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疾病不能报考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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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体检是按照执行的,可以查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来了解哪些疾病无法通过事业单位体检。比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结核病、血液病、糖尿病、尿崩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等,都属于体检不合格的情况。
2、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官、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对事业单位一无所知,首先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报考信息,比如往年的招录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等等,找到之后认真看一遍。
哪些疾病不能报考事业单位
❷ 有传染病就不能参加国家事业单位考试吗
没有任何芦陆明文规历哗旦定有传染性疾病的话不能报考事业单位。
但是,事业单位考试通过面试后会有体检环节,主要是考察考生是否有影响工作岗位的疾病或有什么先天性缺陷不适合报考岗位的,比如驾驶员岗位的视力、色盲考察等,另一方面就是基本的肢扰身体素质考察。
❸ 事业单位体检不合格有哪些方面
事业编体检不合格有:风湿性心脏病;血液系统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各种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者;有精神病史;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脑外伤后综合征;严重的慢性骨髓炎;甲状腺系统性疾病;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双耳均有听力障碍等疾病。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❹ 事业单位体检不合格包括哪些
1、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2、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3、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6、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❺ 考事业编体检哪些病会被刷
结核病不合格、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等。
以广东省为例,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第四条规定: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5)什么病不能入事业单位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体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体检必须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诊断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
2、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应聘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❻ 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中到底哪些属于不合格
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中到底中属于不合格的从第五条开始: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