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D类在报名的时候岗位选错了,但是审核通过了,还没有缴费,要怎么才可以更改
岗位审核只要符合条件要求就会予以通过,一旦通过审核,就无法更改,跟缴没缴费是没有关系的。这是各公职类考试的共性原则。审核通过不允许再进行更改。
如果不满意选择的岗位,只能放弃考试。或者当做一次练手,下次再战。
B. 事业单位岗位转换规定是什么
事业单位岗位转换都要符合相关规定,举例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转为管理岗位,是指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铅散通过竞聘的办法,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陆纤任职,并按相应的岗位对应的身份享受相关早激仿待遇,按岗位晋升。这和过去实行的以工代干、聘干、转干不一样,只是岗位竞聘,单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竞聘的工勤人员,也专指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其列。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是将来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一种经常性方式,将来会在全国所有的事业单位中,普遍推行。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除通常要求的爱国爱党、身体健康等常规性要求外,首先必须满足的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或者竞聘的事业单位,已经实行了“聘用制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目前依然在试点阶段,并不是所有的省市县,或者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在试点这一管理模式。因而只有在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工勤人员才能参与竞聘。
C. 什么是经营性的事业为什么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后,最显着的变化是以盈利为目的
1、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是指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事业单位。因为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所以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后最显着的变化是以盈利为目的。
2、列入转企改制范围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1)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机构。
(2)以接待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
(3)工程建设(维修)、产品设计、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工交环卫等服务机构。
(4)剧场、会展中心、展览馆、旅行社等经营性机构。
(5)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林场等经营型机构。
(6)各类俱乐部、新闻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经营机构。
(7)其他需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名单由省编办界定后下达。
(3)事业单中的经营性岗位怎么改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区别如下:
一、是否盈利
1、企业单位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2、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二、从事行业
1、企业单位可以从事任何盈利行业。
2、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
三、名字
1、企业单位一般以公司结尾。
2、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
D. 一个事业单位设立的时候设的是管理岗,怎么将该事业单位的岗位全部转成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中的技术岗位仍然是管理性质的,即技术管理,需要部分懂专业技术的人员来管理,也需要内行专业人员来领导,即内行领导内行。首先要调入技术人员,可以从所辖的下级生产单位中挑选技术干部,也可以新聘一些符合专业要求的技术人员和一些应届毕业生。但是一个管理单位不可能没有行政人员,例如党政、人事、财务、物资、文员等,需要的可以保留,多余的就外调。
E. 经营服务类的企业如何进行事业单位改制
经营服务类企业转为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不属于zf应当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责范围,原则上这些单位要还原成企业,回归市场。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又进一步细分为经营开发类和中介服务类。其中,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经营性演出场所、新闻传媒出版、勘察设计、开发性科研、党政机关所属学习机构和接待基地等,原则上全部转为国有企业,并纳入市属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行调整、重组或改制,进行企业注册。
若想进行事业单位改制,还是需要寻找类似于中大咨询第三方机构。
F. 事业单位改成企业公益性岗位怎么办
首先,需要完成由政府机构授权的法律程序,以正芦穗式更换公益性岗位。其次,企业需要确陪灶卜定和实施公益性岗位的职责和职能,并确定招聘、考核、薪资等制度。此外,企业还需要督促和控制员工的管理,确保辩谈岗位的正常运行。
G.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怎么改革
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那么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改革中怎么改 ?究竟是改为行政工勤人员呢?还是改为事业工勤人员? 我认为,肯定是要改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一、机构职能划转。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主要是 把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剥离,归并到相应的行政单位 , 公益性职能保留或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 如交通部门下属的地方海事处,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海事处的行政职能与公益性职能进剥离,将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局,公益性职能保留在海事处。这样,海事处就变成了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不再进行参公管理。
二、机构编制划转。 按机构编制管理的的“人随事走”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入行政单位后,理应将事业单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编制和人员划转到相应的行政单位。但是, 受行政单位控编的影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后,行政单位的机构编制数量又不会增加, 原承担行政职能的人员也不能划转到行政单位。 因此,事业单位的编制仍然保留在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成了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人员的管理。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 由于行政单位编制没有增 , 虽然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单位,但人员是不会划转到行政单位任公务员的。 而人员续续保留在事业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原来的参公人员仍然按参公管理 , 工勤人员也按参公的工勤人员进行管理 。改革后新进人员按事业人员管理。
总之,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仍然按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勤人员进行管理,不会转为行政工勤人员的。
行政类事业单位,无论是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在2020年底前,按规定都要全部清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同时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部分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来,行政类事业单位只有两种出路: 一是整体转为行政机构 ,其在编人员参加过渡考试转为公务员。 二是剥离行政职能后整体转制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部分随职能划转调整到行政机关,其余人员被整合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由于行政机构现在大环境也是控编缩编,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用来置换转制人员,因此现在各地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多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即剥离职能整体转公益类事业单位。
无论按照那种方案,工勤人员都不可能转换身份,最大的可能是留岗或被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不会随单位改制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是岗位管理,虽然不强调身份了,但工勤岗位人员实际上仍受工人身份的限制,可以转岗,但不能转干,提拔,包括参公。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工勤人员改革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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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三大类,那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里的工勤岗人员身份怎么界定呢?请听我细细分析:
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干部转公务员或者参公,工勤划入机关工勤,享有行政单位机关工勤享有的一切政策,包括车补和公务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哦!
有的地方(特别是基层)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单位的干部职工编制不变,随着时间推移自然减员,新进人员参公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题主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类和公益一类的行政辅助类事业单位。
对于上属单位的工勤编制,在单位成立之初即严格核准,定人定编定岗。国办和中编办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贯意见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严控编制底数,对于原有工勤岗位予以保留,不在新设,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化。以后也不在新设工勤岗位。类似的岗位以后肯定会推向市场,招聘合同制员工或者通过公务平台进行。
让工勤人员三十年工龄退休吧
这次机构改革,希望国家,也能给我们,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工勤人员,一次转干的机会
最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基本都冻结了,改革再一次成为了交通机关人员关注的大事,而工勤岗位被取消编制的消息也在网上流传。那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到底何去何从呢?
工勤岗位,作为事业单位内除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外的一种编制,在改革中享受和其他两类人员一样的待遇。
一、对承担行政职能的,工勤人员由事业工勤转为行政工勤,但依然不能提拔,还是通过鉴定国家职业资格提升工资,但是可以和公务员一样享受车补等待遇。
二、对从事公益服务的,这类事业单位在改革中变化不大,因此工勤人员也没有变动。
三、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勤人员可能会失去工作,也可能只是失去编制,改为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同时企业没有分干部和工人身份,因此有希望可以提拔为企业领导了。
在改革中,大的方向并不会变,只是各地在出台具体文件时,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细节方面可能会有差异。
总的来说,工勤人员并不用太担心,除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存在失去编制和下岗的风险,其他类型的工勤人员并不会失去编制。
不如当时去上大学了,退役后竟然是工勤身份还无法转变,伴随终身。干着一样的活儿,干的还好,可是身份……
1、机构:事业单位中,承担的行政职能会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类、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承担的比例,划分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类职能划转,机构撤销,其他两类行政职能划转,事业单位保留或者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
2、人员:行政类事业单位机构撤销后,人员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保留的,人员暂时保留在单位,以待下一步改革整合。工勤人员和其他干部身份的人员一样,也不例外。
乡镇是最低层人民镇府,那乡政府的管理岗位的事业编人员怎么改革啊。
H. 事业单位报名怎么改岗位
宁夏事业单位可以改报职位.以下条件都可以改报职位: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弃考.2.已经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应聘者,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可修改报考岗位;3.招聘岗位在报名缴费截止后,因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改报期内可以改报其他本人资格条件符合改报职位要求的岗位,自愿放弃(和没有符合改报岗位)的考生,考试中心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
I. 乌鲁木齐市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事企分离、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构建新型的产权关系和企业制度,使其真正转化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第三条 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要坚持产权突破、转换机制的原则,严格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依靠群众、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合理选择改制形式,不搞“一刀切”;严格改制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划分事业单位经营和非经营性质,对于承担部分非经营性职能的单位,先将非经营性职能分离,然后再进行改制。第四条 经营性事业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分析自身情况和特点,选择既符合本单位实际、又利于企业发展的改制形式。通过采取股份制、合伙制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多种途径参与我市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无法正常经营的单位,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可予以关闭撤销。第二章 企业化改制程序第五条 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经营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建立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系统、本行业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
(二)经营性事业单位应在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改制领导机构,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改制形式、资产评估情况、净资产处置、职工安置、股权结构设置、改制后的发展思路、配套改革措施等方面。
(三)改制方案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包括离退休职工),并由主管部门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后,以主管部门名义,报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四)方案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依法对改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依法办理原国有资产产权注销或者变更等相关手续。第三章 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第六条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进行资产评估,落实债权、债务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第七条 改制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应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土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由其备案。对于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产权纠纷,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相关职能部门界定。第八条 资产评估结果,自批准改制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未能注册登记,或者在有效期内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评估。第九条 为减轻改制事业单位的负担,对总资产低于100万元,且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足40%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可以当年的资产审计报告代替资产评估报告。第十条 改制单位的债权债务(含或有债务)由改制后的新企业全部接受。改制时,改制单位应与债权人协商,签定承担债务协议。新企业从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原单位银行贷款的换据过户手续。第四章 国有资产处置第十一条 经营性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应按照以下内容和次序剥离相关费用:
(一)从净资产中剥离职工安置费,由改制后企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也可通过资产量化以实物形态入股。
(二)改制前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算确认后,从净资产中予以扣除,并缴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医疗补助费等,按退休人员的平均余命年(余命年不足五年的按五年)计算,退休人员的活动费,按每人每年100元,以10年为满计算,从净资产中扣除,交给改制后的新企业作为长期负债管理,专项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医疗费补助和活动费等。
(四)改制前职工参加住房改革所发生的优惠售房和全额集资售房之间的差价款以及公积金欠缴款,可一次性从净资产中扣除;未参加住房改革的,按改制当年本市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和房改个人负担的差额,从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
(五)改制前所欠的职工工资、原解除劳动关系欠发的经济补偿金、抚恤对象安置费等,可从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
改制中患职业病或因工致残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相关费用。
(六)科研机构企业化改制时,可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剥离不高于25%的资产,作为技术股权、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发明股权,股权按照责任和科技人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在岗科技成果完成者和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的股权,不高于技术股份的20%;允许将前三年职务技术成果转化的新增留利部分作为技术积累,按一定比例折成股份,划给在岗科技成果完成者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
(七)其它应予剥离的费用。
J. 经营性事业单位怎么转为企业改制
现结合实践经验,针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对目前正在改制的事业单位有所帮助和启发。 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认证 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成立改制领导小组或改制办公室,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认真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下列情况: 1、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地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状况等; 2、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经营状况,包括经营范围、市场前景、营销网络等; 3、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人员情况,包括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在职职工和临时工的家庭、生活、工作、思想等情况; 4、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遗留问题,包括遗留的债权、债务、工伤以及待处理的内外关系等问题;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对单位的性质、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磨刀不误砍柴工”,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和一份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事业单位改制成功的第一步。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律师在制定改制方案时要注意:改制方案要与现行的相关政策相吻合;要从改制单位的实际出发,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到改制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要有利于改制转企后的新企业健康发展。 改制方案主要由以下十部分组成。 1、改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设立情况、股东及投资主体情况、单位享有的财政税收及优惠政策等情况。 2、单位资产经营现状及处置,包括单位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单位现有的资产结构分类;社会管理性资产、社会公益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及负债情况;拟进入改制的经营性资产情况。 3、单位主营产品、产值、利润等情况。 4、单位职工人数、年龄文化技术结构、在职岗位分布情况。 5、改制后单位组织形式的选择。 6、单位职工安置补偿方案。 7、单位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8、改制后企业股本及股权结构安排。 9、改制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10、需要控股单位及政府支持的相关政策要求。改制方案涉及到职工权益的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补偿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三、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清产核资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重要环节,耗费的人力、财力、时间最多。清产核资大体可分四步进行:首先,由改制单位自行组织清理资产;其次,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改制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然后,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改制单位的地产、房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评估;最后,将改制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 四、确定改制后企业的形式 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层、主要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 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国有股份,同时也应积极吸收社会上的各种投资基金的介入。 对于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先实行股份合作制,逐步向规范的股份制转化。不过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一般不宜采用。 五、改制方案的实施 改制方案应按照以下五步实施: 第一步:公告转让项目。改制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项目,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或与改制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20个工作日,广泛征集受让方。 第二步: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信息披露后,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第三步:资产移交。把出让的国有资产全部移交给受让人,并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涉及改制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授权经营的方式处置。 第四步:人员安置。对改制后国家不再拥有国有股份的,要依法解除原单位与职工的聘用(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职工改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对改制后国有股份仍处于控股地位的,在与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对改制时未聘人员或本人提出自谋职业,经单位同意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改制的事业单位中按规定提前退休的职工,应由本人和单位一次性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第五步:企业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应当依据出资各方签署的设立协议和法律的规定缴纳注册资本,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由投资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依法成立。 六、律师建议 1、建议和职工多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职工在改制过程中的作用。在改制过程中务必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通过沟通交流让职工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与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2、建议充分发挥律师在整个改制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均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3、建议在国资管理部门设立事业单位改制举报专线,鼓励群众举报改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在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或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重金奖励举报人员,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出自:北京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