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怎么填
法律分析:营业税是根据销售收入来计算的,其余几项都是以营业税为计税基数的。申报是在网上进行,你只要把销售收入填进去,那些数据都是自动生成的了。1.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4.此外,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扒戚竖
法律依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财综[2012]68号文件第二条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允许扣除春大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予扣除。上述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
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接收方支付的含税价款×费率
三、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仔拆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怎么填
一、正面回答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选择综合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需要注意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必须先进行增值税申报。点击文化事业建设费选项后需先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表1,填写当期取得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减除的相关价款,然后保存。保存附表,进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后保存,系统会提示是否立即进行申报,确认的话点击下一步,然后再保存,提交申报即可。
二、分析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文化事业建设费,分别由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为营业税娱乐业税目和服务业税目广告业征税范围内业务。对娱乐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范围,暂限于除仅供少年儿童的游乐场或项目、其他游艺项目外的其他列举娱乐项目。
3.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流程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2、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3、选择“非税业务申报”,点击“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4、按系统提示,点击“填写”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5、如实填写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不超过6万元的,应将计费收入填入申报表“免征收入”栏,系统自动计算实现减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拓展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4. 文化事业建设税怎么申报
一、正面回答
文化事业建设税的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选择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3、选择非税业务申报,点击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4、按系统提示,点击填写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5、如实填写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二、分析
纳税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三、文化事业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文化建设包含发展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各项文化事业的活动。既是建设物质文明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用当代最新科学技术成就提高人民群众的知识水平。
5.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申报
(一)“缴纳义务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义务人确定的号码;
(二)“缴纳义务人名称”,填写缴纳义务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指缴纳义务人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义务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第1栏“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反映缴纳义务人本期提供广告业等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之前的衡瞎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六)第2栏“扣除项目期初金额”:反映本期期初扣除项目金额。为上期本表第5栏“扣除项目期末余额”。
(七)第3栏“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反映缴纳义务人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等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的“合计”项。“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八)第4栏“本期扣除额”:反映本期实际扣除的价款数额。若第2栏“扣除项目期初金额”+第3栏“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则第4栏誉拦则“本期扣除额”=第2栏“扣除项目期初金额”+第3栏“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2栏“扣除项目期初金额”+第3栏“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则第4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九)第5栏“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反映本期期末尚未扣除项目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与“本月(期)”数相同。
(十)第6栏“计费销售额”:反映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十一)第8栏“应缴费额”:反映本期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十二)第9栏“期初未缴费额”:反映本期期初欠缴费额、应缴未缴上期费额等合计数。等同于上期本表第14栏“期末未缴费额”。
(十三)第10栏“本期已缴费额”:反映本期已缴上期费额、已缴欠缴费额、已预缴本期费额等合计数。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其中,“本期预缴费额”填写本期已预缴的本期应缴费额;“本期缴纳上期费额”填写本期缴纳的上期应缴未缴费额;“本期缴纳欠费额”填写本期缴纳的以前各期形成的欠费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十四)第14栏“期末未缴费额”:反映本期期末应缴未缴费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其中,“欠缴费额”反映已形成的欠费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与“本月(期)数”相同。
(十五)第16栏“本期应补(退)费额”:反映本期应纳费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
(十六)第17栏“本期检查已补缴费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已补缴的庆棚费额。
6.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计算填写申报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
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应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