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事业建设税是如何缴纳的
自2016年6月1日起,地税机关将不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由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文化事业费申报缴纳相关事宜。
一、征收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计费依据
1.广告服务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如某广告代理公司营改增后,某月广告收入(含税)为900万元,支付给某纳税人的广告发布费(含税)为500万元,则其当月销售额为400万元(900-500),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为12万元(400×3%)。
2.娱乐服务
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免征情形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度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申报征收
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在申报期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式两份《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申报数据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其纸介质申报表按照各省国税机关要求报送。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流程与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同。
缴纳义务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其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
四、注意事项
文化事业建设费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内,必须有有效的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才能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当《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中“是否允许差额扣除”项为“是”时,缴纳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时必须填写附表《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B. 文化事业建设税有什么政策吗怎么计算
应缴费额=服务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广告服务业计费销售额可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现就减征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C. 文化产业税收是多少
3%-45%不等。
文化产业税收一般分为,增值税、附亮庆加税、文化事业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携键搭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具体有以下这些。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至2021.12.31为(1%)。
2、附加税:城建税(市区7%、县、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文化事业建设费(3%):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4、印花税:如果是购销合同,税率是万分之3,如果是加工承揽合同,税率是万分之5,如果是财产租赁合同,税率是千分之1。
5、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辩拿(3%-45%)。
6、企业所得税:25%。
D. 文化事业建设税是什么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什么?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二、哪些项目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猛渗按照财税〔2016〕25号规定缴纳文化事枝誉脊业建设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财税〔2016〕60号通知以及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文化事业建设税是如何缴纳的?
1、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岩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3、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E. 文化事业费计税依据怎么算
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文化建设事业费即文化事业建设费,其计税依据为单位提供广告服务后所春脊李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并按照3%的费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费额=计费销售额×3%.
其中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计费销售额指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野碧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需要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扒迟则不得减除. 【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F. 什么是文化事业建设税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逗缺困一步完善文化扮培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山念的一种规费。
G. 税法知识之文化事业建设费
税法知识之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部由国税负责征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采用两种方式征缴。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法知识,欢迎阅读。
(1)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需要注意的是,广告设计、广告品的文印晒图不属于广告服务,要厘清广告展示与会议展览展示的区别,在征缴时需要正确划分。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文艺表演、文化活动、体育表演不属于娱乐服务,旅游公司应旅游者要求组织安排的文娱服务也不属于娱乐服务,不属于征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范围。
在我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在我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提供广告服务仅仅是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包括广告代理),从事广告服务的个人无需再缴纳该费。而对于提供娱乐服务的,则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需按规定征缴。
境内缴纳义务人和境外来华并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的缴纳义务人,按照缴纳义务发生事件、缴纳地点、缴纳期限与相应服务的增值税相同。境外来华并在境内提供应征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则由接受方作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对于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发生上述情形的,由广告服务接受方扣缴。来华文艺演唱会、艺术体操表演等不属于征缴范围。
由于广告服务与娱乐服务在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在应缴费额的确定和计算上也有所不同。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差额征缴,后者全额征缴。
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时所依据的销售额是包含增值税的含税销售额,这是与其他税费的一个重要的区别点。
提供广告服务实行差额征缴,即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没有支付的,则全额缴纳。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3%
对于允许实行差额征缴的,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合法有效凭证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主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娱乐服务营改增过渡期间的营业税发票、符合规定情形的扣缴的增值税完税凭证等。
提供娱乐服务实行全额征缴,即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文化事业建设费原则上与增值税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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