到人员安排的途径时指出,“从机构改革试点城市的情况看,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一部分人员随着改革转移到经济综合监督等需要加强的部门;一部分人转移到投资公司、行业协会和信息、咨询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其中有大多数被分流到事业单位。
Ⅳ 辽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08年)不能参公问题
你描述得比较纠结。应该说,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凡进必考。
你把握这个原则就对了。
只要你是正式通过全省或全市招考进去的话,转正后登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具销毕体情况的话,你谈明也不用太急。你把原始资料或一些凭证,拿去找当地人社局,咨询相关分管领导,认真听取关于所谓“违含斗告规进入”的具体意思。
祝你好运!
Ⅳ 我在县级的规划局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未参公,不知道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会是什么前景求高人指点
1、目前事业单位改革不明朗,但大体是先分类,再改革。规划局一般是建设局下的祥核二级局吧?各地不一样,我不是很清楚。
2、你要看你们单位是否具有行政或执法职能,比如城管局以前是建设局下的事业单位,现在参公了。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在近几年都转成参公单位了,而你们单位还没转参公,这就是个问题了。参公的下一步可能并桐宴运到行政序列,而没参公的有公益性质的会保留,像公有的学校、医院、研究所,没有公益性质的会转成国企或转制,像展览局这类只是借着公共资源在做经验活动的,财政只负责部分事业编的工资直到退休,局梁这个是按以往的经验判断的,具体政策不明朗,瞎猜。
3、即使是你们单位划分到行政序列,你们也要进行考试的,因为现在参公事业编和行政编都需要按照公务员法考试,这个里面讲究就多了,比如说没有进过考试的参公事业编要转成公务员,必须要副科级实职以上。而普通事业单位是无法直接转任参公或公务员编。所以重新考试应该是跑不脱的。
Ⅵ 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如何处理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2、如果是执法类机构,保持现状。本轮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已经非常明确,除执法机构外,其它事业单位都不在参公。执法机构的改革,具体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执行。目前现状,执法类机构如果没有转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参公现状不变,其人员参照执行。
3、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一类保持现状,二类视情况而定:效益不好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自负盈亏,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的,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能是经营或收费的,直接改企。其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改为企业人员。
(6)事业单位不参公怎么解决扩展阅读:
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
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Ⅶ 通过全区考试考入事业单位,但是参公后发现时管理人员身份不能参公,如何补救~!
我觉得你们说的不对,楼主很有可能是工人身份,不是干部身份。又因为没有干部身份,不能进入行政、参公和事业编制。但其他21个人都是干部身份,因此参公不受影响。
如果我猜的不错,楼主的全日制学历应该比一起考进来的21个人都低,很可能不超过全日制中专。
补救方法目前没有。或者很勉强的说只有一个: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行政编制,彻底摆脱工人身份。可能性低,公务员考试很难,又基本都有学历限制。
情况不容乐观,据我所知,目前全国只有4个省可以有条件的允许工人身份参照公务员管理。4个省是浙江、山东、四川、重庆。如果楼主在这4个省,可以想想办法,如果不在,没办法。除非造假档案,但那就属于歪门邪道,发现了要处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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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你的补充,和我说的一样。目前这个确实比较尴尬,身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现在已经弱化了一些,但还一直在沿用。全日制中专以下会被定位为工人,工人不能提拔,也不能参照(当时主要是为了提高干部的知识水平)。你的处境和我前面所说的一样,不好改变,只能寄希望于全国大政策的改变。好消息是身份限制进一步弱化,中央已经开始试点在农民中考录公务员。坏消息是政策的调整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你恐怕赶不上了。
同情楼主,有时候人的命运就是如此奇怪,都好像随波逐流的草叶,被时代所限制。
另外,你一定再自己想想,你有没有读过全日制中专?不需要大学本科,只要是中专,你的身份就能完全改变。
另外,可以考虑参加公务员考试,这是块很硬的牌子,考上就可以改变身份,哪怕你是农民,身份也能变成干部。
Ⅷ 原参公事业单位的聘干如何解决
1、没有参公。 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才能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公”。原单位的事业人员,统一过渡为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剥离出来,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没了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没有了参公依据,统一取消参公属性。因此,今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包括行政执法)
2、没有聘干。 干部工人身份差别,本来就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1997年、2001年、2005年中组部三次发文,严禁“以工转干、代干、聘干”等做法,工人不能以干部身份提拔任用。行政部门中提拔为领导干部的工人,逐渐退出实职, 只能享受该级别待遇, 不能担任一线领导职务,不能再进一步晋升,不能过渡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的,不分干部工人身份区别,只要学历、资质等基础条件符合,就可以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自由竞聘,享受该岗位待遇。
3、身份转变。 事业单位改革,原参公人员只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等待新的人事管理政策出台。这就意味着,单位属性已经改变,个人身份改变也只是时间和方式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不再审批新的参公人员,新增加人员统一按普通事业人员对待。
如果你属参公人员,按照规定在晋升方面可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参公人员的晋升完全可以参照公务员来。
不过相对而言,参公人员的晋升渠道比公务员要窄得多,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规定,明确参公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人员)能否直接转任到行政机关。所以参公人员的晋升渠道大多仅限于本单位,如果你所在单位层级高,空间自然就大些,反之层级越低,晋升空间就越小。
参公是一种口语化的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受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公务员与参公人员是有区别的,编制性质不同,公务员是行政编,参公人员是事业编,不过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还是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自2001年8月中组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禁止“以工代干”或“转干”后,类似的聘干行为就不允许再在事业单位出现了。因此,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是已经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的(参公单位人员也需进行公务员登记),那么恭喜你,说明你已经转身份成功,是地地道道的参公事业编人员,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职务晋升,不受任何限制。
而如果你没有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甚至连基本的事业编制列编表都没有,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你不具备参公事业编制,你的身份还是工人, 按规定不能转干,不能参公,也不能提拔 ,只能分流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按照工勤岗位人员对待核发工资待遇。未来想要转变身份成为干部,唯一的方法只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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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回答很多人不明白啥是聘干。聘干一般出现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里有工人身份(很多是退伍士官),干部身份。因为事业单位是实行聘任制,所以工人身份的可以聘任为干部,聘任为干部就可以走管理岗或者专技岗,要不只能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职称。待遇上聘干要好一些,也可以任科长副科长。
现在事业单位改革,面临少数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机会转为公务员行政编。具体能不能有机会转,主要还是看各地政策和编制是否富裕,现在辽宁和江西有相关的政策,貌似聘干的不可以。但是各地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原来被聘干成功,就有效。没成功就没有指望了。成功否,自己完全应当知道。
根据聘用合同办
聘干是多年前的讲法,当前应该属于工人身份管理岗
部队的战士都可以提干,部队转业地方的军人,在行政事业单位只能这么平凡的干一辈子
说白了就是关系户又考不上偏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谈个人的观点:一是1999年对乡镇机构改革当中,事业单位没有纳入改革范围,对于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既有聘干、工人身份的机关干部享受参公待遇,随着机构改革的进一步完善,聘干不再续聘,只有工人身份,象这部份人在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身份;二是这部份工作人员都是年纪偏大,又不是公务员身份,又不是事业编身份,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证怎么填写身份,在乡镇机关工作了三十多年,到头来连自己的身份都搞不懂,聘干不是成了一句空话;三是聘干这个程序有两种:1.县委组织部通过考试制度聘用了一批乡镇部门的干部,都已经过渡为公务员;2.劳动人事部门聘甩了一批乡镇部门的干部,经过了市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同时聘用的干部可待遇却不同。
我认为这部份干部大部分都是从村一级选上的乡镇干部,在乡镇工作了几十年,在办理退休时,应该明确他们的工作身份,毕竟他们也是从事过干部队伍的工作。
Ⅸ 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
答:请问事业单位要怎样才能参公?这个问题回答很简单,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你所在单位及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工作,这样就具备参公条件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文件精神,你单位可以提出单位及人员参公申请,经上级批准后,事业单位就参公了,事业单位的人员就成为参公人员了,根据公务员法,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属于一个系列,工资及待遇按照公务员法执行。
Ⅹ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公务员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党政机关(比如工商局、人事局、市委、县委、宣传部之类的,这个很容易理解,一般人都知道),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纤培民革等)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工会、妇联之类的),在这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一般都为公务员,除了个别工勤编制(比如司机)。
事业单位主要是负责技术事务性裂竖槐工作的单位或者从事具有公共事务性质的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肆友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但是却为事业单位性质,在里面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各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地方把这些单位归类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归类为一般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部分单位采取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
在党政机关中,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严格区分,即使工作岗位相同,但是事业编制人员一般情况不可能直接转为公务员编制,除非通过专门的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